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曾經於民國44年因匪俘新生一案 而在前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之新生訓導處(地址:綠島鄉公館村6鄰流麻溝路15號, 當時處長為唐湯銘)感訓十年多;
後才因"思想觀念改正 無安全顧慮", 于民國54年11月13日經當時新生訓導處劉上校鳴閣處長簽發保釋證明書,
另有台東縣政府(54)東府新民戶字第五一五號令准予補報戶籍, 並向台北市警察局報到, 居住在台北縣市至今, 安份守己;
父親年邁也因無法提出相關保釋證明書向"司法院冤獄賠償委員會"提冤獄賠償之上訴因而駁回; 看到父親落寞的樣子, 雖然不捨, 但也不知該如何安慰! (因為法律是要講證據的).
但感謝主, 父親因著接受主, 已經能夠走出這樣的陰霾, 也告訴我: "要常常喜樂, 不住的禱告, 凡事謝恩!"
26:1 | 〔大衛的詩。〕耶和華阿,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並且信靠耶和華;我必不搖動。 |
我也在此祝福您, 也願這位信實的神能救您的全家, 叫你們不遇見試探, 救你們脫離兇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