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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30 00:27:33瀏覽614|回應2|推薦3 | |
南海爭議問題難由國際法解決 近日依據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報導,新加坡總理李顯龍(Lee Hsien Loong)在美國外交關係協會就南海問題發表談話時指出,南海的主權糾紛應該更多由國際法來決定,中國對南海的主權宣示,是以國際法出現之前的歷史為基礎;並表示「我不是律師,但我相信這個論點有一定的合理性」;不過,對一個必須在國際社會生存的國家而言,國家有大有小,「結果不能僅以國力強弱來決定」;因此,國際法必須在解決糾紛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非南海主權聲索國的新加坡,李顯龍很清楚道出主要的三個關鍵因素:「歷史定位合理性」、「勿以國力強弱論」與「國際法解決爭端」;其言詞表現出小國於國際強權間應有的智慧,也顯示出必要的投機手段,即「對沖」或稱「兩邊押寶」(Hedging Strategy)策略;採用這種策略如同「一劍雙刃」,使用得當自然可以獲得預期的最大利益,但是如果操作不當也可能會造成滿盤皆輸的結果,因此隨著局勢與條件的變化,理所當然也就會出現進行動態調整的對沖。 世界經歷第一、二次大戰之後,於1945年成立聯合國至今,仍然無法以公議解決世界若干存在的爭議問題,全世界各個獨立國家似乎權力平等,但對於關鍵問題最終往往仍然遭受強權的左右或掌控(安理會否決權);而西方國際關係理論發展至今,「自由」與「現實」兩大門派不斷爭辯纏鬥,衍生或交織出諸多理論或學派,也仍然無法完成解決國際之間存在的現實利益問題。 雖然「國際海洋法公約」(UNCLOS)自1994年在60國簽署後生效至今,全世界已經有152餘國家簽署並批准該法,另有26國家雖然簽署但未批准,18個國家至今仍未簽署;其中最特別的莫過於美國,至今仍然尚未簽署該法,原因就在於不符合其國家利益;其仗勢海洋霸權縱橫世界各大洋近百年,如今才開始考量簽署該法,主要就是針對這海洋霸權可能的轉變,重新考量權衡利益罷了;美國國務院主管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羅素(Daniel Russel)於2014年6月25日出席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美中關係之未來」聽證會時指出:「中國在東海、南海採取的強勢作為,片面的行動正升高區域緊張,也正在破壞中國的國際地位,中國是正在崛起的強權,應以高標準要求自我」等。這樣的一番話,是否也能用來印證過去的美國本身,這「始作俑者」向來就是以本身利益作為主要導向,又如何能夠令人信服呢? 國際間外交斡旋大國仍然首靠實力撐腰以獲得主導,小國在此夾縫之中發揮智慧,設法押寶以獲取自身最大利益,然而仍必須憑藉自身實力以增加其影響力,這也就是為何南海周遭各國不斷增強軍力部署的原因所在。有理想和平共同解決固然立意很好,但在此爾虞我詐機關算盡的環境中,沒有丁點實力如何發揮影響以實踐;就南海持續的爭議,能以「國際海洋法公約」進行公論判定來解決問題嗎?恐怕很難! 本文原刊源自詳細請參閱: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40630/bkntw-20140630000521297-0630_04411_0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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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