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索賄該辦, 該速辦, 該嚴辦.
不過, 馬英九2008上任, 對扁案要不要解密, 就拖拖拉拉好一陣子. 然後證據搜查青青菜菜, 重要證人及被告一個個大大方方走出國門, 逍遙海外, 最後馬馬夫夫起訴.
難道顏色擺中間及憂讒畏譏才是辦案效率的準則嗎?
是不是我眼花了, 明明國民黨的旗幟是藍的, 怎麼兩大山頭都在搖著小綠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