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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9 這不是食品黑心,是司法黑心!
2018/08/11 05:14:16瀏覽1326|回應0|推薦9
20180809 這不是食品黑心,是司法黑心!



法官不倒,台灣不會好!

以下的案例就是標準的無法無天的黑心自由心證…ㄚ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禁止
用於食品],一,二審法官裝做沒看到,然後最高法院再放個馬後砲遮羞…全都是
套好的!

這個新聞,沒掀起任何波瀾,因為對溫水煮青蛙式的毒害人體,大大部分的人,
都是冷默以對,或是覺的自己不會被毒到,或是不在乎…間接助長了黑心行為!

到頭來,受害都是自做自受,一點都不必同情…


胡椒粉砒霜超標 3黑心業者竟然無罪確定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14475
台中市誼興公司林中柱向化工公司購入工業用碳酸鎂,販賣給進興製粉廠堂兄
弟謝明吉、謝仁貴添加入胡椒粉,被驗出含砷(砒霜)、鐵成分超標,檢方依
違反食安法攙偽假冒罪起訴,一、二審判3人無罪,最高法院援引刑事妥速審
判法一、二審無罪不得以違背法令為由上訴的規定,駁回上訴,判決無罪定讞。

---一、二審"無罪"要送銀子,最高法院"援"引速審法,也要送…

彰化縣衛生局2014年11月查獲進興行負責人謝仁貴、進興製粉廠負責人謝明吉
、上游的誼興公司林中柱,摻入工業用碳酸鎂製造胡椒粉,且驗出含砷量(俗稱
砒霜)超標,砷含量高達6.4ppm,鐵含量更高達477.6ppm。

---砒霜?…夭壽啊!

彰化地院一審認為,碳酸鎂屬於准用的食品添加物,雖碳酸鎂中有雜質,導致規
格不符,但未構成攙偽假冒混充,只能算是違反法定使用範圍和限量規格標準,
屬行政違規,未涉刑責。

---這叫睜眼說瞎話,外包裝就已標明「禁止用於食品」,那就是不得用於食品,
     白紙黑字,法官大人都可以自由心證成白紙白字…這不是黑心證是什麼?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食安法本身將碳酸鎂列為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並沒有
工業用或非工業用的區分,且被告並非以非碳酸鎂的成分冒充碳酸鎂,仍認定無
罪,駁回上訴。

---學過化學的都知道;碳酸鎂是碳酸鎂,砷是砷…本案重點不是碳酸鎂,是砷!

但最高法院認為,人民健康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食安法的立法目的是維護
國民健康,不可供人食用的原料,都不可以當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在食物中添
加低價劣質品或不可供食用的原料,都屬犯罪。

---馬後砲!

最高院指出,此案允成化工的工業用碳酸鎂,外包裝就已標明「禁止用於食品」
,進興行的胡椒粉成品中,有害人體的砷含量也超標,既然是工業用碳酸鎂,就
不能添加於食品中,二審曲解法令,認為所有碳酸鎂不分食品級、工業級,都認
定是合法添加物,「非無可議」,因此需糾正二審的錯誤法律見解。

---糾正?哈哈哈,糾正了什麼?…吃下去的砒霜能糾正出來?   黑心法官受到懲
     罰? 黑心廠商付出代價?……通通都沒有! 只有;

     自由心證再次替法官們賺進養老金!……唉,中華民國萬惡不是淫為首啊!

     萬惡之所以能惡,是黑心法官自由心證相助啊!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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