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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07:49:08瀏覽611|回應6|推薦67 | |
兩、三年前珍妮弗洛珮茲與珍芳達曾合演過一部有關婆媳之間的電影叫Monster-in-law,當然因為是電影所以有個皆大歡喜的happy ending。現實生活裏,尤其是現在這個社會、這個時代,那會再有像「孔雀東南飛」那樣的故事再上演?現在的婆婆只是個名稱罷了!只是個「有名無實」的掛名婆婆,that’s it!
婆婆到底應該怎麼做?所謂的mother-in-law要怎樣才不會被貶成monster-in-law?我們都說「只要孩子喜歡就好,因為那是他自己的婚姻、自己的小家庭、自己的人生」,可是,不知怎麼的,自己是媳婦時與自己是婆婆時卻是一樣心情兩樣情懷,所以似乎得不斷的在修正自己的想法、觀念、態度與作法,否則,隨時都會有讓自己情緒低潮的時刻。
為什麼有這樣的感慨?聽了不少身邊幾位「新科婆婆」同時還是「資深媳婦」好朋友的故事,讓我不斷的提醒、警惕這個遲早會降臨在我身上的身份到底應該怎麼扮演。忽然覺得我們這一代的女性還蠻辛苦的,做媳婦時是個小媳婦,我們的婆婆多麼的有權威,而我們更是懂得「尊重」的必要,加上如果嫁的是一個孝子的話。這還真是個各有各的理,剪不斷、理還亂的大難題!
我們這一代很少有「兒女成群」,一般的家庭最多三個孩子吧?還不一定有兒有女。我現在好羨慕只有女兒的媽媽,自己不會同時扮演岳母及婆婆的雙重角色,永遠沒有被daughter-in-law叫做monster-in-law的機會,多好!而女兒多貼心啊!雖然她將也是別人家的媳婦。
美國友人跟我講「我嫁是嫁給我先生而不是他的家庭,所以任何我先生家的事我都不想involve」,hmm….我無言以對,原以為這只是東西文化的差異,沒想到我們的下一代跟這個想法也大同小異。洋媳婦、本土媳婦、ABC媳婦全是同一個想法,我的好朋友剛剛搭上「婆媳列車」;人都還在月台上還沒坐上去呢!就收到這個「我嫁的是妳兒子,不是他的家庭,我當然要他以自己的小家庭優先(prioritized his own family。」的通知。話是沒有錯,也入情合理,只是,只是啊,做媽媽的聽了還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我是這樣教育自己的:「養兒防老」封建又過時,千萬不要隨便亂作夢,痴心妄想。把兒子養大了,責任已完成,下一階段的project由別人去接收;不管是賢子或不肖子,有人接收快快拱手相讓。帶著自己的老伴好好的過日子吧!至於婆婆不婆婆的這類麻煩的事就別去想它了!反正,身份是個婆婆就好,做個真正坦蕩蕩,心無掛罡的「掛名婆婆」is perfectly alright!
雖然「計劃趕不上變化」,「未雨綢繆」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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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