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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19:17:24瀏覽1479|回應24|推薦58 | |
這奇怪的題目是想談一種我喜歡的東西,和兩樣我討厭的東西。 先說喜歡的。 我喜歡短髮。短髮俐落、涼快、好整理,正適合我這沒啥耐心又怕麻煩的人。但我「進化」到完全接受短髮,也花了頗長的時間,且聽我細說分明……。 我的頭髮性質應該屬於中等程度的自然捲,「中等程度」的意思是說,它還沒有捲到可以自然形成波浪、正好省下燙髮的費用,可是又無法自然垂墜,總是到一定的長度時就亂捲亂翹,不能馴服。早年我試過各種髮型,無論採用哪一種燙髮方式,燙直或燙捲,總是沒多久就會回到雜亂無章的情況,然後,就會有內行人跟我說:「你啊,你的頭髮沒有型!」 有一段時間我非常仰賴髮型師,會定時去髮廊報到。事實上,每次演講或開會之前都得上美容院整頓頭髮真的很煩人,而我自己又不會吹整……,到最後,我終於投降了,決定一直留著簡單俐落的短髮。只要稍微長(ㄔㄤˊ)一點,我就去修剪。剪了基本型之後,出門前只要梳一下,或抓一點髮膠,就「有型有款」啦! 好消息來了:差不多去年吧,台北坊間出現「百元快速剪髮」的連鎖店(其他縣市不知有沒有?還請格友提供情報),幾乎都位在交通最方便的地方,對我來說真是如獲至寶!這種店不洗頭、不按摩,就只是純「剪髮」。放入百元鈔票,出來一小張號碼牌,不用等太久,輪到自己的號碼,走進去,坐定,不囉唆,唰唰唰,五到十分鐘之內搞定!簡單、樸素、迅速、確實。真是好啊! 也許是歷經各種頭髮的折磨之後,我對髮型的要求已經不高,我常想:萬一「快速剪髮」剪得不太好,那有什麼關係?反正,頭髮還會長(ㄓㄤˇ)長,長了之後再剪就是了,怕啥? 活到這把年紀,生活中已經所求不多,只是在找合自己心意的東西而已;百元快速剪髮,就是頗合我心意的產品。讚哪! 至於絲襪和高跟鞋,那真是我的兩大魔障!我真痛恨需要穿這兩樣東西的場合和服裝!假如可以的話,我會盡量避免;不幸的是,我的工作經常需要出現在某些「正式」的場合,而所謂正式的服裝又經常是那種「最好搭配絲襪」的套裝窄裙。 偶爾穿那麼一次兩次絲襪,那種悶熱和拘束,讓我打心眼裡覺得不舒服!往往一回到家我就會快速脫下,絕不多忍受半分鐘。到後來,我甚至開始習慣不穿絲襪就直接穿鞋,只為了換取一點輕鬆的感覺。別人覺得美不美,哎,真的不重要啦! 最後來談談高跟鞋。對我來說,穿高跟鞋跟「裹小腳」沒什麼兩樣,同樣是把自己的腳放入看似美觀其實不自然的形狀中,根本就是花錢找罪受! 我的個子不高,照理說,踩上一雙高跟鞋一定會有修飾的效果,當場就給它婀娜多姿起來;可是,為了這種「美」要付出腳痛、走不遠、疲憊、腳變形(拇趾外翻)的代價,怎麼算都覺得划不來! 自從想通這一點之後,我買的鞋子幾乎都是平底或低跟的鞋,最重要的訴求就是:舒適、好走。倘若那鞋讓我走路不舒服,再怎麼漂亮我都沒興趣。 其實,在身為「職業婦女」的前二十年,我一直很努力去配合這個社會對上班族的服飾標準,無論是絲襪還是高跟鞋,或是剪燙修整吹染我可憐的頭髮,我都盡量從眾,不會太搞怪;但是,這兩年我的想法徹底改變了,我不再認為哪一種服飾的符碼才算「恰當」,也不認為每個人都該照那種「社會規範」去走。我有我的風格,不必盲從別人的標準。我相信,只要外表整齊清潔,不至於邋遢隨便,就不算失禮。 事實是:我討厭絲襪和高跟鞋,沒有人能強迫我穿上它! 想問問大家:這樣的我,算不算實踐了「愛自己」的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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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