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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法法法法官!
2009/07/21 15:03:26瀏覽622|回應0|推薦32

又是一個法法法法官

嫁給火爆男 全家遭殃 離婚被砍http://dignews.udn.com/forum/trackback/trackback.jsp?wid=N&aid=5030387

天啊!這種法律?到底是在保護誰?

93.3對前妻妹妹,持刀砍傷和解.

     (感慨):殺人未遂罪可以和解的啊?那郭台銘可以殺多少人啊?

95.7對前妻,毆打聲請保護令
95.8對前妻,毆打判拘役二十天

     (感慨):保護令只是廢紙一張!!!

97.1對前妻,強拍裸照判刑一年

     (感慨):判刑一年,為何97.7還可在外面遊蕩傷人?

97.7對前妻姊姊,持有殺傷力空氣槍與水果刀恐嚇,未提告.
97.7對前妻岳母,持有殺傷力空氣槍瞄準恐嚇,檢方未起訴.

     (感慨):攜帶有殺傷力的空氣槍與水果刀,
               這是公共危險罪可以告訴乃論嗎?
               被害人怕報復,難道檢察官也怕?

97.7對前妻岳父,持有殺傷力空氣槍與水果刀恐嚇,判刑三年八個月.

    (感慨):判刑三年八個月,為何98.1還可在外面遊蕩傷人?

98.1對前妻,以刀刺傷.
   由於郭姓男子惡性重大,原本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並求刑十年,
   昨天院方改以傷害判決,板橋地院昨依傷害罪,
   判處郭兩年四月有期徒刑.

   (感慨):傷害罪的理由是郭若真要殺人,劉女不會只受些撕裂傷,
            加上當天開庭時兩人同意和解,認定郭無殺人意圖.
            荒謬!!!
            法法法法官為郭某開脫,竟然睜眼瞎話都說的出口!
            拿刀就是意圖殺人,否則拳打腳踢不就好了.
            持有致命武器,還可和解?
            累犯加重刑罰,法官沒聽過嗎?
            自由心證,這麼自由的嗎?
            檢察官是睡著了嗎?

做為一個不是法律人的路人甲,我只有幾句話跟法(不知第幾聲)官說;

法官大人;
從以上的事實證明,郭某不但惡行重大,而且不知悔改.
短短五年間,郭某一人對劉家五個親屬,
如果再加先生小孩十幾口人,已造成了無可彌補的傷害.

十幾個人,這五年來天天如何生活在恐懼中,
您難道,一點都沒感同身受?

不,也許您感受到了!

只是法官大人也許,您;

也怕重判郭某,會引來報復.
也許是我不願去懷疑,卻又很有可能.您收賄.
更也許,
郭某有很強硬後台,施壓給您.因為媒體,也不敢報郭某的背景.

可是您不要忘記;
您是有領錢的,沒有人逼您做法官.
如果您沒有這個膽量,就不要厚顏無恥的,佔著法官的位子.

不憑公理正義良心,而曲解法令來判決,所造成的後果您想過嗎?

您判了郭某兩年四個月徒刑,同時;
也判了劉家全家族,兩年四個月緩刑而已.

因為兩年四個月後,
劉家就要面對,全族移民海外,或是留下來任郭某宰割.


醜話先說在前面;
兩年四個月後,劉家如果發生滅門血案.
你們這些法官,檢察官的靈魂,都要跟著下地獄.
養多少小鬼都沒用!!

法律保護了誰?說真的,個人認為,只保護了您法法法法官!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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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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