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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7 16:08:48瀏覽285|回應0|推薦5 | |
一階段投票跟兩階段投票都是可以拒領公投票的 兩階段投票 想投公投的: 我先領了總統選票 圈選好投入票櫃 再去領公投票 圈選-->投票-->走人。 不想投公投的: 先領了總統選票 圈選好投入票櫃 我就可以轉頭就走人 一階段投票 在領票處一次領2種票 會有很多人以為一定要領 所以就領票了 還有一種可能 你不想領票但是可能說慢了 或是選務人員沒有問你要不要領票 直接在你的領票本上蓋上你的章 你不領也不行 (這就跟郵局在你的信封上蓋入聯的章,管你贊成不贊成,你寄信就成了他的一個棋子) 領了票~~~你就不得不投 (將選票帶出投票所是違法的,將選票撕毀也是違法的) 你投廢票也沒用 只要投票率(領票率)超過50% 公投就算成立 只要同意比反對的多 就算 2%同意 1%反對 97%廢票 他就是通過的 會這樣弄 大概就是怕上次公投的情況發生 大家不領票 投票率不超過50% 所以提案不成立 執政黨面子掛不住 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 同意~~~是一種意見 反對~~~是一種意見 還有另一種意見 我覺得議題太無聊,懶得理你 這難道不可嗎 尤其台灣的公投對政府沒有法律約束力 上次公投買飛彈 提案不成立 飛彈還不是編預算再買 入聯(反聯)這種公投 通過了 聯合國就會打開大門請你去坐嗎?? 不通過 政府難道就不該繼續努力嗎?? 老搞這種沒意義的議題 下次來公投『臺灣人出國到世界各國,攏總免簽證』好了! 這叫做一廂情願,無聊浪費民脂民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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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