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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黎老闆改變了台灣!
2012/10/17 09:40:35瀏覽4581|回應3|推薦27

「真的對不起,我要走了,我要回家了,這個地方是你們的地方,你們要為這個地方繼續做下去,我現在要回家了,請你們珍重。」這是黎智英告別台灣、斬斷台灣壹傳媒和他生死與共的公開宣言,從「你們」而不是「我們」的遣詞用字,由此看來,黎老闆心中的不滿、怨懟、辛酸,不論日後是否吐真言,在此真的要帶著175億元,揮揮手、說再見。

台灣壹傳媒旗下報紙、週刊,應該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容易也是最多次被提起訴訟的媒體業者。擔任台灣壹傳媒聘用的法律顧問,勢必可以成為律師界的搶手貨,因為多年來的「腥風血雨」,壹傳媒都挺過了,無論勝訴、敗訴、有罪或無罪,壹傳媒並沒有因為司法判決而被擊倒過。這在一般避訟的習慣下,尤其台灣本土媒體習以「與人為善」、不主動製造衝突,「經常被告」實在是獨一無二的特色。壹週刊總編輯裴偉因為偷拍徐熙娣、柳翰雅一案,以妨害秘密罪判決有期徒刑四個月、減刑為二個月得易科罰金,已經最高法院以101年度台上字第4314號判決駁回上訴、有罪定讞。民事判決不論勝訴或敗訴,對於壹傳媒根本不具殺傷力,賠錢或登報道歉都是「舉手之勞」,因此前開刑事判決,對於裴偉來說,這項前科紀錄實在是「職業災害」、非常不光榮。

壹傳媒為台灣媒體同業帶來了許多震撼,例如以庶民新聞為頭版頭條焦點、投書申訴甚至揭弊,這些新穎商業模式改變了死氣沉沉的新聞惡習。由蘋果日報、壹週刊領導或開啟了許多重要社會運動,例如反對恐龍法官的白玫瑰運動、揭發扁家貪瀆的紅衫軍遊行等,媒體對於政治、司法的影響,從報導者躍身成為引導者、鼓動者,突破解除報禁後的紅線,創造媒體第四權的監督力量。尤其以市井小民的民生困境作為頭版新聞,除了誘發社會關注與互助精神,無形間也對藍綠執政直接、間接履行第四權的監督義務,這些貢獻應該肯定,黎老闆走在這條路上的堅持與hold住,給個讚、要個簽名都不過分。

由於行銷裸體、屍體,壹傳媒的報導特色改變了同業競爭態勢。從販賣女體、血腥搶版面之後,行銷男女肉體並以知的權利、新聞自由做藉口,已經成為壹傳媒牟取商業利益的不二法門。再加上販賣公眾人物的隱私,以八卦新聞形式遊走法律邊緣,刻意迴避法律而創造新聞價值與商業利益,壹傳媒在此部分確實下足功夫,想要民事勝訴告贏壹傳媒,不是容易的事情。由於得罪人物遍及各界,壹電視不能順利上架,誠有專業以外的因素干擾,這也是黎老闆對於台灣最無法釋懷的沉重介意。

11年前壹週刊買一送一,11年後壹週刊以三加一本75元促銷,這些年過去了,媒體競爭激烈,光靠紙本販售收入不足維持經營的變動成本,如果缺乏穩定的廣告客源,勢必會被錢傷、虧損嚴重而倒閉。壹傳媒厲害之處,在於廣告客源穩定又可觀,不需要依靠政府置入性行銷就能活水不斷,可見他們的業務人才堪屬一流、創造業績與營收從不手軟。如果要從企管角度界定壹傳媒的核心價值,業務人才、狗仔團隊、法律後勤、美編動畫人力等四項,應該就是壹傳媒致勝的重要關鍵。

蘋果日報現行零售價一份十五元,比之其他報紙還貴了五元,消費者從不嫌貴,因為蘋果日報貴得有理、有價值,即便其他同業也用同份量相比競價,蘋果的魅力依舊不減,因為台灣消費者被教育成「蘋果族」,沒有道是非、聊八卦、揭瘡疤、視覺震撼力的新聞,引不起消費者關注與胃口。與其說台灣人愛咬蘋果,不如說蘋果、壹週刊等壹傳媒體系,深深咬住了台灣人民與政府官員、各界公眾人物。

黎智英的成功之處,也表現在他對於自己劃定紅線的堅持上,只要是他本人認定的報導紅線,絕對不允許旗下媒體大力報導與追蹤。扁家貪瀆被壹週刊追著跑,跑進美國、出入台灣,無所不用其極追究事實真相,這是因為反貪汙、懲惡官的正義感使然。對照馬總統上任後五年間,我們很少看到蘋果日報、壹週刊專門派人到美國蒐集、追蹤馬家姊妹的花邊新聞或八卦閒事,除了黎老闆擁有某種無形默契以外,也彰顯他願意尊重政治人物的家人隱私權,只要不涉及貪瀆不法、公眾利益,一切可以妥協而不追求商業利益。在有來有往的互利尊重下,台灣政商界不對壹傳媒趕盡殺絕,黎老闆也該心滿意足了。

在台十一年,黎智英確實改變了台灣、引導媒體同業改革又變化。在羶色腥之外,我們見證了庶民新聞的頭版重要性,也看到壹傳媒開啟每個小老百姓的新聞價值與追求想紅的人性驅力。壹傳媒重視查證的基礎工作,這點我親身領會過,雖然這是媒體的職業倫理與約束,但是放在講究速成、不擇手段的同業競爭態勢來看,能夠堅持這項基本工作,洵屬可貴與可敬。在此向黎老闆道別,這些年壹傳媒帶給台灣的震撼與改變,我們依然記在心裡,不論褒與貶,黎智英啊黎智英,真是「猴塞雷」!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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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nghunglin&aid=6950272
 引用者清單(1)  
2012/10/18 05:04 【不平則鳴】 黃哲斌: 【再見黎智英】

 回應文章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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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見公評
2012/10/18 04:57

呵呵!

聯網麾下有個網工, 罵老丐是壹週刊.

看羅兄評論, 竟然與黃哲斌的【再見黎智英】類似!

看來: 臺灣是損失了一位媒體鉅子? 失敬!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10-18 08:41 回覆:

兩篇文章如此並列相比,

只是惋惜黎智英的結果相似而已。


連戰?
那連戰家咧?
2012/10/17 11:09

那連戰家咧?

我不相信他有那麼好心眼,

應該是『真的』挖不到關於馬英九家的任何八卦才是!


WHATSOEVER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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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
2012/10/17 09:57
是我最喜歡的論壇,
只怕以後要變質了…

遺憾!
凡是那些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公開或私下叫別人閉嘴的人,
在我眼裡,不是impotent,就是autism。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10-17 10:00 回覆:

大家都預期變質,最後就會真的變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