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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3 00:23:08瀏覽1091|回應2|推薦4 | |
讓全民都成為交通警察 大多數陸客來到台灣都會感受到台灣的交通真好,經常會驚呼給予稱讚,如「行人非常遵守秩序」、「很少聽到亂按喇吧的情況」、「車輛竟然會主動禮讓行人」和「隨時可見到交通警察協助指揮」等等。個人求學來回兩岸,所見所聞也確實如此,但這是一種比較級的觀點,如北京相對台北的交通而言;不過自己身為台灣人,台灣的交通真的這麼好嗎?如何能讓台灣的交通讓人感覺到更好呢? 由近年來,眾多的台灣交通問題影像被上傳到YouTube就可以知道,台灣的交通還是有相當的可改進空間。但如何讓它真的越來越好呢?值得我們政府與地方再進一步思考。不過,一個有趣的經驗卻很值得玩味!有一次個人開著私人轎車迎接北京的二位教授一遊高雄,在車內其中一位驚覺我車內裝有行車紀錄器,於是非常有興趣詢問我有關「這個東西」,我仔細說明敘述在台灣目前無論大小車幾乎一車一台,而且有些還前後都裝,最後他給了個評語:「台灣有這玩意真好」! 拜科技之賜,台灣如今的車輛幾乎多數都裝有行車紀錄器,不管是四輪的汽車或是二輪的機車,甚至已經普及到自行車上,無論GPS定位、錄音錄影、畫質清晰細膩和夜間的辨識能力等都讓人無話可說。而這也就是台灣交通管理存在的優勢,現今由人民上傳到YouTube影片後警方才依圖查案的情況太過於被動,應該思考如何轉化為主動,採取更積極有效的態度或措施;過去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曾經辦理過交通檢舉獎金制度,不過很可惜多以若干原因予以停辦。 由於現行的交通影像,經由科技裝備和網路非常容易取得與傳輸,因此政府只需要給予一個專屬的單位或空間進行「有效管理」,就能夠大幅「提升交通品質、致使降低違規、進而減少傷亡」。就實際的管理層次,如地方政府僅須建立專屬網頁,給予民眾方便簡單的上傳空間,對所需管理增加的人力經費和檢舉人所核發的獎金,皆可制定由交通違規者的罰金支付,扣除之後所剩的更能充實地方政府歲收,實為興利除弊最好之法! 近期7月台北市採用了「科技執法」檢舉交通違規概念,重新恢復檢舉獎金,還讓民眾可以利用電子郵件傳送畫面,僅用一指一個按鍵就能夠進行交通檢舉,讓這個檢舉制度變得更便民更容易更簡單,就台北市政府在預算編列書當中,光是罰單收入就是16億!此法目的不在營利,但其成效在於讓台灣所也人民都能遵守交通規則,有效降低可能的交通傷亡,減少無謂的交通糾紛,所以對於台北市重啟「科技執法」便民檢舉的政策,應該給予支持與鼓勵,這也提供其他地方政府可效仿的借鏡,所以「讓全民都成為交通警察」是好事!未來更能夠贏得陸客或外國遊客的稱讚。 本文原刊源自詳細請參閱: 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41013/bkntw-20141013000515247-1013_04411_0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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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