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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出軌可以原諒 如果女人外遇會怎樣?
2012/04/24 12:01:59瀏覽2668|回應9|推薦28

七情六慾不是見不得人的事情,在你情我願的生理與心理結合下,很難單以「道德批判」來看待人與人之間的情慾問題。

並非只有異性戀伴侶才有外遇、出軌問題,男男與女女也同樣需要智慧來看待此一問題,只不過同性戀者在台灣無法律保護(其實也可說成無法律約束),刑事上的通姦罪無以訴究,民事上更不會因為任何不忠實行為而有任何賠償。回到婚姻制度來說,當男人外遇、出軌時,為何社會大眾主動尋求原諒男人的理由與藉口,而若外遇、出軌者換成了女性,此時社會輿論還有可能同樣為女人求取原諒的理由與藉口嗎?

某位縣議員被老公召開記者會公布外遇控訴,這場夫妻間的戰爭,彰顯的不僅是情慾問題,而是已婚女人有沒有犯下「重大錯誤」的權利。當一個已婚女人也如同王建民說出:「就在人生最低潮時,我有了一段婚外關係,這關係維持了八個月,不過在我強烈罪惡感下『主動』結束,但對方以各種方式要求復合,並且揚言投書媒體,我不願傷害第三者,但不能傷害家人,所以主動站出來,面對自己的錯誤。」社會大眾如何看待這位外遇女人,是以「討客兄」加以羞辱,或是也會體諒已婚女人「都會犯下的錯誤」?如果已婚男人可以名正言順把外遇、出軌合理成「男人都會犯的錯」、「人生最低潮時有了一段婚外情」,為何已婚女人不能比照辦理,來個外遇後記者會,向社會大眾尋求諒解與寬宥?

因為婚外情而躍上媒體版面的男人很多,政治人物、演藝界、主播、記者、官員等等,真是族繁不及備載。已婚男人為了尋找合理化的藉口與理由,可以自稱上賓館討論正事甚至是借廁所的荒謬也可以大膽說出來,換成已婚女人如此相同說明與解釋,社會大眾和輿論又會如何看待或評判?如果我們可以選擇原諒已婚男人通姦、外遇,為何已婚女人通姦、外遇非得道德批判不可?「戴綠帽」是男人的羞恥,但是對於安分守己的已婚女人來說,老公在外出軌、性器官亂插亂入時,已婚女人的悲傷與恥辱,恐怕已不是「戴綠帽」可以形容。

王建民出軌的原因為何,說實在我個人不想理解,比較有興趣者,如果王建民的老婆,也使用同樣理由,辯稱人生低潮就會自然發生婚外情,此時王建民要如何看待老婆,王家人還會選擇原諒這位媳婦情不自禁的婚外性行為?男人亂插可以被原諒,為何女人選擇另一根陽具的時候,光是口水就可以致使已婚女人「非死不可」?如果婚姻關係中的性行為僅能維繫「一對一」的忠實,為何已婚女人要面對和遭遇比已婚男人強過數千百倍的社會壓力與道德批判?如果已婚男人要強烈主張擁有老婆的「陰道專用權」,為何已婚女人面對老公「陽具專用權」被侵犯時,必須流淚自受、冷靜吞忍?外遇不是「陽具」與「陰道」的問題,當情感忠誠、那種一對一的絕對信任與託付被出賣時,才是最令人無法忍受的背叛。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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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nghunglin&aid=6373931
 引用者清單(1)  
2012/05/02 09:10 【女男大不同】 一言難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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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人妻女笑呵呵
2012/04/27 15:53

你妻被淫又如何?

建民搞女時心態是淫樂一下的話﹐那就是淫嘛﹗不然就是很討厭太太﹐想跟太太離婚﹐另覓新歡了。但看來又不像嘛@﹗淫一下不是死罪的想法是男人自己定的﹐因為真是死罪。只有台灣太太可免其死罪﹐像活士老婆就打到口爆再分身家了。你會說克林頓也沒死? 但現在看他不像死狗嗎? 王建淫不想給錢封口﹐來個自己招供﹐是學自美電視名嘴的。


Tiger 14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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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應
2012/04/25 22:55
羅伯特 版主

首先,謝謝您的善意回應。

再者,於本案首次偵查庭結束之際,承辦檢察官即告知會擇期再開庭。因此,同樣基於尊重檢察官職權,希望大家能在下次開庭時對於本案所有相關事項來進行討論,以期能達成完善處理的共識。

謝謝

Tiger 14

中華民國 101 年 4 月 25 日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04-25 23:12 回覆:

唉!

你可以去查查台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377號裁定、101年度聲字第280號裁定,

此兩裁定也有更正裁定,要一起看。

這樣子,就可以明白你的案子有多出名了。

撤告與否不是檢察官的職權,這一點你可以自行證實。

而且,偵查庭要討論相關事項?這實在讓我一頭霧水!

你的道歉我看到了,但是事先未經我同意就在這篇文章貼文,

我實在搞不懂這種道歉有無尊重當事人的感受。

我不接受調解,檢察官也無職權強迫我調解,

至於其他事情,以後再說。往後這種留言,

請在訪客簿留言,你於此留言非常不妥當。

容我先說清楚與表明。


Tiger 14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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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道歉聲明
2012/04/25 19:11
個人 Tiger 14 (以下簡稱個人) 與政治雜論閣版主 羅伯特亞當斯 (以下簡稱版主) 之間之妨害名譽案件 (台北地檢署結股101年度他字第3610號),於昨日 (101年4月24日) 首開偵查庭。

個人在親自出庭後,經承辦檢察官當庭善意開導,同時個人也深切自省,對於之前在本部落格個人所有帶有不雅及侮辱性字眼的留言,深具悔意。因為這樣的留言,不僅對版主本人有所不敬,對於其他瀏覽本部落格的網友不夠尊重,更有違個人所受過的教育對於言語分寸上應有的拿捏。

因此,個人在此鄭重公開向版主致歉,並保證絕不再犯。

此致

政治雜論閣版主 羅伯特亞當斯

道歉人:Tiger 14

中華民國 101 年 4 月 25 日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04-25 19:33 回覆:

Tiger 14 版主:

你要感謝遇到一位願意積極幫你的檢察官,

看在尊重檢察官的職權上,

我可以考慮撤回告訴,

至於撤告一事,請使用悄悄話在訪客簿上留言商談。

羅伯特

陸比歐(童子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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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鋒 可以 從美國職棒3A 轉換跑道,建仔 其實不必太執著待在美國
2012/04/25 12:26

基本上,我是比較 同情 建仔 的。因為我
覺得 那個 小三 沒說實話


她說 她一開始不知道她是 建仔,但他們第一次
見面的時候,明明有其它友人陪同。就算她 不
認識,其它 友人 也認識吧。


更何況 建仔 到 佛羅里達,只要稍微關心
棒球的都知道。我覺得 那個 小三 那樣說
,只是為了 避免 被人說是 破壞他人婚姻


其實,如果我是 建仔,當 洋基、大都會、道奇
、光芒.. 這些 知名球隊沒簽我的時候,我 就會
回台灣了。

不過,我不是要 回來 打台灣職棒,而是 尋找
其它兼職的出路。

至於,在 棒球主業 的 部份,可以考慮 到 澳洲
職棒聯盟 打球。我的個性,不是很在乎薪水啦
,只是也很怕 被捲入 中職的假球案。所以,依
我的個性,應該會去 澳洲,一方面避開假球 、
一方面壓力也不會像在 大聯盟 那麼大。


We are at war and we will win it.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04-25 19:48 回覆:

他們這些旅美球員習慣一年賺個幾百萬美元,

要他們轉業或兼職或發展其他職涯,

實在不容易!

他上次跑去接球還跌倒摔傷的畫面如果再次重看,

可以發現幸好他扭倒腳後剛好踩到壘包,

否則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至於他個人要如何維繫事業,那實在不是我們需要擔心者。


循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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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去 , 不只 要智慧, 更要 勇敢 向前看
2012/04/24 22:46

愛情是需要溫度, 婚姻是道德與情義的枷鎖,.

社會越趨多元,.司空見慣的兩性問題,.當 說對道錯 能解決問題的事

只能留在社會輿論外,的成全與圓滿

..

為愛與性 越軌 越矩, 有時 真的不壞,.天雷地火與物慾劃上等號..兩造的人都有省思空間..

而不是 越俎代庖的論 男女的貞操何價,.有時 在 性 人權 住了魔鬼,.總不能 叫天使掉淚..

所以 走下去 , 不只 要智慧, 更要 勇敢 向前看..

所以 當下之事,.福與悲,.自己任事,.惟有 學會承擔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04-25 11:46 回覆:

謝謝如此心得分享。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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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版主不能否認的是
2012/04/24 21:58
相較於男人的背叛而言,
女人的背叛更多的是情感上的徹底背叛,
當女人發生婚外情,我難以想像,那個女人還愛著她原來的男人。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04-25 11:46 回覆:

改天我們來討論"精神外遇"和"肉體外遇",

還有這兩者是否可以切割分離。


歐尼爾_唯一支持貪污舔共魯蛇乞丐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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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光蒙塵! 
2012/04/24 19:38
台灣之光蒙塵! 王建民爆婚外情,球迷震驚:還是「台灣之光」嗎?
 
 
 

我對公眾人物一向都有”比較高的道德尺度與標準

尤其是在各行各業都很傑出的人

因為他(她)們利用”良好形象與知名度”獲取很多天價的利益....

隨便一個代言都是好幾億新台幣起跳...

這些人更應該嚴以自律

力做大眾的模範

在各方面要有那個代言產品或外在形象的”正面價值

以期報答長久以來愛護他們的X迷才對

不應該以甚麼復健低潮當成外遇藉口

用背叛去傷害最愛他們的妻子

唉!

一世英名

竟然毀於一個也許早已人盡可夫的小三奧貨?

豈不令人為他扼腕不值?啜泣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04-24 19:54 回覆:

是啊!

"一時軟弱"就可以婚外情,這種藉口,說實在懶得批判了!

玉山金的財富管理如果還以王建民代言,這是不是有絃外之音?

難道發生婚外情的人代表忠實、誠懇與信賴?

這家金控的思考邏輯實在很奇怪。

這些名人既然享有名譽帶來的額外高報酬,

理論上被高度道德批判與要求,也並非毫無道理。

畢竟賺錢賺哪麼多的時候,享受高知名度所帶來的財富與榮耀,

有醜聞時,當然也要面對不留情的批判。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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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4/24 13:32
這不是原不原諒的問題.

問題的本質是;事情發生後,兩個人還相不相愛.

相愛自然就沒問題.不相愛,就算原諒也無法走下去.

所以,所謂的原諒,只是給自己一個理由來cover真正的理由;

為小孩,為利益,為面子...而不得不的原諒.

我的觀念裏,沒有"原諒"這個code,只有"承擔".

陸比歐(童子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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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建仔 出軌可原諒,女人 若一時糊塗出軌,也應被原諒
2012/04/24 12:47

嗯..關於這個問題嘛!「如果女人外遇
會怎麼?」

如果是我 老婆 變心 的話(PS:如果未來
真的有老婆的話),我可以原諒她外遇一
次。

人難免都有迷失的時候。

.

昔日新聞:

馬雅舒與澳洲籍帥哥男友密會3日形影不離

如果是 馬雅舒 這種情況的話,我更可以
原諒,她搞不好是一時對外國人好奇 ,
我是覺得可以原諒啦。

不過,社會上 的氛圍,似乎 對男人外遇
比較 寬容就是了。
*

2011年彰化縣員林鎮鎮長補選,最後
雖 又是 藍軍 當選,不過,當時 尚未
有 油、電雙漲。

其實,問題不在漲價。油、電雙漲,
我是沒在怕的。

真正的問題在「誠信」!馬總統 要漲價其實ok
,問題在於:為何選前不講呢?

宋楚瑜 一再 和阿扁再面,導致 親民黨 逐漸
走下坡。其實 宋 要 和扁見面也OK,要見面
就在 選前先公開嘛,乾脆拒絕 連宋配嘛。

民進黨 是有點輕敵啦,但 局面 確實對
黃振彥有利。


We are at war and we will win it.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04-24 13:03 回覆:

外遇的議題可以探討的角度很多,以後再論。

鹿港鎮長補選的結果,

對民進黨來說遠重要於國民黨。

畢竟民進黨已經上綱成不信任投票、罷免馬總統的政治訴求,

如果勝選,誠可恭喜,

最怕敗選時,眾天王天后們又要龜縮消逝,

對於黨務問題來個視而不見。

這場選戰勝負,取決於國民黨有多想勝選,

而不是鹿港鎮民有多討厭馬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