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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5 11:03:16瀏覽497|回應1|推薦1 | |
選擇權初期開放之時.. 因為買方獲利無限..風險有限的迷思讓散戶一窩蜂站在買方..結果讓賣方大大的賺取時間價值與高估的權利金(現在市場穩定加上投資人多有概念..權利金被高估的現象已大大減少) 有2個客戶..各自都只做賣方與買方選擇權..聊天時候各自都強調買方或賣方的好.. 買方客戶: 我只要付權利金就享有看漲或跌的權利..當方向看對大行情來時..權利金就可獲利好幾倍..即使方向看錯..也無追繳風險 賣方客戶: 股市1年間走單邊的月份不多..盤整震盪的比例較高..只要抓住區間站在賣方..就能每月穩定收取權利金..即使方向看錯..只要做好停損..或利用期指突破作操作..賣方都不危險 選擇權買方好還是賣方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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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