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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歐洲--34F爆乳魔女袁曼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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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6 16:20

我也發了一帖

文風頗似也


彗星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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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1 18:08

一個屁屁一個狗屎

一個惡棍一個神棍

一個馬賊一個白賊

一個狗屎民進黨 一個鼈三親民黨 一個王八國民黨

台灣共識~「詐與騙」 團結共識~「貪與腐」

十年政綱十年屁屁

黃金十年便便十年

寧靜革命五年內爭 茉莉革命內鬥五年

一堆亂黨一群爛人

出賣台灣國民資產

出賣台灣公平正義

自己得利百姓共苦

...

↓ 公民共識 與您共饗 ↓

http://blog.udn.com/fivepower/5672033#ixzz1ZVB9qzsz


ez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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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23:44


電小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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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18:45
Dear 庖丁解畜(cbao)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親民黨那些冠冕堂皇的理想」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重要】挑選喜歡的色系,動動手指迎新家

重裝鋼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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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5 05:27

我看了一部西片有一位黑人媽媽,因為吸毒毒癮發作而把她的小孩丟在垃圾桶,被一位富有的白人媽媽收養,但當黑人媽媽戒毒後想把小孩要回去,但白人媽媽也很愛這個小孩不願意歸還,但因為膚色的關係法官還是把小孩判給黑人媽媽,使白人媽媽陷入了極度的痛苦之中,但小孩從小就認定白人媽媽是她嗎媽也不快樂,就連我最愛的漢堡和薯條他都不吃,有一天黑人媽媽看見小孩如此不快樂一直哭鬧,終於打電話請白人媽媽來看小孩,小孩看見白人媽媽停止了哭鬧高興的叫著媽媽,兩個嗎媽當初為了爭奪小孩對簿公堂惡言相向,但現在為了讓小孩快樂握手言和.

看了這影片我終於可以了解我爸爸要把我送人的苦心,但我並不想送人,但我又救不了我爸爸,我寫好幾封信給總統行政院長市長胡志強,希望可以救救我爸爸,但都沒處理我爸爸將被這魔鬼醫界和恐龍檢察官害死了,我媽媽身體也不好,爸爸就是因聽我說媽媽若死了我將隨媽媽而去,爸爸不放心我才會要把我送人,但我並不想送人我知道爸爸也是很愛我的平常我吃不完的飯菜ˋ麵包和點心爸爸很惜福捨不得丟掉都往肚子裏送,我的爸爸還開玩笑說我的口水很甜.

爸爸媽媽若死了我要怎麼辦呢?為什麼這兩位醫生涉嫌偽造文書而一位醫生甚至詐領健保費用,但恐龍檢察官確不偵辦,行政院衛生署健保局也不處理,台中市衛生局也不處理,醫界勢力這麼大,有誰可以救救我爸爸呢?爸爸若死了我這一輩子再也快樂不起來了.

我爸爸的病已經很嚴重但教學醫院的醫生竟然說一切正常,之前有好幾位醫生也是同樣的態度,使我爸爸心灰意冷有輕生的念頭這是什麼社會什麼政府什麼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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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8 22:57

 

市長又來打擾了!

又來張貼文稿了,希望有機會,早點結束全世界濫政治,

大家不用再辛苦寫這類文章或張貼、看這類文稿,好休閒!

 


電小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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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 12:40
Dear 庖丁解畜(cbao)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冰櫃說與陪慈禧下棋」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重要】挑選喜歡的色系,動動手指迎新家

范蘭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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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23:32
愛國有罪?
‧ 2009-10-12
‧ 旺報
‧ 【(蔡逸儒╱台北市.文化大學教授)】
 郭冠英以「不愛國,不謹慎」被公懲會撤職,這是解嚴、甚至包括解嚴前的許多年以來都未曾聞的判例。
 什麼是「國」?如何「愛」?在台灣還有「愛國」?
 前總統說台灣是被美國神秘力量在主使,此島是美軍占領地,那如何愛?
 「愛國」就像憲法的依據「三民主義」一樣,早已失蹤匿跡。
 郭冠英一直尋覓愛國,10年前他就寫文:「中華民國萬歲!」(中時,88.6.16),問「沒有人在乎?」(中時88.10.11),現在竟成了「不愛國」?
 愛國竟也損國家尊嚴
 兩位台獨的監委以「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提彈劾,監察院竟通過,公懲會也附同嚴懲。此實極不合理,極不愛國。
 台獨的主張就是推翻中華民國,種種辱國的言論,如「中華民國啥米碗糕」、「早已滅亡」、「美日領土」等,不勝枚舉。那郭冠英果真「不愛國」,應屬同志,為何要懲之?
 這證明了郭冠英正是愛國。仔細讀過他的文章,即可見其愛國之深,幾已到不合時宜的地步。他說「台灣不是國家,哪裡來的外交」,是憲政的常識,中華民國才是國家。說他「辱台」,正是愛國,因為「愛台」、「本土」已成了「貪腐」的代名詞。他就算言詞激烈,也是愛之深,責之切。
 就算恨之深,鄙之切,起異心,要解放,也是言論自由。
 台獨可叛國郭不能愛國
 過去台獨為了叛國,不愛國,廢止了刑法100條,有了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後連組織行動也有了。則為何郭冠英就無此自由,連愛國也不行?
 「問題就是他是公務員」,監委及公懲會用的是這個理由。
 問題是:
 一、公務員不能愛國?
 二、他不是以公務員身分,他是私下以筆名寫文,偷偷愛國也不行嗎?
 三、其他公務員,比郭高階很多者,為何可以講?兩國、碗糕、LP、國滅、孬孬、支那、中國豬、大陸妹、美軍管轄,為何沒人管?
 四、各種公務員的網站,外交論壇、司改網、教改網,辱國辱人一大堆,為何沒人管?
 現在好像公務員與人民是兩種人,人民可以不愛國,要講什麼講什麼,最會講的可以當最大的公務員,代表國家,大吃XX米,大喝XX水,還收刮打包,大力宣揚不愛國,令屬下公務員遵行。
 公務員要為多數不愛國的人民服務,唯主流民意是從,但又不能附合之,要中立,要謹慎。中不中立,愛不愛國,由一批公務員依民意、靠心證來判定。郭冠英被判定不愛國、撤職,恢復了他被中止了25年的可不愛國的人民身分。這種翻來覆去的矛盾說法,合理嗎?
 愛到台獨不能忍受
 連「不謹慎,機智果敢」都可做罪名,這是岳飛的「莫須有」現世版,一次令人無法置信的「時空之旅」。
 結論還是:郭冠英太愛國,最愛國,愛到台獨不能忍受,愛到不敢愛國的人不敢面對。
 監察院若以「愛國」來彈劾郭冠英,公懲會以此來懲戒,雖不合法、不合情,但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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