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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1 00:17:18瀏覽3507|回應7|推薦20 | |
引用文章司法之威信繫於扁嫂之床戲 前幾天,我就說:「司法之威信繫於扁嫂之床戲」,結果,扁嫂演得一齣好床戲,幫扁家再得一分,對於很多人來說,更是歹戲拖棚。 一句話,只要知道當事人有錢請律師,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部分進行「詮釋」就對了。就像扁嫂是「尊重司法」才「勉強同意」請假;扁家律師也是「尊重司法」,才依照「司法程序」提出申請,即便在道德上已經宣判這個人的死刑,但是,在法律上,還是要「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雖然扁嫂不出庭是「人比人氣死人」,不是皇親國戚就不會有什麼禮遇,不是打天下的功臣就不會有免死金牌,沒有錢就請不起大律師打官司,總而言之,還是回歸現實,升斗小民的命賤,活該沒有臺大醫院的金鐘罩,沒有大律師可以寫狀紙,所以,不會有司法單位對小老百姓「尊重司法」,卻想要指望人民會「尊重司法」,再說吧! 但是,要把責任通通歸咎於台大,把「台大回覆地院的公函,與醫療診斷書,是不同性質的公文書」,當成扁嫂「勉強同意」的張本。還不如問問究竟我們的司法單位有沒有「積極」一點的作為,畢竟,台大的公文書只有參考作用,能不能高過「司法」的位階,恐怕大家心裡有數,不用急著罵台大醫院,但是可以批評台大的校風怎麼會訓練成這樣的,且看法律有無能力澄清天下,或者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還是,成為某些人知法玩法的玩物。 儘管,討厭扁家歸討厭,不過,還是要「尊重司法」,要不然「司法」能依每個人的主觀意志「尊重」而捏圓搓扁,豈不是全台灣都變成扁家,多可怕啊!就算當前的法律功能不彰,蔡英文說:「尊重司法是國民的義務,每個當事人都要尊重司法。」這還是一個法治社會的最低限度,不能拿扁家一族的行為作為逾越或破壞法治的藉口。 因此,真正具有尊重司法的言行,我們可以尊敬這個人;但是,不能遵守這種「文明規範」,即便逃過法律制裁,卻在道德遭判死刑,也沒什麼好說的。 畢竟,尊重司法之為物,就像一把刀,可以用來殺壞人,但是,不能說哪天誤殺好人,就要棄之不用,如果要因人廢言,或因人設事,無非是流於主觀偏狹的「愛之則欲其生」、「恨之則欲其死」。 不論如何評論這個事件,台大、當事人到司法單位,都有他們「詮釋」司法的不同角度,究竟是非曲直是什麼,司法是否能夠「澄清」、「還我清白」或「證明公義」,或者,等到扁家一族有現世報,再說吧! 還不如輕鬆一點,討論看看,我們應該要怎麼把扁嫂請到法院,才不會讓國安隨扈跟法警在強制拘提的時候對幹。 基本上,司法單位這次把法院搞得跟醫院一樣的氣氛,的確是浪費公帑。 原因在於,怎麼會有人傻到這種程度,把扁嫂看得這麼偉大,以為扁嫂會像國父孫中山一樣,躺在法院的病床上高喊:「和平、奮鬥、救中國」,或許扁嫂會說:「海角七億的資金是用來獨立建國,不是要給阿扁娶小老婆。」 如果大家有唸書,聽過「請君入甕」的成語,說的是武則天時期,周興和來俊臣兩個酷吏鬥法的故事。 依我淺見,法官要摸準扁嫂逛街血拼、上館子、炒股票、喬官位、搞人事、四大洲五大洋資金乾坤大挪移的習性,才能對症下藥。 或者在法院擺上成捆的兩千元大鈔,讓扁嫂數一數,順便擺些五克拉起跳的鑽石,扁嫂就能穩定血壓,比較不容易昏倒,鈔票數一數,鑽石摸一摸,心情爽,偶爾回答幾個字。 如果扁嫂還不乖乖就範,那就威脅說幫阿扁娶小妾,看扁嫂是否就範。 總而言之,要請到扁嫂,千萬別在法院,請法官大人移駕到扁嫂最愛的精品店開堂,總會有希望的,到時候扁嫂快不行了,一定會叫丈夫兒子過來交代遺言,到時候,不就知道扁嫂手上還有多少帳戶跟資金? 用什麼鳥理論分析扁嫂,講不死扁嫂,扁嫂端坐家中好整以暇數鈔票降血壓,懶得鳥你。跟扁嫂鬥法,他戶頭錢多能請律師跟你慢慢耗,你能奈他何? 包青天,不是這麼好當的,是講智慧的,要知道從古至今並不是每個皇親國戚,都會乖乖趴在「狗頭鍘」前面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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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