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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不能怪法官
2014/03/11 00:34:37瀏覽849|回應0|推薦5

洪仲丘案不能怪法官

201374日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終於在201437日宣判了,然而桃園地院合議庭一審的宣判結果是認定洪下士是「意外死亡」,18名軍方被告最重僅判八月徒刑,其餘多為五月徒刑,其中五人獲判無罪;聆判後,洪家泣訴「無法接受」,以前引發的白衫軍則批判「司法不如軍法」,也有眾多從不同觀點的評論。這種情況其實早如意料,不能怪這這三位法官,因為這不用什麼大道理,很容易就可以瞭解為何會如此!
在此案發生時,引發各界批評撻伐之際,個人即已在第一時間撰文指出,如軍方不能在第一時間派遣專案小組立即「封鎖現場、保護證據、迅速調查」,則這把火將直接燒到馬英九總統身上,果不其然,一個月後,接連撤換部長,但也止不住這場血,國防部因此直接重傷,而不論是現役或是退役軍人對此多數都是「義憤填膺」,但也因此蒙羞。

詳細請參閱: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40311/bkntw-20140311003026143-0311_04411_001.html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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