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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9 08:04:21瀏覽2346|回應24|推薦132 | |
舊金山灣區的中文電視台剛剛播完台灣非常夯的連續劇「犀利人妻」。 其中一段經典名言﹕「人妻最怕的三件事是﹕撞車﹑撞衫﹑撞小三。」 有過撞車經驗的人﹐當然那種經驗是畢生難忘﹔兩人出現在同一場合﹐穿同樣 的衣服﹐難免會令人尷尬﹐可是起碼不會有撞車的危險。至於撞小三﹐當然﹐ 不會有女人希望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囉! 不過﹐今天要來談的是剛學到的一個新名詞﹕「撞歌」。台灣有句話說﹕ 「如果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也要經常看電視」。幸好領弟一直 在youtube上看台灣的節目和此地的《世界日報》﹐多多少少還是有一點常識。 看到這個新名詞﹐老太太我在猜是不是在UDN發表的歌﹐跟其他網友相同就 叫「撞歌」。 不知是不是離開台灣太久了﹐脫節了﹐跟不上時代了。現在有很多新名詞﹕ 「小三」﹑「夯」﹑「尬」﹑「不錯吃」﹑「不錯看」﹑不錯....都是看電視 學來的。不過第一次聽到﹐才知道原來歌也會怕撞的。想想那些歌星﹑影星 如果怕撞歌的話可能就難混。 不久之前﹐我無意間注意到我發表的旅遊日誌和另外一位格友 姨婆~花露露 大致相同。按照雷同的理論﹐這樣是不是應該叫撞文﹖我們在不同時間去了 同樣的旅遊﹐照了一模一樣的風景照這是不是要叫撞照片﹖撞相﹖那麼當您 開車停在紅綠燈前﹐旁邊和您並排來了一模一樣的車﹐是不是...也叫撞車了﹖ 相信很多人在卡拉OK的聚會中會有過這種經驗﹐當您剛剛唱完一首歌﹐不久 就會有另外一個人再一次的演唱同一首歌﹐而且一個晚上同一首歌的點唱率 特高﹐好像是在參加歌唱比賽。 UDN有不少喜歡唱﹑會唱歌的的格友。領弟加入UDN剛剛滿半年﹐是個網路 菜鳥﹐認識唱歌的格友不多﹐不是很清楚到底那些歌是已經有人唱過了。 老太太單純只是喜歡唱﹐紓解壓力。年輕時有一首歌可代表我的心情﹕ 唱﹑唱﹑唱﹐你來唱﹑我來唱﹑我們大家一齊唱﹑唱得高山哈哈笑。 唱﹑唱﹑唱﹐你來唱﹑我來唱﹑我們大家一齊唱﹑唱得百花遍地香。 (這是一首救國團歌功頌德的歌﹐年輕的一輩應該沒有聽過﹐會唱的應該 是跟老太太我同一個時代的﹐可惜不可能有伴唱帶) 要避免撞歌的情形發生應該是非常困難的。經過會唱歌的資深格友浮生小民 文章的介紹(在這裡要謝謝他)﹐才知道原來有不少喜歡唱﹐而且唱得好的格友。 怕撞歌﹐就避免去唱和別人相同的歌﹐好難哦 ! 綁手綁腳的, 尤其浮生已經唱 了那麼多歌﹐不可能不去撞他囉! 唉! 苦惱不知道還能有什麼歌可以唱。 人處在國外取得伴唱音樂的環境﹐本來就沒有在台灣來得方便﹐KTV也不是 那麼普遍。加上年紀的因素和自己的職業用嗓過度﹐嗓子已經不堪使用。 近來也不清楚是過敏﹐還是聲帶長繭﹐在錄歌時﹐驚訝自己有些音居然發不 出來。求好心切﹐多錄幾次聲音就啞了﹐心情滿沮喪的。現在想開了﹐不管 了﹐只要不是太離譜﹐就不打算重錄。天涯孤鴻 格友曾說錄歌多錄幾遍感覺 就沒了﹐真說到我心裡去。 老太太唱歌本來也只是想開心﹐挑一些能唱出聲音就行了唄。多唱唱或許比 較不會罹患老人失智和憂鬱症。真沒有存心要跟誰打擂臺(新的用詞叫尬歌是 不是﹖),只是以歌會友。 還有個新名詞不明白的﹐希望有格友能幫忙解釋﹐為什麼要在自己署名後面要 加一個「XX翻唱」。如果沒有註明「翻唱」是不是有法律上的責任﹖那麼那 些在電視上演唱別人成名曲的歌星﹑影星在演唱前是不是也要聲明「翻唱」﹖ 唉! 只是唱個歌﹐也有那麼多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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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