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踴躍轉寄
http://www.mjib.gov.tw/cgi-bin/mojnbi?/newuserpost/veiladd.html
請大家踴躍檢舉七人詐騙集團案,老子已經第一個具名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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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事件發生時間:民國99年10月18日起
檢舉事件發生地點: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詳見檢舉內容說明)
檢舉事件對象:金恆煒、陳師孟、王美琇、張葉森、陳昭姿、陳儀深、盧世祥
檢舉事件主題:本人正式告發以上共計七人涉嫌以募款為由詐騙金錢
檢舉事件內容:
被檢舉人金恆煒、陳師孟、王美琇、張葉森、陳昭姿、陳儀深、盧世
祥於民國99年10月18日對外以成立『金恆煒醫療暨法律基金管理委員
會』為由發起對外募款,此舉已明顯違法.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相關條文,成立勸募團體之相關限制如下:
第八條 (勸募用途)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以下列用途為限:
一、社會福利事業。
二、教育文化事業。
三、社會慈善事業。
四、援外或國際人道救援。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事業。
金恆煒等七人以成立『金恆煒醫療暨法律基金管理委員會』為由發起
對外募款,聲稱"募得款項將提供作為金恆煒個人醫療及法律訴訟用途
之用",此舉與上述法條"募款用途"完全無關,明顯違法.且其所提供
之募款帳戶為陳師孟私人帳戶,有相當嫌疑疑似對外以募款之名行詐騙
之實.為求社會清明,遏止詐騙歪風,本人在此正式具名檢舉.盼 貴局能
秉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勿枉勿縱之精神加以嚴加查辦,以端正社會風氣
,打擊犯罪.
以下提供相關證據
http://www.twimi.net/2010/10/blog-post_18.html
此為其對外宣傳募款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