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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3 19:14:05瀏覽277|回應0|推薦0 | |
新竹市身心障礙者相關權益
101年7月11日起身心障礙者鑑定已更為為「團隊鑑定」方式,已不再是僅一位醫師鑑定即開立身心障礙者障別與等級的「身心障礙手冊」,而是醫療與相關障礙者服務需求的專業人士共同鑑定,最後開立「身心障礙者證明」。 家中身障家人是否已重新辦理鑑定?雖障礙者持現行身心障礙手冊註明之『不需要再鑑定』,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自101年7月11日起7年內(民國108年前)也會通知鑑定更新障礙證明。 本會也提供身心障礙者相關權益諮詢服務,諮詢窗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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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