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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09:04:32瀏覽858|回應4|推薦4 | |
國軍必須堅持遵守國家化 隨著九合一選舉日的逐漸近迫,政治人物採取意識形態的操弄也更形激烈。據媒體報導有現役陸軍6軍團中尉蔡躍陞在7月底曾在個人臉書(FaceBook)發表支持「台灣獨立」,表示「我投票不投國民黨」之言詞,之後遭陸軍記以申誡處份,並關閉臉書相關之訊息。 對此,新黨桃園市議員候選人張勝豐、彭少康、袁慧心及吳正群今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軍方懲處過輕,要求六軍團說明,強調軍人應效忠國家,沒有主張台獨的言論自由。新黨全國委員會顧問李勝峰則強調,馬英九總統曾提倡兩岸政策「不統、不獨、不武」,但有現役軍人公然表示支持台獨,儼然違反國策,若軍方不予回應,新黨未來將升高抗議層級,將到6軍團、國防部及總統府前表達訴求;而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則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質詢國防部長嚴明,批評軍人說台獨票不投國民黨就被處罰,那為何領台灣退休俸的退役高階將領,都能在台灣或中國公然高喊兩岸統一?國民黨立委林郁方則駁斥,軍人必須效忠中華民國,若想支持台獨,就應滾出軍隊。國防部則是低調發表新聞稿回應,對於蔡中尉於臉書表明身分,並發表支持台獨言論,顯已違背國軍信念,陸軍依陸海空軍懲罰法「以言行不當,有損軍譽」予以申誡2次懲處適切,並再次強調,國軍人員須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嚴守「行政中立」分際,確保國軍超然立場,避免介入黨派及政治紛爭,以落實軍隊國家化。 就該事件個人認為「意識激情僅一時,當理性分析適法性」,依據2012年 6 月6 日所修訂的「國防法」第六條規定,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依法保持政治中立。現役軍人,不得為下列行為︰一、擔任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提供之職務;二、迫使現役軍人加入政黨、政治團體或參與、協助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舉辦之活動;三、於軍事機關內部建立組織以推展黨務、宣傳政見或其他政治性活動。現役軍人違反前項規定者,由國防部依法處理之。 綜上所述,國防法第六條規定嚴格限制「現役軍人」之行為,據此蔡中尉違反現役軍人依法保持「政治中立」,不應於公開的場合明確表達其政治傾向;當然由於其情節並不嚴重,陸軍與國防部採取輕微處分和低調回應。「軍隊國家化」是前李登輝總統與前陳水扁總統時代推動的重要國防政策,如今中華民國國軍落實「軍隊國家化」,並已有堅定而明確的成效,實則國家之幸!豈能因為各政客自身利益的操弄而破壞,故此蔡煌瑯委員的質詢,不僅是搞不清楚法規無黑白是非的「大謬之言」,亦是給民進黨過去政策訴求的「顏面」和履行的「成效」,一個直接的「羞辱」! 因此不論任何政黨,其基於本身政治進行意識之操弄,台灣的人民不僅不值得予鼓勵,反而應該予以譴責,國軍任何現役人員都必須依據軍隊「國家化」和「中立化」來執行;現役軍人內心存有意識色彩並無不可(畢竟法不誅心),但卻不能肆意作為而公然表態觸法;至於退役人員則因無相關法規限制,因此可以充分行使言論自由進行表達;此次陸軍和國防部的處理,可稱為「有理、有律、有節」,確實值得給予支持與讚揚! 本文原刊源自詳細請參閱: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41117/bkntw-20141117000522788-1117_04411_0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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