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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可以有雙重國籍?
2008/12/10 04:54:28瀏覽303|回應0|推薦2

誰不可以有雙重國籍?
這包括居留權,在美叫綠卡,在日叫永住,所有世界上的國家,都視居留權為公民申請準備.
政治人物就別再硬柪了!

法理及道德上絕對不允許:

1:正副總統及一等直系血親.
正副總統代表國家,可以簽訂各項條約.如果雙重國籍,誰知道他維護的是那一國的利益?
一等直系血親,說是無法管成人小孩的事,都是托詞.如果小孩被綁架了,你也不管嗎?
既已成為總統親屬,既已享受總統級的待遇,就必須付出總統級應有的責任與顏面.不能只拿,而不付出,否

則當初就要叫你老爸不要參選!

2:總統府內各局處,包含國安局行政人員.------接觸的都是國家級的機密

3:國防部全部及所有軍人-------軍人保家衛國,人民要確認軍人保衛的是本國.

4:立法院所有委員包括正副院長------立法委員有審核對外法案,宣戰,媾和,彈劾的權力,故不能有養老鼠

咬布袋的情況發生.

5:外交部各主官管及大使------總要確定他只是代表本國,以免貽笑國際.

6:各政黨黨主席-------潛在能影響國家安全的人


道德上不允許:

正副行政院長,及其各部會主官管,因有可能牽涉到跟外國的商業利益.


道德上可爭議:

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正副院長雖不涉對外利益,但位高尊崇,由外國人來當總是不雅.


基本上是以國家級利益為考量.

譬如縣市長,就沒關係.我還想請巴菲特來當台北市長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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