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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酒醉駕車傷人事件一直無法遏止?
2009/05/21 09:54:10瀏覽770|回應6|推薦33

為何酒醉駕車傷人事件一直無法遏止?

我自己想了三個原因;

1:罰則不夠重---過失殺人不必關多久,也不用賠到會傾家蕩產.
  無恆產的,錢太多的,有關係的,根本不怕.

2:社會壓力不夠大---沒傷到自己親人,就不會關心.
  所以酒駕者,一再酒駕.

3:當權者本身就喜歡酒酣耳熱,而他們都有司機.
  為討好一些人,而不願從嚴立法.

每當看到酒駕殺人者,仍在警局咆哮.
而受害者家破人亡,卻只能暗自垂淚的場景,

我不禁在想,難道立法者,執法者真的都是鐵石心腸?
都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的心態嗎?

難道他們那麼有把握,自己或家人都不會碰上嗎?

為何可以用嚴刑峻罰及嚴格執行的方式來遏止的事,卻沒辦法做呢?

連最基本,讓人民免於恐懼之自由,都做不到的執政者
(一直以來,歷屆所有的.),還有什麼可以自誇的呢?

[喝酒開車一定危險]這已是常識,是以酒駕肇事,一定是"蓄意"!

再大條的人物,如果以一級謀殺罪起訴,他還是不會怕嗎?
再有錢的人物,如果要賠到傾家蕩產,他還是不會怕嗎?

一個這麼簡單,可以事先安排交通行為的事;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有很難嗎?

要說酒駕肇事者的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呢?

這一點要給馬英九掌聲,酒駕加重刑罰是由他推動的.
也確實收了一些成效,我身邊有喝酒的朋友,現在都坐計程車呢!

希望他現在當了總統了,可以重視這個問題.
並更加貫徹他以前的仁心政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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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js2008&aid=2968927

 回應文章

Legend
台灣的民主有一群奴才真悲哀
2009/05/26 05:56

bloger CJS算是很持平客觀的remarker了,至少一看就知不是網工

BTW在台灣

陳水扁不管做錯了什麼,永遠會有一群神經病說它是對的

馬英九不管怎樣,都會有一群職業馬衛兵說它永遠是對的,也難怪台灣被越搞愈慘, GDP都破-10了,還有人在耍白癡

稍微說一下就馬上靠北靠目,甚麼別有用心啦,逢扁(馬)必反啦~~~~

混蛋啊?!搞白色恐怖啊?人民都不准批評啊?

憲法是看過沒? 監督政府是痻主國家人民的全利與義務!

看不起這些凡扁馬必對的馬扁衛兵!

cjs(cjs2008) 於 2009-05-26 15:42 回覆:

誰當家誰就有責任跟義務!

此事不關藍與綠,也不關前後朝.

這是人民的事,

就是現在做好就對了!


☆珂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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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酒醉駕車傷人事件責任歸屬
2009/05/25 12:50
從我們接受的教育中知道:總統只管國家大事!
我實在不了解,為何有人認為:馬英九總統應該要為酒醉駕車傷人事件負責?
我認為:那種人不是有心理方面的困擾,就是蓄意製造分化,抹黑言論的有心份子!
cjs(cjs2008) 於 2009-05-26 15:37 回覆:

很多人都要負責任,

能決定或推動的人,都有義務!


阿勇(ayo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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僥倖的心態
2009/05/25 11:54
我覺得是僥倖的心態
通常喝醉的人 不覺得自己是醉的
他覺得他不會有問題(否則他就不會去開車了)

酒醉開車 被警察抓 招來民代鬧場 說甚麼只喝了兩杯
酒醉開車 撞到人了 說甚麼 我不是故意的

看看我們的立法品質
別指望立法諸公會對這件事立下"解決之道"

這件事 短期內是無解的
會來udn的 不會酒醉駕駛
千呼籲 萬呼籲 只能呼籲家人 外出小心...............

.

cjs(cjs2008) 於 2009-05-26 15:34 回覆:
法律,就是要杜絕這種僥倖的心態才行!

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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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2009/05/22 08:44
其實亂世治重典,
像飆車結夥殺人,
持有,吸食,販賣毒品,
結夥搶劫,
慣竊,
酒駕,
只要抓到就唯一死刑,
那社會還會亂嗎?

人都那麼多了,
還要容納這種壞份子?

君不見藝人使用毒品久久不能自拔,
給再多機會都沒有用的...

羽扇綸巾、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故國神遊、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

cjs(cjs2008) 於 2009-05-26 15:54 回覆:

非常贊成!

"法"就是去掉點點點的歪情歪理,

才能真正"保護".


su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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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2009/05/22 01:12

歷多次修正, 自90年後一路調漲, 幾乎年年修正, 徒法不足以自行的現象已很明顯

不肖民代咆嘯警局, 公然關說酒駕甚至酒測的現象, 在於政黨自律精神不夠, 兩黨為其私利,競相下修排黑標準是其主要原因

過去相關於酒駕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罰則, 還仿美日進行累積違規記點吊扣牌照制, 違規講習...等實際教育作為, 現在則全免; 只有提高罰則,名為嚇阻, 實為不教而殺, 衍生的問題有三:

1. 大戶不怕沒錢繳(吊扣執照牌照才真正會怕, 但有利益團體關說)  

2. 規避酒測, 以至於徒增警員執勤危險的事件增加

3. 酒駕被害人的人身安全, 事後的司法協助, 與民事損害賠償....曠日廢時,對肇事者責任明顯怠忽( 同 ivy. 的事例) ,法律給與被害者的救助明顯有階級差異(極端不利司法弱勢進行一連串民刑事訴訟), 而這些工作(行政,立法), 十餘年來被藍綠政客共同故意忽視

現行唯一對車禍受害者的救濟法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由一介平民柯媽媽歷經八年努力後,推動成功(  仗義半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

就事論事, 該案延宕八年立法期間, 時任法務部長, 政務委員, 政策會主委的馬英九先生, 難辭其咎

cjs(cjs2008) 於 2009-05-22 02:14 回覆:

為什麼倒扁,倒馬這種替他人作嫁衣裳的事,民眾前仆後繼.
而這種與自己利益,息息相關的法則推動,大家都冷漠以對呢?

為什麼煙害防治法,一下子就可立竿見影,如火如荼.
而酒駕防治法,卻一直有等於無,慘劇還有一再發生呢?

那些所謂的人民喉舌的立委,所謂的針砭時事的名嘴,
難道都是岳不羣嗎?

酒駕不是違規,而是執有致命武器,可是跟帶槍一樣啊!!!

我親眼看過美國一位法官,判一個超速160公里的駕駛,

----"執有致命武器"!

我覺得這法官合情合理呢!

亞洲人的命,還真的比較不值錢,因為人民自己都不關心了.

唉!說這麼多也沒用,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啦!

只可憐了那些弱勢的人罷了!

大哥的文章,篇篇公理正義,字字是非黑白.
那麼多人看了,也只是看了而已!水波不興,一點漣漪都沒有.

反倒是像郭冠英這種無聊的事,才能激起漫天風雲.

吳淑珍形容的還真好,都是一羣"蓋頭鰻".


iv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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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著僥倖得心態
2009/05/21 10:28

大哥

第三點機率應該不大

我覺得一般人都是存著僥倖的心態 以為自己不會被抓到 也沒那ㄇ倒楣

萬一出事...沒出人命 就算被抓到 有權勢的人還是可以找人關說弄掉  .... 

萬一死人的 不賠錢頂多關個一年多

我二姐在29歲被酒駕肇事撞死 ,肇事者撞了五台車 二死好幾傷

沒錢賠抓去關 一年多就出來....連一毛錢也不必賠

二姐走了 ..留下當時二個六歲跟五歲的女兒

除了自己車子的強制險...政府無法給人民任何保障

八年後 姐夫也癌症走了 二個孩子  媽媽離開時小學 爸爸離開時國中....  

那些因為喝酒闖禍的人 ....是不會有任何悔改的 !

cjs(cjs2008) 於 2009-05-21 11:21 回覆:

不悔改,就需要把他"永遠與社會隔離".

才能保護其他守法的人.

明知酒駕危險仍開車;

沒事叫持有致命武器的公共危險罪,及意圖傷人罪.

有事就叫有預謀殺人罪,也就是謀殺罪.

合情合理,天經地義,為何不能行?

這社會公理不彰,就是有太多鄉愿.

而鄉愿都是沒有痛過,無切膚之痛,而痲木不仁!

還有一堆說風涼話,假仁假義的偽君子!

這些人都是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