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品牌之用】十篇(第十篇)
2006/12/06 15:01:18瀏覽339|回應0|推薦0

Karl Marx的經濟思想當中,貨幣與商品的交換流通,總共有兩種模式:(1)C→M→C:這一種模式,是以各種不同形式的商品或物品,先換取一定量的金錢,在取得另外一種商品或物品的流通。(2)M→C→M:這一種模式,是以定量的金錢,獲取一種商品或物品,再用它還取金錢的流通。由這則新聞的內容看來,應該是比較像第二種模式。

這則新聞所描述的,剛好與我先前的主張不謀而合,也就是說,藝人是可以被品牌化的,只不過,這裡所指的品牌,跟我原先所指的宗教式品牌,略有出入。這個最近發生的品牌現象,是把品牌當作經濟來往的工具,而不是滿足內心【通俗文化成癮症】的藥物媒介。這裡的模式,是先以大量的金錢,投資在名模或藝人的身上,使他們就像中小企業一般,成為一張張的股票,藉由他們演藝表現的高收入,進而賺取更大量的金錢;換句話說,就是把名模與藝人,當作這場經濟遊戲的中介,而他們在演唱會、走秀、戲劇、主持的表現,則成了他們或賺或賠的關鍵因素,就像其他中小企業與環境對抗的成敗一樣。一但無法適應環境,那組織與個人所具備的價值,便直直地滑落。

一般的中小企業,其壽命亦可長達十七年,至於大企業,則可能長達數十年,其關鍵便是公司的績效與員工的士氣。不過,名模與藝人的【企業壽命】會有多久呢?這沒有人可以預測,因為,這牽涉到了【邊際效用】的問題,如果效用遞增,那壽命自然長久;如果效用遞減,那壽命自然很短。這則【經濟式品牌】的新聞內容,筆者對其深表贊同;不過,既然這是一則跟品牌有關的新聞,為何新聞照片這麼模糊呢?品牌的圖像都是很清晰、很鮮明的啊!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s1112a&aid=57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