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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5 12:11:48瀏覽899|回應0|推薦0 | |
●時間:一OO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出席人員: ●新聞稿: 繼美國三浬島及日本福島發生核子事故災變後,各國均強化核安查核專責機構的位階與獨立性。美國的核能管制委員會(Nuclear Regulatory , NRC)位階與能源部、交通部等部會相同,由五位委員組成,採任期制不隨政權更迭而請辭。但我國的行政院組織改造架構中,卻將原負責核能安全的原子能委員會一分為二,並由政府二級單位降為三級單位,將不利國內核能安全管制工作,實為核能安全之隱憂。不論未來我國核能政策如何發展,現有核電廠之除役及核放射性燃(廢)料後端處理都是必須積極面對的問題,且需透過政府長期規劃及技術研發才能解決。 為此,立法委員丁守中特邀集國科會李羅權主委、原能會蔡春鴻主委、研考會朱景鵬主委與經濟部黃重球次長,以及國內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潘欽院長、核工所李敏教授、能環研究中心開執中主任以及核能科技協進會歐陽敏盛董事長等專家學者,針就台灣能源供應安全、電力價格穩定、與二氧化碳排放的角度來看,如何提高現行核能安全管制責任與功效,以降低核電廠發生類似美國三浬島或日本福島的核電廠嚴重事故機率,並加強緊急應變措施的整備;另,針就是否應設有一個位階較高的獨立、超然、客觀及公正的核能安全專責機構,進行平時的核安管制及技術監督,有效從平日中減少核安危機發生之機會,提供民眾安全無慮之核安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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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