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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之說】其一
2006/12/06 14:33:27瀏覽426|回應0|推薦0

娼妓之說,由來已久,早在希臘古典時期,社會中就已經存在稱作【賣淫】的性工作者。由於希臘人相信,在他們的神話當中,男女神祇有著活躍的性生活,因此在這個時代裡,關於性的禁忌也就幾乎不存在;但是,在性行為方面,男女依舊是不平等的,除了【妓女】之外,其它的女性無法享有這方面的自由。

至於中國的娼妓,最早起自於漢代,但是記載最多的,仍舊是宋朝。但是,時至今日,很多人都還是把「娼」與「妓」的意思給混淆,其實兩者的意義是不同的。娼妓色情乎?非也!根據歷史的描述,娼妓共分三類,我們印象中的娼妓,亦即性工作者,其實只是其中的一類罷了。再者,娼妓也算是一種歷史相當悠久的行業,在希臘古典時代早期,就已經有這種行業的出現,當時的娼妓也有兩種,一種就跟我們的日常印象一般;另一種,則是被收在神廟當中,用以敬神。照這種分類看來,我們印象當中的娼妓,乃【土娼】是也!

土娼是指在街上到處遊走,尋求客人的娼妓,有點類似現在的【站壁】、【援交】、【流鶯】、【公娼】、【私娼】等,這種娼妓,是以滿足客人的性需求為主,與客人談心則屬次要,由於這一類的娼妓,主要是滿足生物本能的需求,因此,在三種娼妓的分類當中,土娼是最不受社會重視的一群,有不少爭取性別平等、工作自由的社會運動,皆與此有莫大的關係。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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