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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2 04:22:53瀏覽404|回應1|推薦1 | |
當初就在納悶,為何發放3600元要搞的這麼複雜? 但官員表面上的理由是: 現金發放民眾會存起來. 我聽你們這些官僚在放屁,3600元以現在的物價,風一吹就沒了!又不是3600美金. 好了就算你們說的對. 既然要救短期經濟,就要集中火力,幹嘛不限定消費券一個月用完,而是拉長達一年? 如果只限定一個月,消費券就不用印的跟鈔票一樣精細,就不用花那麼多成本,讓有些人抽佣! 消費券正面大大的給它印個[ 等同現金 ]就沒有人會問你怎麼用,也不用請人來回答問題. 限定不可找零更是笑話.你拿一百塊消費券跟我買三十塊的東西,我要做這筆生意,當然找給你.我再去台灣銀行拿一百塊消費券換回一百塊現金不就好了?難道政府還真的要多花人力,物力去監視全台消費券交易.把它搞成諜對諜嗎? 台灣銀行不是政府銀行嗎?如果照他們每張消費券抽四塊錢手續費的理論,那鈔票由中央印製廠印製,民眾使用,如果拿到台灣銀行存,是不是也要收手續費? 還有這收到的手續費,是台灣銀行行員的,還是財政部人員的,還是中央印製廠人員的,還是政府的,還是通通有獎2009年終獎金?
繞了一大圈,換湯不換藥只為了 馬政府的行事,果然四平八穩,面面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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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