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位UDN網友的心聲
http://blog.udn.com/yfp090/2677016
(我需要大量的鼓勵)
希望大家鼓勵和關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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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指的是人類最原始的罪.
原本是聖經裏指的七項原罪:驕傲,吝嗇,迷色,忿怒,嫉妒,
貪婪,懶惰.
而今,卻被一些不行公義之事者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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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昌說他的原罪,那就是他做了"梅花"與"中華民國頌"
的歌曲,因為他太愛這塊土地了,說不想念這裡是騙人的.
劉家昌說,[回來的感覺真好],從桃園機場一路走來,他感
覺很溫暖,至於為何選在此時歸國?他說[律師叫我回來
我就回來],前幾年不願返台,是因為[心裡不踏實],他相
信司法會還他清白.至於為何在台灣"改朝換代"才返國?
莊秀銘要記者[自己去想像].
聽起來,倒蠻像陳水扁的話.
陳水扁在法庭中表示"卸任總統"成為他的原罪,並強烈質
疑司法不公.他說,法官及檢察官為了政治任務,要把他關
到死才罷休,他提醒法檢,人民及歷史洪流會再度審判這
個案子,他也絕不認罪.黃睿靚表示,女兒剛滿兩歲,公公
陳水扁的"政治原罪"到了女兒陳潔歆是第三代,她不希望
永無止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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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推給政治,所以我說嘛!為什麼做在上位者,一定要搞
藍綠.因為這樣,才能理直氣壯的幹壞事.
劉家昌到底是怎樣一號人物,眾說紛紜,無法評論.
所以讓我們來看看事實;
1:公函中指出,欣和、家欣藝術等公司負責人劉家昌與章
家珍夫婦於1999年8月間,藉辦理 現金增資募股新台幣
6億1992萬元,次月即以6億9300萬元高價,買下章女名下
市值3億8800萬元之房地,並將所得款項相繼匯至章女國
外帳戶,因嚴重損害股東權益,涉嫌背信案,經移送台北
地檢署偵辦。
2:劉家昌在八十八年成立一家媒體公司,國民黨黨營事業
華夏等公司決議投資近六億元,這筆款項匯入劉家昌指定
帳戶的當天,劉家昌立刻以公司名義購買妻子章家珍(藝
名甄珍)名下的一筆房地,聲稱要當攝影棚。
3:儘管國民黨沒有提告,檢調接獲檢舉,認為涉及背信公
訴罪,主動展開偵辦
4:劉家昌被控掏空華夏等公司近六億元後,檢方曾傳喚國
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協助調查;但劉泰英表示,這筆投資
金額不大,他不太注意,不清楚有這事。
綜合以上新聞可歸結;
1999年8月間,國民黨黨營事業華夏等公司,投資劉家昌與
章家珍夫婦的欣和,家欣藝術等公司;新台幣6億1992萬元.
劉家昌加碼7308萬元,以6億9300萬元買下章女名下市值
3億8800萬元之房地,並將所得款項,相繼匯至章女國外帳
戶.嚴重損害股東權益,國民黨沒有提告,國民黨前大掌櫃
表示;這筆投資金額不大,他不太注意,不清楚有這事.
這是怎麼的一場戲,新台幣6億1992萬元是可以不在意的
小錢.被害者損失清清楚楚,竟然不怪加害者?
國民黨也太大仁大義了,難道是效法蔣中正,以德報怨,那
我也來騙騙看好了!
事實上,只有兩種可能;
一是;劉家昌掏空欣和,家欣藝術.詐國民黨財.
二是;國民黨或國民黨內私人,借欣和,家欣藝術洗錢至國
外.
劉家昌與章家珍夫婦只是收了7308萬元佣金的人頭,
所以才"但又不希望牽累別人",後來又想黑吃黑,所
以才"因為帳戶登記不清,以致於產生誤會".
但事實上,不管那一種,都是犯罪.
你的原罪跟陳家一樣是貪婪!把"梅花"與"中華民國頌"牽
扯進來,你還真以為在拍電影呀!
況且1999年8月也還是國民黨執政,
難道你說的政治迫害,來自因為不滿帳戶登記不清,
被黑吃黑的國民黨或國民黨內私人?
那你這一次大大方方,有備的回來,可能有人要倒大楣了!
你說;"因為我太愛這塊土地了!"
我想你沒有講清楚,你應該是要說;
因為"這裡實在太好搞錢,所以"我太愛這塊土地了!
雖然那是你與國民黨的事,但是你顛倒是非,侮辱我們的
智慧.並試圖教壞我們的下一代黑白不分,實在忍無可忍,
只能跟罵陳家一樣;
無恥之徒,那配愛這塊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