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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6 20:57:38瀏覽625|回應0|推薦2 | |
「身分證」 成為我們的 陷阱啊?
「身分證」成害人證的「 陷阱」!__應非本人申請借貸...應由受理 機構負責後果!!!
身分證會遺失 會被偷 會被拿去辦什麼 區公所、健保卡、醫院、車子過戶、… 它們很容易得到身分證個人資料 歹徒可以用我們身分證個人資料 申請手機 開戶 做人頭 … 明明「真相」不是真相 為什麼沒犯案的人 被判罪? 被抄家? 這是什麼世界啊 善良者對法律無知者 常常成了代罪羔羊 天理何在啊 科技精緻到什麼都能做假時代 健保卡、護照、身分證換上相片 假不異真;真不異假 假即是真;真即是假 真假難分 仰賴被申請機構 良心「明察秋毫」幾乎是奢望 只有仰賴法官: 行號、機關,非本人如果還讓其申請「為非作歹」的話 要承擔一切後果 還要賠償「無辜者」精神損失 是你的錯誤 怎麼會讓無辜的承受痛苦? 法官要衡量真相斷是非 不能容許銀行、電信局…. 不驗明正身隨便准許歹徒冒名申請 這社會已經成為善良百姓陷阱處處 成為非作歹者天堂 不能這樣啊 這是人的社會 豈可被歹徒淪陷 一天 好友家來三位嘉義縣警員 逕行各房間搜查 還逼供似的口吻恐嚇無法律常識的其母親 我接到電話 叫警員聽:你沒有搜索票搜索人,執法犯法…. 我們是來了解一下啦,口氣好聽了 因為李先生在嘉義縣詐騙、偷車、恐嚇… 他在台北市一家很有規模的保全上班 可查他上班記錄啊 台北市車子滿街都是 跑去嘉義偷車、恐嚇詐財又回來上班? 手機的名字是他的名字 欠電信局手機費五萬多 上台北簡易法庭 我要求電信局出庭律師 查證台北申請時的其本人筆跡與嘉義縣歹徒申請筆跡比對 筆跡不同 電信局撤回追繳 連帶嘉義縣的犯案也還我友清白 但是他家驚尬半死知道嗎? 還跑幾趟電信局、法院… 我們難道是弱肉強食的叢林禽獸啊 無政府了嗎 無法無天了嗎 嗨! 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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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