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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9 15:44:31瀏覽534|回應0|推薦5 | |||||||||||||||||||||||||||||
一、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二、招訓對象: 1. 設籍新竹市,年滿15歲至64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以目前失業,具有工作意願且經 評估具有擬參加職類訓練之就業潛能者為優先。其中慢性精神病患者,請備有醫療復健機構開立之精神障礙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醫療諮詢單。身心障礙者參加職業訓練,2年內以一次為原則。 2. 養成訓練班:以身心障礙失業者為主。 3. 進修訓練班:以欲培養第二專長之身心障礙者為主。 三、訓練職類:
四、招生簡章索取地點: 1. 新竹市各身心障礙機構或團體。 2. 勞工處: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北區行政大樓)。 3. 勞工處網站(http://dep-labor.hccg.gov.tw/)下載。 4. 新竹就業服務站(新竹市武陵路10號)。 五、報名規定: 1.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開訓前3天止。 2. 報名方式:填具報名表及備妥相關文件後,以親送、郵寄 或傳真方式至新竹市政府勞工處職業重建窗口辦理報名。 4. 檢附資料: (1) 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4)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進修訓練班免附)。 ※失業切結書僅限用依法免參加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5. 報名地點: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 6. 課程費用:免費。 詳細資料請參考報名簡章。 電話連絡勞工處洽詢電話: (03)5324900轉25、20、40、18、19、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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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