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關於夏老師
2013/10/28 20:46:22瀏覽19432|回應13|推薦93

關於夏老師

  本人服務公職多年,從最基層科員作起,擔任過文書、資訊、研考及法制單位主管,也擔任過國會聯絡人;民國949月,以簡任13職等首席參事退休,計34年年資。
  任職之初,主管對公文品質要求甚嚴;草擬一份公文,常被修改得體無完膚,甚至當場遭到斥責。就在主管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揣摩之下,終於學得製作公文的要領;後來,擔任單位主管,得以了解部屬的難處。就在感同身受的情境下,公餘之暇從事「公文教學」,指導許多人寫好公文。後來,接受外單位的邀約,主講文書作業的相關題目,即使現已退休多年,依然邀約不斷。

即以104年為例,邀請本人講課的機構有:車測中心、醫藥檢驗中心保險發展中心、廉政人員訓練班、富邦保險、瑞芳區公所、新北市農會、新竹縣農會、台東縣農會、復興鄉農會、宜蘭縣農會、財訓中心、兆豐金控、新北市資訊中心、士林戶政事務所日勝生公司台灣大學、高工局拓建處、高工局北工處、經濟部、經濟部國營會、經濟部投資處、農訓協會、中國輸出入銀行、創世基金會、公路總局、伊甸基金會、民航局台北航空站、德霖學院、明台保險、吉安鄉農會、中小企銀、成功大學、羅東鎮農會等。

  相較與103年,雖限縮部分訓練單位講課次數,但邀約機構依然未減,惟注重時間調度,尚不致有力有未逮情事。盼望來年還能貢獻所學,為公文品質而盡棉薄之力;更盼望邀約機構不只辦一場演講而已,而是要澈底解決機構文書作業問題。倘若有邀約單位訂有計畫,遴選適當人員訓練為種子老師,本人願意花較多時間且不太計較鐘點費的情況下,幫助邀約機構提升同仁處理公文的能力。

 

      民國105年即將過去,這一年又是講學不輟,總授課時數較去年略有增加;特別在歲末時,某訓練單位開設公文專修課程,密集講授兩天12小時,雖是體力的考驗,但給予學習者紮實訓練,教學之間相得益彰,效果甚佳。由於文書作業繁複細緻,3小時課程難以有成;因而,明年將優先應允6小時以上的邀約單位。茲統計105年邀約機構,有:車測中心、高工局中工處、新北市農會、台北市農會、台北市教育局、復興區農會、富邦保險、財政部財訓所、大安區農會、農訓協會、中央研究院、保險發展中心、新竹監理所、國家安全局、國家教育院、新光保險、金屬研究中心、高公局、彰化縣稅務局、新竹市稅務局、新竹縣政府、南投縣政府、金山區漁會、中華民國漁會、樹人醫專、台灣電力公司、教育部國教署、中興大學、台北市公訓中心、工研院、台灣大學、教育部體育署、醫藥檢驗中心、彰化商職、北斗家商…等。

      民國106年已經過去了,回顧一年,仍有許多機關、團體及業界邀約本人講課,但因儘量不再遠行,前往中、南部授課機會較少;加上,政府機關所給與的鐘點費依然文風不動,早已與市場價格相去甚遠,若非基於傳承的理念,就不再接受邀約,惟去年受邀講課的機會仍多,計有:財政部財訓所、農訓協會、車測中心、保險發展中心、台電訓練所、公路總局職訓所、新竹地政事務所、高速公路工程局、工業研究院、國家教育研究院、淡江大學、高公局北區工程處、富邦保險公司、經濟部水利局、國工局一區工程處、桃園縣衛生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加賀屋溫泉飯店、兆豐金控、金融研訓院、中興工程公司、金屬研究中心、家畜研究所、國產署南區分署、經濟部、農業金庫公司、永豐銀行……等。

 

     光陰荏苒,民國107年即將結束,上蒼眷顧,尚有體力講學不輟,統計今年邀約授課的機構,計有:蘆竹區農會、大溪區農會、保險發展中心、新竹地政事務所、財政人員訓練所、平鎮區農會、富邦人壽保險、台北監理所、永豐銀行、新北市農會、台北市農會、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宜蘭縣農會、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技術研究院、經濟人員訓練所、國有財產署、農訓協會、金融研訓院、台北市稅捐處、台北醫學大學、北醫附屬醫院、台南神學院、農委會、和泰產物保險、經濟部、萬芳醫院、桃園市經發局、暨南大學、宜蘭大學、台灣人壽保險、東方設計大學、雙和醫院…等。

 

      本(108)年即將結束,回顧今年又是講學不輟的一年,幸獲上蒼眷顧,保持身心健康,得在古稀之年尚可站在講台之上,並不覺有負擔;惟南部、東部及外島的邀約,因顧及舟車勞頓,只能割捨而感抱歉。茲計本年邀約單位,共有:新北市政府經發局、農訓協會、台北醫學大學、農田水利會總會、農委會、台北大學、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富邦證券、新竹縣政府、經濟部專業人員訓練中心、保險發展中心、富邦人壽保險、桃園農田水利會、台灣大學、北海岸風景區、日勝生公司、司法院、南投農田水利會、住宅發展中心、國家教育研究院、彰化農田水利會、台中農田水利會、工業技術研究院、國家圖書館、紡織研究所、新北市農會、三星鄉農會、復興區農會、勞動力發展署、三芝區農會、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台北市政府資訊局、飛航服務總台、宜蘭縣農會、蘆竹區農會、金融研訓院、台北市農會、平鎮區公所、經濟部標準局…等。以上這些單位,半數係多重邀約,甚至年內邀約4次以上者有5個單位,若以場次計,總共近百場,不可謂不多;只是,衰老終不能免,盼望來年逐次減少場次,以免影響晚年生活。

 

      今(109)年,由於疫情的關係,許多講課機會被迫取消或延期,下半年台灣疫情緩和,邀約講課逐漸恢復正常,總計本年邀約單位,計有:永豐金控、漁業署、高雄醫學大學、致理大學、保險發展中心、農田水利會、和泰產險、農訓協會、住宅發展中心、義守大學、高雄文化局、國家教育研究院、中小企業總會、富邦保險、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蘆竹區公所、航港局、財訓所、和信產險、立法院、新北市經發局、金融研訓院、台北市資訊局等。

         110年,仍受疫情影響,邀約講課的單位減少,與109年大致相等,計有:高公局台中分局、泰誠營造公司、鐵路局、富邦保險、體育署、水利署、康和證券、蘆竹戶政、新北市住宅中心、新北市資訊中心、工研院、五結鄉農會、住宅發展中心、桃園市水利會、台北市農會、新北市農會、金融犯罪防制中心、農訓協會、高公局第二新建工程處、勞退基金運用局、將來銀行、新北市經發局、大電力研測中心…等。

        111年,仍受疫情影響,邀約講課的單位減少,計有:台灣大學、富邦人壽、高公局、鐵道局南工處、保險發展中心、台鐵資產開發中心、台鐵秘書處、農訓協會、住都中心、欣陸管理顧問公司、桃園市勞動局、水利署北基管理處、泰誠營造、新北市農會、高公局二工處…等。

        112年,邀約講課的單位計有:欣陸工程公司、財團法人職災預防中心、台鐵行政處、台鐵秘書處、高公局、富邦公司、瀚寓酒店、勞動力發展署、農訓協會、住都中心、義守大學、桃園市勞動局、台鐵資產開發中心、華興中學、中華民國漁會、礁溪農會、七星水利會、台灣水資源研究院、新北市農會、苗栗縣農會、台北大學…等。

 

       如機關團體邀請本人前往有關「文書作業」相關報告,可先以電郵聯繫,我的電郵是:chhsia1113@yahoo.com.tw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hsia1113&aid=9229233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月牙兒
2014/03/27 15:07
夏老師您好:
有關獎狀用印部份,一般社團比賽的獎狀,是否也需用到印信?是否有相關規定?
另用印之奬狀是否有其一定的格式?又國科會現已改制為科技部,隸屬行政院,
其位階是否等同於其他部,若服務單位為一般大學,行文時,是否應尊稱科技部為〔大部〕?
再請賜覆,謝謝您:)

(ycweng@mx.nthu.edu.tw)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4-03-28 10:12 回覆:

  使用印信旨在印證該文件為某社團所為,若不蓋用印信,任何人都可以偽製。至於奬狀用印,雖未硬性規格,但有形之有年的規格,請參閱【公文製作/感謝狀的製作】乙文。

  大學隸屬於教育部,行文與教育部平行的部會,如科技部,依規定應尊稱為「大部」;但若覺得「大部」不習慣,用更尊敬的「鈞部」,無妨!又如:大學行文與教育部平行的「原能會」,若尊稱「大會」,與「○○大會」語意衝突,改用更尊敬的「鈞會」,亦無妨!


s
2014/03/03 13:51

夏老師您好

關於公文格式中之 附件:欄位 一般書寫上直接寫明附件名稱(有時候附件名稱很長)還是書寫為如主旨(如說明一)?謝謝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4-03-03 19:22 回覆:

  管理資料第5項「附件:」之後,究應書寫什麼?按以下幾個狀況而定:

一、附件名稱不長、數量不多,建議直接在「附件:」之後,書寫附件名稱及份數。

二、「主旨」段已敘明:檢送「○○○○○」0份,可在「附件:」之後,書寫「如主旨」。

三、附件名稱很長、數量又多,建議在「說明」段書寫附件名稱及份數,而在「附件:」之後,書寫「如說明0」。

  以前常在「附件:」之後,書寫「如文」,不宜!


生手
2013/12/23 19:14
夏老師您好:近日看到發文機關為監察院秘書長的公文。請問監察院秘書長是一機關嗎?又國內五院及總統府秘書長是否皆作為發文機關?謝謝!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3-12-23 21:55 回覆:

  法制上對於機關的定義,主要著眼於該機關有無組織法?有無獨立的人事及會計?有無印信?但公文對於機關的定義,只著重在有無印信?依《印信條例》第9條規定,機關幕僚長有發文必要時,得製發印信。監察院秘書長就是根據這條規定,也視為發文機關。至於五院及總統府秘書長都有印信,也都可以發文。本人正好有一篇文章,探討此事,已從無名轉來,請參考。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