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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13:43:13瀏覽1157|回應8|推薦4 | |
曹小妹妹走了,給社會帶來傷痛也帶來了一片檢討之聲。
這些檢討,會不會帶來實質效用?很難說。如果行使公務的執行者腦袋還是侷限在"依法處理"四字的話,那麼同樣悲劇還會一再上演。 依法行政,依法處理很難說有什麼不對,可怕的是行禮如儀的"依法行事"往往解決不了真正問題,反而成了公務怠惰者的護身符,擋箭牌。 一切死死板板依法處理,表面上有了依法而生的"行為",卻不能保證有了依法而生的"作為"。則依法而行,倒養成了照章行事的官僚風氣,成了推諉卸責的好幫手。 如此現象在台灣常不常見到? 經常見到。 整個官僚體系多的是這類事情發生,大家雖然都有做事,可蠢事憾事還是一再重來。 如馬總統,一向最標榜依法行政依法處理,可給民眾的印象卻是擔當不足,毫無魄力。 一國元首尚且如此,又怎能帶領下級官員劍及履及主動擔當呢? 若在美國,不論曹小妹妹的母親是否玩笑一句,只要話傳到老師耳中,公權力馬上強力介入,該安置的安置,該調查的調查,哪裡會被動的任其自生自滅? 勇於任事,主動積極才能較好的防患於未然。可我們的官僚體系卻非如此,事前不用心,事後踢皮球,習慣成自然,誰也不肯負責任。 國家機器的運作常態如此,其效能可想而知。 徒法不足以自行。 任何法令規章都需要人去執行,去落實。 依法行政只是基本,只能拿60分,如何將法令所欲阻止的事情徹底防範,則要靠勇於進取的行動力來達成。 個人以為,要扭轉這怪現象,治根之策還是在於訓練及自覺,但要人不怠惰何其困難?不過空談而已。唯一辦法便是拿飯碗開刀,給公務員打甲乙丙,績效差就走路還是最有效的辦法。 一般上班族表現不佳就可能遭到資遣,不知道為何對公務員卻很難比照辦理? 願公務人員考績法能夠早點修好,而且修完要能夠真正針對問題,解決問題,不要再和稀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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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