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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7 13:11:24瀏覽813|回應0|推薦0 | |
台灣杏壇最大醜聞,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回扣弊案,新北地方法院今下午4時宣判,將涉案收賄的頭前國中前校長曾茂山等31名校長被告,依貪污等罪分別判處10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另思賢國小前校長賴介洪因涉洩密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另民安國小前校長王錦明等4人無罪。
法官認定,31名收賄被判有罪的校長,分別向9家業者收賄共4119萬7千元,其中收賄170萬元的頭前國中前校長曾茂山被判刑10年半最重,其次是網溪國小前校長潘教寧判刑9年半,另曾獲教育部卓越領導獎的樹林國小前校長葉振翼判刑8年10月,蘆洲國小前校長柯份判刑7年8月。 此外,通告藝人「瓢蟲」父親,二重國小前校長劉創任原在檢方認罪,但在新北地院審理時,又改口不認罪,也被判刑2年9月。法院也在判決中痛責這些校長負有教育重責,接受國家高額俸祿,卻不知廉潔自持,收受業者賄款,行為已危害青少年學子的身心發展,嚴重損害全校師生權益,因此予以重判。 判決指出,新北市歐克、金馬、津津等多家團膳業者,為取得學校營養午餐標案,竟以每名用餐學生每餐各抽2到4元計算回扣總數,或以每件採購案10至50萬元計算,將賄款直接送給涉案校長。 收賄的校長則勾選對業者友善或業者長期供養的評選委員,讓業者成為優勝廠商順利得標。若供餐出問題,校長也不對業者採取裁罰、停餐或解約等較嚴厲處分,而僅以口頭要求業者改善,甚至在學期結束,將業者打成「優等」,讓業者取得下學期繼續競標的優勢。 檢調在2011年10月28日兵分40多路,動員2百餘人搜索樹林、埔墘國小等校,以及歐克等10家業者,之後還陸續發動多次搜索,最後分4波起訴38名(其中2人已過世)涉案校長、29名業者、2名學校主任、9名評選委員,共78人。(孫友廉/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6:10 修改時間 17:08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40516/3990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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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