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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兩條船的誤用!【論劈腿】(第三章)
2006/12/06 14:21:53瀏覽370|回應0|推薦0

如果,再看「劈」的第三個意思,則這個媒體記者用來拼績效的詞彙,還是有錯誤,這個意思跟第一個意思差不多,因此,如果在這裡用【劈腿】這個字眼,依舊是有問題的,因為「劈」的三個中文意思當中,都有類似於分開、破開、擊碎、砍碎的意思,因此也不是很恰當。

在這裡,「劈」所指的意思是,用很大的力量,把一件東西分開,通常都是分成兩半,因此有個詞彙【一劈兩半】,就是根據這個意義,所造出來的詞。例如,【開山劈石】這個詞彙,便有著把大山、石頭給用力分成兩半的意思,而且,它是【真的】分成兩半,不是看起來像分成兩半。只是,不同的地方在於,他並不強調以任何器具把東西分開,而是強調用很大的力氣,來把東西給分成兩半,不過,一般所謂的「劈」,還是之前兩個的用法比較常出現。

所以,如果照這個意思來講,則【劈腿】就變成以很大的力量將雙腿分開。不過,這裡的意思,比起前兩個意思來說,還稍微適合用來造【劈腿】這個詞,因為,用力將雙腿分開之前,雙腿的確會先張開將近一百八十度,乍看之下,雙腿的位置確實會成為一直線,由於這不經訓練,根本無法輕易作到,因此【劈腿】才會成為舞者的表演項目。但是,記者對於劈腿的熱門用法,仍然不符合中文的原義。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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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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