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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 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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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圍棋社﹝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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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1 23:40
為災區的同胞們祈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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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2 08:09
大聲喊:小薰生日快樂~快~樂~~快~~樂~~(後面是山谷回音)
天空 淨(chrislin1212) 於 2009/06/12 22:09 回覆:
謝謝你 溫馨的祝福 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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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1 16:40

好文分享:

嚴長壽先生的專講內容報導:你要掙脫學校和學歷的保護http://www.cheers.com.tw/doc/page.jspx?id=40288aed216935c601218192d6a11e9e&number=1

天空 淨(chrislin1212) 於 2009/06/12 06:25 回覆:

謝謝你的分享


姐姐
2009/06/07 09:21

小薰

雖然人各自有負擔,比如需要收入來養家活口。不過我還是想在這裡提醒一下,這個網站的文章沒有什麼需要隱匿的,因為:

一、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的表現自由,其中包括言論自由;另依同法第23條立意,言論自由除非防礙他人自由,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連法律都不得限制了,資方當然更不可以。如果以言語或行動限制你在blog的發言、或因其言語或行動而導致你在blog的發言有所限制,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二、依據刑法第309、310條,你並未觸犯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後者是指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所以不論以前或現在的老闆都不能把你怎麼樣(在法律上)。

三、依據刑法第311條,善意發表之言論不罰。該條第一項第一款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利益者"、第三款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都在不罰之列。
而你所寫出來的東西正符合第一款的最後一種情形及第三款全部。

還記不記得無敵鐵金鋼的主題曲怎麼唱?
無敵鐵金鋼、無敵鐵金鋼,無敵鐵金鋼!鐵金鋼、鐵金鋼,無敵鐵金鋼!我們是正義這一方.........

天空 淨(chrislin1212) 於 2009/06/07 15:59 回覆:

談到憲法,大概是在法庭打官司才用得著。

勞資雙方權益有爭議時,勞基法就可以處理大部分。

「勞資和諧」,比「勞基法」有意義。

大家處得和諧、開心,就不會在意「勞基法」,很多方面,都可以多一分包容與體諒。

有時還會記得提醒自己,「不要在乎什麼勞基法,處得愉快就好了。」

當我們一直在乎勞基法時,就會覺得資方「一直」壓榨勞方,這樣工作就不會愉快、也做不久。

像我家哥哥、妹妹哭著說誰是誰非的時候,並不需要「憲法」、「刑事法」、「民法」,聽他們哭著、說著,不一會兒就又玩在一起。

如果他們來哭訴時,是引用法源條款、或老是記著誰「違法」,這樣就會不容易相處。

因著相愛、單純。


姐姐
2009/06/05 15:40

喔對還有,反正書也出了,要不要甘脆搬家到樂多或無名?那裡的功能齊全,每一篇文章都能選擇是否須要閱讀密馬。

天空 淨(chrislin1212) 於 2009/06/07 15:43 回覆:
不用搬家,因為我本來就有「無名」,需要密碼的文章,我才會放在無名,所以UDN這兒的定位,原本就是公開,希望以「和諧」、「和平」為延伸的敘述

姐姐
2009/06/05 15:36

我知道,這樣講,很像死道友不死貧道:老闆看到就看到,我只是把我在評估新工作時的想法列出來、以及把對於工作條件中有抵觸勞基法疑慮的事向主管機關諮詢一下;既沒講誰壞話、也沒有檢舉什麼,看到怕什麼!至於在以前的職場向主管機關諮詢的文章資料,也只是供大家參考,會提問的受僱者難道就不會是敬業的員工嗎?!如果看到我的窩不爽,就找我麻煩、或找藉口叫我回家種田,沒關係啊,老子就回家種田啊,順手檢舉一把!

不過要是我,是真的會存這樣的心,這樣做(除了順手檢舉一把覺得很麻煩可能不會做以外),也就是,不會隱藏起來。

於是我聯帶想起一個問題,如果一家用度一個人賺就夠了,那就不需要雙薪家庭,把錢留給別的需要的人去賺。我是不知道小薰家是否需要雙薪才夠過活,不過如果夠的話,小薰也很適合當家庭主父啊,不是只有煮菜喔,而是煩落家裡大小事,當然也有休假的,家人自己去協商,像我朋友家的原則,是老婆下班後以及假日,都是主夫的休假時間,但若有家務需要處理就兩人分工處理(至於實行上當然會互相體貼對方的狀況啦)。

 

天空 淨(chrislin1212) 於 2009/06/07 15:40 回覆:

其實,這些文章是寫於上個工作的時候,我的習慣,已經不太寫「新聞」,而比較喜歡「古董」的感覺,就是寫起來放著,原則上,一星期po一篇,有時太過於「情緒」的文章,就不會刊出。

目前這工作還不錯,老闆跟同事相處起來覺得和諧、輕鬆、各司其位、各盡其職,所以那些文章都不是寫這個工作。

「勞資和諧」,比「勞基法」有意義。

韓第跟友人談到管理時,「只要找對人,就不太需要管理;找的人不對,怎麼管都沒什麼意義」。

一家人相愛相扶持,比談什麼「家暴法」有意義;等一家開始談「家暴」時,和諧就會離場好一段時間,不容易出現,卻容易消失。

心想事成,「我正感受著跟同事和諧相處的美好與喜悅」(目前我只有一個同事,雖然小我十幾歲,還會肯定我,說調劑台整理得不錯,這樣就很開心了)


姐姐
2009/06/04 01:35

在某個不認識的人的blog看到一篇轉貼文:被延遲的快樂不但不生利息,反而連本金都沒有了。

想說小薰和常來看小薰的人應該會喜歡。網址 http://friends.roodo.com/diary/show/114414?page=2

天空 淨(chrislin1212) 於 2009/06/04 16:25 回覆:
謝謝你的分享

姐姐
2009/05/22 10:18

齁~~~原來金魚草也會開蘭花,真神奇!那為什麼要名為草,不叫做什麼花啊?

還有,換圖了喔!那個小娃娃該不會是小薰小時候長得像小女孩的紀念照吧 :p

天空 淨(chrislin1212) 於 2009/05/24 06:17 回覆:

這,不知要問上帝,還是問人類還是不用為這小問題煩惱,沈浸於一份喜悅、自得、滿足

「小薰小時候長得像小女孩的紀念照吧」,嗯,跟我小時候很像,不一樣的是,以前都喜歡養成同一個乖乖牌模子(打到你乖),現在鼓勵開發孩子的特質及才能(所以在沒危險性的情況下,盡量容許其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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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0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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