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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風雲【感謝電小二推薦】
2013/01/16 00:00:26瀏覽994|回應12|推薦77

賣場內一位七旬的老翁推著購物籃車斗正在巡弋採買,他來到開放架上吊著擺著的便帽區駐足,順手取下其中一頂鴨舌帽,試戴看覺得還滿合適的,跨一步朝旁邊鏡子前瞧瞧並順便整理一下衣裝,表情似乎非常中意,但見他取下來時竟把扣在帽沿邊晃呀晃的標簽一把扯下並隨手丟棄,然後再將帽子套到頭上,無事人似繼續他的採購行程。但他不知道,方才的一舉一動已經被場裡負責巡弋的阿桑給盯上了,亦步亦趨直跟到他走抵出口也是結帳的櫃臺區處,準備關鍵點進一步確認他是否有竊盜的故意犯意,果然,老翁結帳完才蹅出沒走幾步路便被保全人員給攔下來了

「對不起,這位先生!你是不是忘記一樣東西沒拿出來結帳?」

「沒有啊!我都付清楚了,喏!發票還在這裡。」

「確定嗎?希望你現在承認還來得及。」

「就是結啦!怎麼?你們是想找碴嗎?」

「那好,我已經善意提醒過你了,從這一刻起恕我秉程序處理。請問:你頭上戴的帽子不就是方才從我們場裡架子上取下來的?並且惡意將上頭標簽扯下丟棄」說著說著,什麼時候小小的標簽紙早到他手上,並且攤開來讓老先生過個目。

「這,啊!老胡塗,我的確真是忘記了」勉強擠出笑容,但表情忒不自然。

「還是要麻煩你跟我到辦公室去一趟,對於類似案件我們公司一向有訂定的處理規則。」

老先生無奈的隨保全人員引領來到辦公室!屋裡面有一位次級主管值班坐鎮,保全員大致向他說明事件的原委後,主管即掉轉頭向老先生用曖昧的語氣說:「實話講,看你年紀那麼大我們本不想太為難你,但公司被偷怕了,不得不有嚇阻的手段

接著說:「竊盜案是屬公訴罪,只要我們移送警方,一般肯定躲不過法律方面的制裁,但站在受害者一方立場,通常會斟酌客戶犯後的態度以及考量或許因為無意間偶犯的錯,所以特別提供另一條給予自新的解決方案,那就是依照所竊物品的原價乘十五倍向對方求償,依據老先生現在拿的這一頂帽子標價既是兩百元,等於必須付完三千元才得脫身,你可以請好好考慮一下,兩條路隨你自己選擇,看是要我們送交警方呢?或是配合跟我們達成協議?」

老先生原只是貪圖小便宜,想不到竟捅出這麼個漏子,一時之間覺得騎虎難下,掏了口袋實在再湊不出錢來,左思右想:一是討救兵,但得尷尬的面對老婆和孩子,二若送警了依舊還是免不了,兩害相權之下,看來只好硬著頭皮選擇前者,可這一條路也有其難處,那就是究竟找老婆好呢?還是孩子?

看官!這確實是個很難解的題,您說呢?

故事發生大約在十多年前,是適巧現場讓我碰上的,後續進入辦公室內的對話則是經我杜撰,如何發展也不清楚,但大致應該不脫此框框太多,是想當然耳。今日重又憶及,思考如果當年老先生換成是我,肯定要一頭撞牆的。到最後不得已我會找老婆出面幫忙解決,頂多回家挨被嘮叨再吃幾頓排頭,從此多一個把柄落在她的手上,日子勢必要更加難過了,但若比較找兒子那就不僅僅面子上掛不住,身教示範方面也將毁於一旦,衡量之下我寧自己多痛苦些還是要把那鯁刺硬生生給吞下了吧!

不過咱話題回到店家這一方,我頗不以為然覺得他們處理方式是有商榷餘地的,根本就遊走在法律邊沿,而且吃定犯案者情願息事心態下而藉機有以「凌」人的霸道,正確做法我認為應該視狀況評斷犯案者的動機、犯後態度及所竊物品的多寡貴重,據此再行斟酌處理方式,似本案我認為大不了請他寫篇悔過書或找一位保人罷了,何必敲人家竹槓。總之,要嘛放他一馬,次就報警處理,絕不能私下用金錢來謀取妥協的、顯然如此有違公平正義的原則。

人權思想隨著時代的演進逐步調適,想必現在應該已沒有了這種現象才是。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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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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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婆心語 人生待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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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
2013/01/19 16:52

處理事情 本於情理法

對於貪小便宜的客人  罰錢了事  該也是好事 但罰得過多 自己也是貪得啊

小時候  在鄉下 我們都會摘別人的水果來吃 不曾有人要把我們送警察局  有人偷摘地瓜葉  主人弄清楚他是沒得吃 也都雙手奉送

對於慣犯  依法律處理  我也贊成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3-01-19 23:29 回覆:

靈婆的話一言九鼎,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就依此作為結論。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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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2013/01/18 22:00

老哥 吉祥

很值得省思的一篇好文

謝謝好友關心

好多了

祝福如意

 


<鏡煙湖>
山水田園詩
詠物懷人詩
佛宗禪理詩
抒情憶愛詩
鏡煙湖的世界,沒有亂耳的絲竹,亦無勞形的案牘,只有不愧對美好時光的詩,靜靜相伴……

郁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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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私了
2013/01/17 20:54
此法由來久遠,我在小時候就已聽說過許多同樣情節。大賣場的外國老闆很快就學會了因地制宜之方,原因很簡單,對賣場或對警局而言,都會被認為是最省事的處理方式。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3-01-17 23:08 回覆:

這事例有駝鳥心態的部份,規避是其中之一,但好像也存在著那麼一絲人情味,如此說來我真又要搞迷糊了,我還是覺得對初犯者其實不必太過苛責,其出手懲罰的力道完全存乎一心。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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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依法
2013/01/17 17:58

要帶手銬上警車的!

商家方面沒權力行使任何逞處,

許多新移民一時貪心,留下記錄後,

害得自己終身無權入籍。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3-01-17 23:24 回覆:
依法處理就是一板一眼,華人的本性善良且考量得較多,問題是如此容易淪為鄉愿,在國外還是謹言慎行的好,千萬別期待僥倖。

炸肥雞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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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通
2013/01/17 07:24

賣場可以根據被偷東西大小訂定規則,私下了事

或者看偷兒的背景, 做人情考量的警告.

例如, 初犯而東西價值不高且是食物, 給予一次機會, 寫一下切結書了事

慣犯或累犯,不應私下了事, 應該送警, 犯罪資料可以供各處賣場參考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3-01-17 23:38 回覆:

您的思維趨於中肯,而且考量得較為周到,沒錯!現在的建檔資料迅速確實,連鎖的店家遇類似案件調出只在於彈指間,真正的竊賊根本無所遁形,直接間接的也將產生了嚇阻作用。

感謝參予。


笑笑-綠洲 明湖 故鄉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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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也有他們的苦衷!
2013/01/16 23:42

笑笑有位朋友的太太在賣場担任過監察人員工作,

據她說賣場被偷竊的物品很多防不勝防,只有用嚇阻的方式

來殺一儆百,此事不再發生,因此罰款很重!對賣場來說,罰款再多

也沒有他們被偷竊的東西多!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3-01-17 23:50 回覆:
現在監視器使用得那麼廣泛,只一人在控制室就能掌握住全場動態,聘用監察人員大慨已不用了吧!小弟敘事發生在十多年前,想必您的友人太太述職大約也是在那個時候。

‧新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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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2013/01/16 10:31
我贊成老仔仔的建議  賣場沒必要咄咄逼人~~
*********************************
戒殺便是放生、護生,為了地球,茹素最好。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3-01-16 11:13 回覆:
對立始於不公平,糾紛緣起於爭執,故是非難斷,得找出平衡點,固然法律也有其看不到的死角,咱得從全方位考量。

多硯坊 (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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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雲
2013/01/16 10:03

多倍賠償,於法無據

扭送法辦,不近情理

情理法

法理情

原價買單,告誡放行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3-01-16 11:01 回覆:

呵呵!兄弟您比我還仁慈,咱如果共治,天下將永無寧日矣。

老莊的無為而治那是夢幻世界,笑笑爸和您我也不可能上到政治舞台。


異色-自古文人多寂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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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難
2013/01/16 08:41

這確實是個兩難的判決,不過不管偷竊的東西價值多少,畢竟還是犯法的事,

而店家雖然是可以如此懲處,但覺得是否能罰輕一點?另外,我覺得這老先生

的家庭似乎有問題耶,或許可以聯絡社會局去跟老先生聊聊--

總之,我也不太知道怎麼才能兩全其美,老哥的看法是其一,再看看其他格

友是如何給意見了。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3-01-16 10:12 回覆:
嗨!大妹子後面移社會局的意見可千萬使不得呀!那豈非把他往死裡推。本文是針對個人行為就店家相應的處理拿出來做為檢討,不涉行為偏差的細部探討。通常慣犯行為往往有跡可尋,處理案由方式自然就會有所不同。似這類新聞的報導不少,我本身就親眼目睹過好幾件,感慨可能是與其出身的背景有影響,這種手賤的習慣或許與所受教育及經濟能力無關,經常是無法克制的,這方面心理學專家想必能做出解釋及改善的方法吧!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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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
2013/01/16 06:33

瞭解老仔的意思,老仔是與悲天憫人的心,但是這不就跟法治相抵觸了嗎?

我認為法律之行是工作人員應做的,態度也沒有錯。進去之後,我是管不著了,這就看上面的人的態度了。

前兩天我剛好看電視的 border security 就是澳洲海關入境檢查作業。想不到有一個旅客是台灣人,拿台灣護照,被懷疑攜帶毒品。被懷疑的時候,他們是有跡可尋的,但是他們先問她,行李是自己打包的嗎?有沒有跟什麼人接觸過.....之類的。她口口聲聲說,沒有跟可以人士接觸,自己不抽煙不吸毒。官員說,既然是她自己打包的,他們就要仔細搜索了,結果在行李箱的夾層找到毒品的痕跡。結果進牢了。

以前看過幾次,通常是遣送回國的案子。我是第一次看到旅客被抓的,沒想到是台灣人。我後來上網查,是重播 2010 年的案子。網上有視頻,那個女子的面貌清楚。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3-01-16 10:37 回覆:

真是的,依法行事經常會與人情考量相抵觸,前者較能起嚇阻作用,後者若流於婦人之仁,的確會對社會產生不良的僥倖心態擴張。

似您所舉的例子則又是一個可予探討心理層面的問題:通常初犯者難免遇事會作賊心虛,防禦能力較為薄弱,很快將洩了底的,死硬撐不承認或許與個性有關、猶抱著僥倖心態或曾闖關有過經驗、太過自信...等等,殊不知海關人員都受過專業訓練,掌握可疑線索通常將逃不出他們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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