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律師在法庭死不了的神話又應驗啦,怪不得報載連判決書內容都像阿扁的答辯書,我們的法官陣容太強啦,總統收錢辦事竟然與職務無關不叫收賄,路上摸乳,引誘猥褻幼童不叫強制性侵,這就是阿扁亂政8年後出的司法體系出的大判決,也好,而靠愚弄挑撥起家的政客們及其附庸賺利的同路人們,誰都知道未來台灣遲早抵擋不了中國大陸的優勢,外傳有道是把台灣治好交給共產黨,不如政治上先來個藍綠切割煽惑,文化上顛覆固有道德價值觀,權力鬥爭上攪亂政府人事體制,破格培養出一批政權新貴,上下配合把台灣搞亂,趁亂摸魚(阿輝伯說過水清則無魚的名言呀),八年來藉由金改,工程建設,武購,國有財產租售,公營事業民營化,由少數人趁機掏空台灣,留一個爛攤先給小馬哥,等笨蛋們苦苦的恢復部分元氣後再想辦法繼續搞,搞到奄奄一席才讓阿共接收,反正有人早想把中華民國終結,把台灣搞垮,自己撈足閃人,繼續在外國搞建國運動賺利,然後把笨蛋的阿扁們及每天對抗的藍綠百姓交給老共,豈不一舉兩得!二次金改就是阿扁的得意傑作,二次金改無罪當然是阿扁們的集體創作啦!
不過二次金改的秘訣用在我這個喝酒超量的人身上,真是太經典啦,限時(全程不超過3小時,不參加續攤),限量(每週啤酒不超過兩瓶,烈酒不超過100CC),限對象(只跟30年以上交情的人個別喝),你說我二次酒改會有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