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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99年度『愛鄰有愛、成就無礙』--法治教育弱勢學生獎學金
2010/01/19 11:36:28瀏覽539|回應0|推薦0

九十八學年度上學期法治教育弱勢學生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的

    1.關懷社區弱勢族群及身心障礙者家庭,讓愛鄰有愛,

      希望綻放。

    2.培育法治教育人才,宣導法治教育向下扎根計畫,

     成就棟樑

    3.心理衛生宣導,積極提升生活品質,

      讓身障者享有平等權益。

二、指導單位:新竹市政府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新竹市心理衛生協會

    贊助單位:台灣法治教育發展協會

              華亞協合法律事務所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或其父、母領有新竹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特殊境遇婦女,且領有低(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家庭年收入在220萬以下者

四、核發對象:

   1.(中)低收入戶之在學身心障礙學生

     公私立大學院校法律系學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奮發向學者。

檢附申請人身障手冊及98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單及學生證影本提出申請。

   2.(中)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

      特殊境遇婦女之在學子女。

     公私立大學院校法律系學生:學業成績在80分以上、奮發向學者。

檢附申請人父、母之身障手冊或相關證明文件,98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單及學生證影本提出申請。

   3.發放標準:依新制身保法訂定標準「

     重度:學雜費全免

     中度:學雜費減免7/10

     輕度:學雜費減免4/10

     辦理,補助扣除政府補助款外之自付額。

   4.低收入戶者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依成績優異標準擇優錄取。

   5.證明文件不齊全者,一律視為自動棄權案件。

四、申請時間:

    99年2月28前提出申請,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

    (不受理現場收件)

    郵寄地址:30069新竹市花園街64 

             社團法人新竹市心理衛生協會收

洽詢電話:03-515246403-5624126

五、獎助學金發放時間:

    預定993月發放。發放地點:另訂;錄取優異學生,

    本會將以專函通知。

六、回饋辦法:

    本助學金為長期助學,提供法律系學生就學至取得學士

    學位,本於回饋社會落實照顧鄉親之原則;受獎助之

    生於每學期寒、暑假期間需參與新竹市各公單位之法律

    扶志工,時數各150小時以上,俾於理論與實務兼顧;

    取得學位後由贊助單位提供就業服務,協助律師證照考

    試。

報名簡章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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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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