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bonfo 的網誌
(
新版
)
首頁
文章創作
個人相簿
訪客簿
作家簡介
加入好友
|
推薦此部落格
|
加入我的最愛
|
訂閱最新文章
作家:bonfo
字體:
小
中
大
訪客簿
共有
35
則留言
☆ 本部落格訪客簿 歡迎會員留言唷!
選擇排序方式
最新發表
最舊發表
第
1
2
3
4
頁/共
4
頁
等級:
留言
|
加入好友
2008/01/06 11:50
寬容不法 世上最卑鄙行為
【2008/01/05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馬英九對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提出告訴,筆者並與馬英九聯名告發沈明倫等檢察官在陳雨鑫案濫權不追訴後,沈明倫檢察官以德國法學家耶林著名的文章「法律的鬥爭」來「自況心境」,乍聞之,筆者只有「啞然失笑」四字可以形容,如果耶林在世,甚至會感到憤怒吧。
在耶林所寫的「法律的鬥爭」中鏗鏘地表示:「法律能夠存在,乃依靠人們對於不法,肯作勇敢的反抗,若因畏懼而至逃避,這是世上最卑鄙的行為。我敢堅決主張,吾人遇到權利受到損害,應投身於鬥爭出來反抗。此種反抗乃是每個人的義務。」
我不知沈檢察官讀耶林這段話時,心中可有絲毫羞愧?耶林的擲地之聲,可不是叫那些被檢察官以違反正義方式侵害權益的人噤聲不語,而正是呼籲所有人,遇到侵害人民權益的檢察官,都應不計身分、不計利害站出來反抗。
在法律的鬥爭一文中,耶林還舉個被法律人引為經典的故事。「英國人民旅行歐洲大陸,若受旅館主人或馬車馭者的欺騙,縱令急於出發,亦願延期啟行,向對方交涉,雖犧牲十倍的金錢,亦所不惜。」
換言之,既便權利只被侵一分,英國人的習慣是不惜付出十分的代價來索回那一分的正義!因為他們計較的不是個人的利害得失,而是社會的公理正義,也正由於英國人這種對個人權利受侵害時絕不妥協的態度,漸漸的,整個社會就不再有人膽敢濫用權力欺凌他人,因為掌握權力的人知道被欺凌的人會以十倍力量捍衛私權,他絕討不到好處!於是強凌弱、眾暴寡的不義泛惡,也就會漸漸絕跡。
這種不鄉愿的堅持,才是耶林為文的精義所在。不鄉愿,為個人權利奮鬥,不會因為被侵害的人要不要選總統、有沒有當過法務部長而有所不同,那是每一個人的當然義務,怯懦不為者,耶林以「世上最卑鄙的行為」稱之,因為這樣的人默許惡行而助長惡行的,其惡甚至不下於為惡之人。
這時,當我們用耶林在「法律的鬥爭」一文中所樹立的行為準則,回過頭來檢驗馬英九時,兼有法律人、權利受侵害人以及總統參選人三種身分的馬英九,該採取什麼樣的行動,難道還不明顯嗎?馬英九可以選擇當個「悲情的受害人」,默不吭聲,這對他的選舉是有利的,因為台灣社會向來有同情弱者的傾向。但如果馬英九這麼做,我對他才會十分失望,若干社論認為馬英九應保持總統參選人的高度,不宜興訟,但如果馬英九面對法院判決都指謫檢察官有製作不實筆錄的行為,卻還選擇鄉愿不作為的話,其不但沒有參選總統者的高度可言,根本是在「爛土中和稀泥」。
最後讓我們再次咀嚼耶林的話。
「『勿為不法』固然可嘉,『勿寬容不法』尤為可貴。蓋不法行為不問是出之於個人,或是出之於官署,被害人若能不撓不屈,與其抗爭,則加害人有所顧忌,必不敢輕舉妄動。」「故凡勸告被害人忍受侵害,無異於勸告被害人破壞法律。不法行為遇到權利人堅決反抗,往往會因之中止。是則法律的毀滅,責任不在於侵害法律的人,而在於被害人缺乏勇氣。」
「勿寬容不法」這是台灣最需要的公民品質!
等級:
留言
|
加入好友
2008/01/06 11:48
臺知名律師批檢方:公信力斷送 打壓異己可惡
DWNEWS.COM-- 2008年1月3日19:41:1(京港臺時間) --多維新聞網
中新網1月4日電 臺灣知名律師陳長文3日受馬英九委托告發侯寬仁等三名檢察官瀆職。他還具名發表聲明﹐強烈批評侯寬仁等少數檢察官獨斷﹑專擅﹐斷送檢方公信力﹔檢察高層則“官官相護”﹐打壓政治異己或縱放嫌犯﹐行徑可惡。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在名為“不能鄉願姑息﹑不能坐視縱容少數檢察官敗盡檢察公信”的聲明中﹐陳長文強烈批評檢方不當處理特別費案。陳長文引用馬英九二審無罪的聲明中所說的﹕“這一切的不白之冤﹐既曾加諸于我﹐也就可能加諸其它人民身上。”。
他說﹐在馬英九特別費案偵查過程中﹐侯寬仁等少數檢察官的獨斷﹐不但虛耗了大量的司法資源﹐讓本應集中力量偵辦貪瀆重罪的“特別偵查組”﹐萎縮成為“特別費偵查組”﹐更由于其不法專擅﹐幾乎斷送了整個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他強調﹐理論上﹐解嚴應已去除限制司法體系進步的所有障礙﹐但檢察機關卻仍甘作籠中之鳥﹐尤其部分檢察官仍甘為政治工具﹐透過選擇性辦案的方式濫權以追訴﹑上訴或不追訴來打壓政治異己﹐最為可惡。
電小二
等級:8
留言
|
加入好友
2007/12/31 10:52
Dear
bonfo
:
特前來恭喜您在【統獨問題公開談】城市所發表「馬案判決理由太偏頗!」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
電小二訪客簿
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重要】挑選喜歡的色系,動動手指迎新家
電小二
等級:8
留言
|
加入好友
2007/11/26 17:51
Dear
bonfo
:
特前來恭喜您在【統獨問題公開談】城市所發表「曹興誠對陳水扁的質疑有理!」一文,已於11/23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
電小二訪客簿
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重要】挑選喜歡的色系,動動手指迎新家
電小二
等級:8
留言
|
加入好友
2007/11/01 17:18
Dear
bonfo
:
特前來恭喜您在【統獨問題公開談】城市所發表「馬父遺願困窘馬英九?」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
電小二訪客簿
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重要】挑選喜歡的色系,動動手指迎新家
第
1
2
3
4
頁/共
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