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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范藍欽留言有感,兼論馬英九與歐巴馬的差別
2010/07/10 00:52:55瀏覽4492|回應30|推薦7
范藍欽網友到我udn的blog留言,是一篇蔡逸儒教授寫的「愛國有罪?」,我也見過范藍欽網友到別的blog留言,該網友也回應了,我並不是第一個。而范藍欽網友是公開留言非悄悄話,想必是希望我說點什麼,我就說點什麼吧。

坦白說,我一直不喜歡「高級外省人」這個詞,正如我批判「高級本省人」一樣。

談此之前,介紹幾位網友寫的文。要說明的是,我給連結不代表我完全贊成或反對,像我批林媽利李筱峰,也會給他們文章的連結,若我贊成我會明說,我給連結是增加本文的多元觀點。
1. yichun:愛國未遂罪(2009/3/15)
2. 石之瑜:郭冠英事件的真相是什麼?(2009/3/17)
3.xuser:朝野聯合逼反郭冠英(2009/3/31)
4.蔡逸儒:愛國有罪(2009/10/2)
5. scftw2:支持“網民范蘭欽的言論自由” (2009/09/12)

基本上我也談過范藍欽事件,不過已經是該事件塵埃落定之後:郭冠英的「范蘭欽心態」

如今事情過一年多,我的想法有點轉變,我要從一個不同的角度來看事情,這主要源起於美國總統歐巴馬解除美軍駐阿富汗最高指揮官麥克里斯托將軍(Gen. Stanley McChrystal)的職務,他的罪狀就是在滾石雜誌上發表不當言論,歐巴馬說『這位將軍的談話「破壞了軍中的文人領軍體制,這是我國民主體制的核心。此決定與政策歧見或個人榮辱無關」』。

事實上,我已經找到那篇文” The Runaway General:Stanley McChrystal, Obama's top commander in Afghanistan, has seized control of the war by never taking his eye off the real enemy: The wimps in the White House ”,總之就是:嘲笑副總統拜登(Joe Biden)膚淺、不滿白宮國安顧問瓊斯(James Jones)不支持他的阿富汗戰略、以及指責美國駐阿富汗大使艾肯柏利(Karl Eikenberry)出賣他。(SEE歐巴馬考慮麥克克里斯托去留

重點來了,聯合報報導說:真正惹火歐巴馬的是麥克里斯托和手下對法國等盟邦的毒舌惡語。有一段稱麥克里斯托不願在巴黎與法國官員碰面,他的一名隨員稱法國官員是「娘娘腔的同志」。白宮官員表示,美國要求盟國出錢出兵到阿富汗,「這下子你讓總統如何向盟國開口討救兵?」(see暴衝將軍放砲 果斷歐巴馬摘官帽

說法國官員又是sissy又是gay,可以真正惹火歐巴馬,呵呵。

相反的,說馬英九又是sissy又是gay,反而沒辦法惹火他,此馬非彼馬啊!

政大教授莊國榮痛罵馬英九尊翁馬鶴淩,馬英九還是容忍,批評他「小孬孬」、「很娘」,馬英九也不care,後來政大教評會決議不續聘,政大法律系法學院院長陳惠馨在自由時報「法律,道德,校譽」說:
我們社會或許應該持續討論的是,究竟在法律之外,道德或者校譽是否單獨構成一個教師失去教職的理由。至於莊國榮教授之前所發表具有性別歧視的語言應該如何處理,或許是另外一個要處理的議題,但不應該讓莊教授永遠失去教職。

教育部統計,過去十年共有一百零六名公私立大專教師遭服務學校「不續聘」,以「行為不檢」(性騷擾、性侵害、貪污)及「教學不力」兩種為主,類似莊國榮只因為言論問題就被認定行為不檢而遭不續聘者,確屬罕見。(政大教評委員︰非讓莊國榮永不任教

當時的政大教授顧忠華說因為莊國榮「小孬孬」、「很娘」、「馬鶴淩幹女兒」等言論解聘是錯的,陳惠馨是他的夫人,顧忠華是曾大喊「不要叫我外省人」又參與「我是外省人」自由時報活動的怪人(本省台籍化?-自由時報就愛省籍矛盾

最後,馬英九出手干預大學自治,救了莊國榮一把。

總之,既然在法律之外,道德或者校譽是否單獨構成一個教師失去教職的理由應該被質疑,那發表「辱台」或「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言論的公務員該被免職剝奪退休金嗎?

或者莊國榮與郭冠英皆該被處罰?

若依照美國標準,說法國官員又是sissy又是gay就要被拔掉指揮官,說馬英九又是sissy又是gay卻沒事?

當然,這也不能混為一談,軍人的話可不能亂說。

但是,在前線金門督軍的金防部指揮官陸小榮中將聽到前參謀總長霍守業被調查,他說「我相信霍前總長!如果霍真因涉軍中弊案或賣官案被起訴,我就立刻退伍!」,美國戰地指揮官講gay被免職,金門戰地指揮官用官位威脅司法調查卻沒事,美國標準還不能亂套呢!

講到這裡,應該做個歸納:
1.在美國說他國官員sissy且gay會惹火美國總統。
2.在台灣說馬總統sissy且gay不會惹火台灣馬總統,而且不可被處罰。
3.台灣軍人可以質疑司法偵查且以退伍要脅會沒事,美國軍人質疑領導統御就被拔掉。
4.台灣公務員與大學教授講錯話,適用標準不同?妙的是,挺莊國榮與罵郭冠英的人有不少重覆。


現在問題又來了,范藍欽與郭冠英的話可以被容忍嗎?

一般人若被罵「小孬孬」、「很娘」、「X女兒」,不爽的一定很多,但國家被罵能被容忍嗎?

套句孔子的話「孰可忍,孰不可忍?」

對馬英九來說,你可以罵他個人,你可以罵他父親,但不能罵台灣辱台灣。

甚至於台灣軍人公然質疑國家制度這種事還在郭冠英事件之下,所以你會看到歐巴馬從阿富汗召回四星上將麥克里斯托將軍,但不會看到馬英九把二星中將陸小榮從金門叫回來,難道怕他投共嗎?

講到這裡,大概還沒有看到我要說的重點吧?

范藍欽網友之所以會被馬英九從加拿大叫回來,如同歐巴馬從阿富汗召回四星上將麥克里斯托將軍一樣,是因為歐巴馬不容忍GAY,是因為馬英九不容忍辱台。

所以,范藍欽網友不該說那些會讓某些人包括馬英九的認為「辱台」的話,因為馬英九很愛台。

至於本人我的期許呢?先看個糾正案。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高雄市警局處理海軍少校涉加重強制猥褻罪案均有違失,遭監察院提案糾正2009/11/19
案   由:海軍司令部明知其所屬軍官涉有性騷擾或性侵害罪嫌,不僅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亦未依法進行切實之調查,並以調查結果作為懲處或移送懲戒並不准其退伍之依據,反而採取火速核准其退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偵辦海軍前少校王喜忠涉嫌強制猥褻案件,意圖勸和私了草率結案,未查明本件係非告訴乃論之加重強制猥褻罪,亦未依規定通報及製作筆錄,均有違失。
事實與理由:
王喜忠於媒體披露後,緊急於同日向服役單位(左知部)提出申請准於98年7月21日退伍。次(15)日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等媒體刊載「少校裝問路、當街狂摸少女」為題報導,14時潛修處副處長載銘緒中校及王喜忠至高雄市憲兵隊接受調查。16日左支部對王喜忠實施行政調查,惟王喜忠對洽談問題避重就輕,實問虛答,並以「本案已在司法偵查,相關陳述資料請參考渠於7月13日所述報告書,餘不便再多作談論,避免影響司法調查」為由,並拒絕說明案情。左支部以王喜忠接受派出所約詢,未依規定回報為由,於同日核予「記過乙次」處分。17日海軍司令部以國海人管0980004803號令核定王喜忠退伍自21日零時生效,並核發一次退伍金182萬7,620元。20日左支部以王喜忠不當言行衍生糾紛,並經媒體披露,影響聲譽為由,核予「大過乙次」處分。
有關王喜忠申請退伍案乙案,左支部於7月13日得知其涉加重強制猥褻罪嫌案情,竟於14日同意王喜忠申請退伍,並即發文陳報海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於同年月16日當日10時收文後,即由人事軍務處承辦人陳長國持呈(簽稿併陳),案經該部副參謀長陳福海於同日15時45分核定,並於17日行文函復左支部准予王喜忠於21日退伍,陳核作業時程竟不到6個小時,顯與常情有悖,亦不利本案之後續調查。…

6個小時可以讓涉加重強制猥褻罪嫌犯申請退伍,多少官員「辱台」,馬英九,你為什麼不生氣!?

《詩經》〈小雅‧蓼莪〉:『缾之罄矣,惟罍之恥。』,如果總統做不好,失業率上揚,是不是「辱台」,是不是「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

如果國家門面台桃機場空橋斷裂,貽笑國際,是不是「辱台」,是不是「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

如果機場中控室公務員督察喝酒調情,是不是「辱台」,是不是「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

如果高階軍人買官賣官,性騷擾性侵害,是不是「辱台」,是不是「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

如果部份警察與黑道大勾結,是不是「辱台」,是不是「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

郭冠英不能領退休金,為何這樣腐敗、犯罪的軍人與公務員為什麼還可以迅速退伍退休領退休金?

我認同馬英九如此愛台,但以言論可以被視為「辱台」,為什麼以行為「辱台」、「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部份警察軍人公務員卻沒事?居然還要等什麼三審定讞?監察院幹什麼吃的?

本來想寫篇短文的,突然又寫了幾千字,我最後只想說,有很多公務員「辱台」,但願馬英九也能拿出面對郭冠英時的「義憤」,好好的「愛台」吧!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7/10

LINK:
廖元豪:假如郭冠英就是范蘭欽?
廖元豪:大學教師的「師道」?(評政大不續聘莊國榮事件)
桃航站醜聞未了 女員工:我被李督導性騷擾八年
中國評論新聞:金防部指揮官陸小榮:霍守業起訴我退伍

以下為本人所寫:
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的外省特權:大陳義胞村的法律定位初探
高級本省人的歧視1>從吳念真醜化外省人與原住民談起
高級本省人的歧視2>看吳念真如何醜化原住民婚禮
高級本省人的歧視3>吳念真的「嫩妻」情結
高級本省人的歧視4>吳念真的「外省人成見」與「原住民成見」
高級本省人的歧視5>打破吳念真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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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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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路人Juno陸小榮藐視憲政體制,只有三軍統帥可管,馬英九失職!
2010/07/11 17:57
1.陸軍二級上將是「三星」,那就是我搞錯了。

2. 台灣對教授懲戒是大學自治的一部分,教育部通常只是覆核而已。

我舉個例,立法院通過的三讀通過的法律還要送總統府,但總統沒有權力阻擋它。

你看教育局的黑手幾時駁回過他校教評會的決議,只有馬英九政府膽大包天,侵害學術自由。

3. 你說「如果陸小榮真的違反憲法或其他法律,有軍事檢察官和檢察官等他,不用總統以行政權出手。」

這個層次不是違反憲法或其他法律,而是陸小榮藐視憲政體制,無法可管。

陳水扁藐視憲政體制,檢察官管過他嗎?

陸小榮藐視憲政體制,只有三軍統帥可管,馬英九失職!

4.你說「那麼我主張修改國籍法第二十條。 管你甚麼工作,只要你有外國國籍,通通不能在台灣當公務員。」

那倒不必,只要那國不要求你放棄原來忠誠即可。

范藍欽網路PO文「違反公務員對國家的忠誠義務」要被解職,翁啟惠跑到別的國家宣誓完全放棄對台灣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這種人談什麼「忠誠」?

PO文該罰,有法律效力的行為更該罰!

5.你說「我更不記得這兩人有說過甚麼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中華民國的事,甚至郝柏村有很長一段時間拒絕拜訪大陸,我不記得他已經去過江蘇鹽城。」

郝柏村現在已是平民,沒有終身軍職沒錯,問題是他知道很多國家機密。

2009-08-7,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邀郝伯村單獨闢室密談。有報道說,郝伯村還與大陸軍方人士進行了互動。

2010-04-15,許歷農一行人除了會見王毅及大陸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之外,4月7日也前往某軍事學校進行交流座談

掌握國家機密的人可以隨便跟共產黨開會?我並不管他們是否「兩人有說過甚麼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中華民國的事」,重點是他們怎麼可以跟共產黨秘談?你怎麼知道他們說了什麼?

郝柏村訪北京 具指標意義
許歷農率47顆星登陸推動軍事互信

密談才是重點,表面上說什麼就真的只說什麼嗎?

6.你說「你把程序搞反了。 監察院先決定彈劾公務員或法官,再送交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出具體懲戒。」

沒錯,總之是監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出具體懲戒「議決撤職、停止任用三年」,是因為「違反公務員對國家的忠誠義務」,並非曠職。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1 18:02 回覆:
許歷農率47顆星登陸推動軍事互信
.......這 次前往大陸訪問的台灣退役將領當中,一共有8位上將、8位中將、7位少將,涵蓋陸海空三軍,總計47顆星星。上將除了許歷農之外,還有前三軍大學校長程邦 治、前陸軍總司令陳廷寵、前退輔會主委李楨林、前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夏瀛洲、前海軍總司令苗永慶、前總政戰部主任曹文生、前國防大學校長費鴻波等人。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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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先決定彈劾公務員或法官,再送交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2010/07/11 14:56

5.你說「他們的退休俸依據是過去他們為中華民國服務的結果,和現在他們的政治理念無關。」
我不同意,高階將領知道的機密非常多,像郝柏村當過行政院長與參謀總長,可以去跟共產黨開會嗎?許歷農當到四星上將,可以去跟共產黨開會嗎?那麼多星星,可以去跟共產黨開會嗎?
這些人享用極高額的民脂民膏,而且四星上將是終身職,怎麼會沒有忠誠義務呢?當到將領必須終身嚴守軍事機密,當然終身不得與敵接觸。
如果你不能確定中國有沒有把台灣當敵人,看看大陸網友與共產黨的言論就知道了。

許歷農官拜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主任,我印象中那是三星上將缺(陸軍二級上將)。

郝柏村官拜參謀總長,陸軍一級上將(四星)為終身職,但我記得沒錯的話,他接任行政院長後不再有軍職。  換言之郝柏村現在已是平民,沒有終身軍職。

我更不記得這兩人有說過甚麼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中華民國的事,甚至郝柏村有很長一段時間拒絕拜訪大陸,我不記得他已經去過江蘇鹽城。

6. 你說「不過別忘了郭冠英被解職似乎和他曠職關係更大,而非他的言論。」

監察院砍他並不是因為他曠職,是因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認定郭違反公務員對國家的忠誠義務。

你把程序搞反了。  監察院先決定彈劾公務員或法官,再送交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出具體懲戒。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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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第14條在那裏,台灣永遠沒有大學自治
2010/07/11 14:54

版主:

1.你說「莊國榮好像既沒有涉及種族歧視也沒有違反國家利益」
我講的是「教師應該為言論負責」,例子是「例示」而非「列舉」,當然不限我舉的例子。
你覺得我應該再舉例嗎?我建議你先去研究美國學術自由這部份。

不用對照美國學術自由,因為在美國這種事不必由學校教評會處理,教授早就自行了斷。

2.你說「我沒看到有外界壓力影響教評會的證據」
你不知道政大教評會第一次決定覺得莊國榮不適任吧?
後來教育部下令重新審,果然莊國榮過了,教育部憑什麼干預大學自治?

似乎在台灣對教授懲戒並不被認為是大學自治的一部分。

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1884

政大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經該校教評會18日決議,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決議不續聘,教育部對於本案相關問題說明如下:
1.政大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經三級教評會審議決議莊師不續聘案,並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學校應於教評會決議後10日內報教育部審議。

還是趕快修法改了教師法第14條。  要不然把大學教授排除在外,要不然就說各大學自行處分教授就可以,不用報部,否則這一條在那裏,台灣永遠沒有大學自治。

3.你說「這是兩國三軍統帥對軍隊的指揮權。  馬英九可以對陸小榮不作處理,那麼這位三軍統帥就得有心理準備其他將官說類似的話。 」
錯了,當國軍戰地指揮官公然挑戰司法制度,馬英九沒有裝聾作啞的權力,總統最大的義務就是維護憲法的尊嚴,軍人最大義務就是遵守憲法。
馬英九怠忽職守,失職!

如果陸小榮真的違反憲法或其他法律,有軍事檢察官和檢察官等他,不用總統以行政權出手。

4. 翁啟惠的問題我談過,但是,翁啟惠已經效忠美國了,看他的誓詞:
我在這裡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
這種人已經放棄對台灣的忠誠了,違反了「忠誠義務」,陳水扁的核定應該要找那種承認雙重國籍國家的研究員才對,而且該國不能有放棄對原國忠誠的規定,當然不可以找美國人。

那麼我主張修改國籍法第二十條。  管你甚麼工作,只要你有外國國籍,通通不能在台灣當公務員。

(待續)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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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路人Juno:馬英九沒有裝聾作啞的權力,總統最大的義務就是維護憲法的尊嚴,軍人最大義務就是遵守憲法
2010/07/11 14:32
1.你說「莊國榮好像既沒有涉及種族歧視也沒有違反國家利益」

我講的是「教師應該為言論負責」,例子是「例示」而非「列舉」,當然不限我舉的例子。

你覺得我應該再舉例嗎?我建議你先去研究美國學術自由這部份。

2.你說「我沒看到有外界壓力影響教評會的證據」

你不知道政大教評會第一次決定莊國榮不適任吧?

後來教育部下令重新審,果然莊國榮過了,教育部憑什麼干預大學自治?

3.你說「這是兩國三軍統帥對軍隊的指揮權。 馬英九可以對陸小榮不作處理,那麼這位三軍統帥就得有心理準備其他將官說類似的話。 」

當國軍戰地指揮官公然挑戰司法制度,馬英九沒有裝聾作啞的權力,總統最大的義務就是維護憲法的尊嚴,軍人最大義務就是遵守憲法。

馬英九的總統宣誓: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效忠國家,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陸小榮是敵前戰地司令,受到的約束更嚴格。

馬英九怠忽職守,失職!

4. 翁啟惠的問題我談過,但是,翁啟惠已經效忠美國了,看他的誓詞:
我在這裡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

這種人已經放棄對台灣的忠誠了,違反了「忠誠義務」,陳水扁的核定應該要找那種承認雙重國籍國家的研究員才對,而且該國不能有放棄對原國忠誠的規定,當然不可以找美國人。

5.你說「他們的退休俸依據是過去他們為中華民國服務的結果,和現在他們的政治理念無關。」

我不同意,高階將領知道的機密非常多,像郝柏村當過行政院長與參謀總長,可以去跟共產黨開會嗎?許歷農當到四星上將,可以去跟共產黨開會嗎?那麼多星星,可以去跟共產黨開會嗎?

這些人享用極高額的民脂民膏,而且四星上將是終身職,怎麼會沒有忠誠義務呢?當到將領必須終身嚴守軍事機密,當然終身不得與敵接觸。

如果你不能確定中國有沒有把台灣當敵人,看看大陸網友與共產黨的言論就知道了。

6. 你說「不過別忘了郭冠英被解職似乎和他曠職關係更大,而非他的言論。」

監察院砍他並不是因為他曠職,是因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郭違反公務員對國家的忠誠義務。

「違反忠誠義務」 郭冠英撤職 退休金泡湯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2009.09.26 02:44 am

新聞局前駐多倫多新聞秘書郭冠英,因屢以「范蘭欽」等筆名對外發表傷害國家尊嚴的文章,經新聞局移送、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認定郭違反公務員對國家的忠誠義務,議決撤職、停止任用三年。

郭冠英已遭免職,正由公務員保訓會復審中,但因公懲會的懲戒處分屬憲法位階,保訓會原則上會尊重公懲會的決定;而郭的退休申請,因受懲戒處分影響,除非三年後他再找到公務機關重新任用他,否則無法退休,退休金將泡湯。

郭冠英曾在公懲會調查庭辯稱,他的文章是意見表達性質,屬言論自由,應受憲法保障。

公懲會則認為,郭冠英的主張,學者及司法實務界「人言言殊」,並無絕對定論,但他違反國家忠誠義務的情節,已不適任公務員,不論是否構成違憲,都不影響議決結果。

議決書指出,郭冠英是中華民國政府任用的官員,理應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執行職務,卻另起異心,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他的「主國」,妄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央政府。他又提醒對岸政府以武力解放台灣後,更須以「鎮反肅反」的思想改造等高壓統治,威嚇台灣住民的生命安全。

公懲會委員認為,郭冠英嚴重違反對自己國家的忠誠義務,已不適任中華民國的公務員,應予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

今年三月十一日,立委管碧玲在立法院質詢揭露,郭冠英長期以「范蘭欽」為名在網路上發表反台獨、高級外省人等文章,經新聞局移送公懲會調查,監察院隨後也提出彈劾。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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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被解職似乎和他曠職關係更大,而非他的言論
2010/07/11 13:35

版主:

第三:范藍欽被解職,算是他自作自受,或許他或有些人會覺得他是「求仁得仁」,但監察院認為郭冠英妄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央政府。他又提醒對岸政府以武力解放台灣後,更須以「鎮反肅反」的思想改造等高壓統治,威嚇台灣住民的生命安全…

我認為既然提出這種標準,就不可以只對付他一人,政府應該清查擁有雙重國籍的公務員,第一個該被解職的就是美國籍中研院長翁啟惠,我從以前到現在都這樣主張。

翁啟惠是依據《中華民國國籍法》第20條,經總統府核定的中華民國史上第1位具有美國、中華民國雙重國籍的中央研究院院長。

第二十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
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構)首長
    、副首長、研究人員(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或
    文化機關核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
    含兼任主管人員)。
  二、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三、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而以契約定期聘用之非主管職務。
  ......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員,以具有專長或特殊技能而在我國不易覓得之人才且不涉及國家機密之職務者為限。
  第一項之公職,不包括公立各級學校未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講座、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此外,「妄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央政府」,應該也包括拿退休俸又去大陸發表親共言論的將領,縱然他們已沒有軍職,但仍然有忠誠義務,因為他們是仰賴中華民國納稅人供奉的人。

他們的退休俸依據是過去他們為中華民國服務的結果,和現在他們的政治理念無關。

以美國來說,美國最高法院釋憲認定焚燒美國國旗是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你可以不認同美國甚至燒美國國旗,但是美國法律和憲法給你的權利和保障一樣不會少。  這些領中華民國退休俸而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將領或說中華民國不存在但仍然領前總統禮遇的過去總統和燒美國國旗的人一樣,很不合理,但這是法律或憲法規定的。

中華民國納稅人可以請立法院修法或公投要求領中華民國退休俸或前總統禮遇的人必須表現忠誠否則取消退休俸。   修法後停發這些人退休俸自然有依據(假定這種法不被認為違憲)。

我主文還有個概念,既然以「辱台」這種不明確概念要求公務員,那就該徹底執行,不該只是解決麻煩人物而已。

當然,我們把這些人一個個揪出來。

不過別忘了郭冠英被解職似乎和他曠職關係更大,而非他的言論。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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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並沒有侵害政大的學術自由
2010/07/11 13:32

版主:

教師應該為言論負責,如果涉及種族歧視、違反國家利益,學校決定解聘在美國也是有例子的。當然,美國教師工會會為某些案子抵制學校。

莊國榮好像既沒有涉及種族歧視也沒有違反國家利益。

學術自由包含「大學自治」,政大教評會覺得莊國榮不適任,那是教授們的決定,跟馬英九要不要原諒無關。

或許可以拿死刑來比較,死刑犯家屬原諒罪犯,所以死刑犯可以不執行死刑,外國有這做法。

莊國榮若被他校也不接受,就是學術界的死刑,馬英九原諒他,所以莊罪不至死,但應該尊重教評會的決定,透過教育部來干預就是侵害學術自由。

死刑犯家屬原諒罪犯,不代表死刑犯可以無罪,莊國榮犯的錯不是他罵人或罵馬英九,而是他性別歧視的態度根本不適合在政大教書了。

馬英九等於是侵害學術自由,破壞政大學風。

沒有。   馬英九可以說他原諒莊國榮,可以說他絕不原諒莊,也可以不說話。  政大教評會當然會有注意到馬英九的發言,但是教評會有百分之百的自由忽略馬英九的原諒,因此馬英九並沒有侵害政大的學術自由。

至於莊國榮說馬父幹其他女子,應受甚麼處罰,當然由政大教評會決定。  其他人包括馬總統,民進黨幹部,政大校友,你,我,甚至政大的學生和教職員工都可以表達意見,那是言論自由,但最後只有政大教評會成員說了算。  我沒看到有外界壓力影響教評會的證據。

第二:軍人在民主國家不可妄議政治,不可公開挑戰文人統治,這點我是支持歐巴馬的,民主國家絕不可有驕兵悍將,民主國家也沒有絕不可取代之人。

因此我認為Gen. Stanley McChrystal與陸小榮都該被撤職。

這是兩國三軍統帥對軍隊的指揮權。  馬英九可以對陸小榮不作處理,那麼這位三軍統帥就得有心理準備其他將官說類似的話。 

(待續)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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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何時開始知道范藍欽網友的「愛國事跡」的?在管大媽乾哭之前,你看過范藍欽網友幾篇文章?
2010/07/11 09:04
如果是「網友」身份,一篇也沒有。我連「大眾時代」那個網站都不知道。我通常出沒的地方也就是 UDN 而已。就像我也不玩 Facebook。

不過在知道范藍欽「網友」,我看過報紙上刊登的幾篇 228 考證、評論。那個時候我就注意到「范藍欽」了。只是我不曉得那是筆名。以前有個早死的蔡藍欽,有范有蔡不是很好嗎?所以我沒懷疑過「范藍欽」的身份,以為那個名字是某個人身份證上面的真名。

在「范藍欽」寫報紙文章的時候,我就認為這個人有所見地。但是因為知識領域不同,我能評論的空間有限。但是我至少相信這個人懂點東西。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1 10:03 回覆:
說實在,「有所見地」的人很多很多,大家教育普及了,用點心都可以講點有所見地的話。

范藍欽網友才學不錯,王尚智說他的部份我會附在文後。

我以前就看過「大眾時代」,但從來不是忠實讀者,看過次數大概10次吧,這麼多的寫手,要出頭談何容易?

現在管大媽這麼一哭,上官鼎發個降龍十八掌,馬英九的監察院一出手,范藍欽網友幾百萬退休金飛了,多少人罵他,多少人又為他叫屈?

呵呵,講難聽點,范藍欽網友現在應該是他這輩子最出名的時候。

范藍欽網友年紀長我許多,我給建議很奇怪,不過,就算是「事關己則亂」外的思考吧。

幾百萬退休金飛了,要爭嗎?爭得贏嗎?不必了。

從功利角度來看,幾百萬退休金飛了,換來的是華人世界的知名度,去羊城早報、南方週刊寫點東西,要紅,比別人更有基礎。

說不定比龍應台牌子更硬呢。

再說,范藍欽網友並非不能寫,稍微收起他的鋒芒,大陸媒體應該很願意登他的文章的,「我們台灣這些年」作者在大陸被捧上天,什麼平民歷史家,賣了2百萬冊,寫的其實普通…,范藍欽網友談點近代史,或要時評,在大陸書還不會賣到翻?到時候幾百萬退休金就撈回來了,又得到全中國的大名氣。

危機就是轉機。

不過,我只希望到時候他下筆能對台灣留點情。

王尚智:「范蘭欽」和他胸口的歷史餘燼

…冠英兄是我2002年初在鳳凰衛視時,開始規劃由記者丁雯靜負責,嘗試尋找更多「國共歷史」的資料影片時,比較常接觸的一位。
主要當時在新聞局服務的他,對於「張學良」「蔣經國」等電視傳記紀錄片參與協助甚深;也經由與他的討論,我才比較有系統的從中國國民黨黨史館、國家電影資料館,以及中影的片庫中,陸續鎖定出更多影像素材的蒐集方向。
鳳凰衛視後來之所以能夠推出多部的大型紀錄片,論就整個觸發源頭,其實是冠英兄協助我指點出的方向。

在當時陳水扁主政的時代,新聞局內部原有公務體系所謂「藍皮藍骨」的的官員,都可說是「非常壓抑」。
由於當時蘇正平當局長,一手卡下了鳳凰衛視落地台灣的最後證件,有時找這位思想的批判性非常到位的冠英兄私下閒聊時,他給我的感覺,就是「才華洋溢而備受壓抑」。
他的文采非常突出精鍊,歷史事蹟信手拈來,各種比喻生動跳躍,揮灑力度輕重分明。包括張、蔣紀錄片中許多配音的文稿,甚至都是由他最後修潤完成。
而我在看這些紀錄片時,特別注意到他的文辭中有一種對近代國共歷史,非常「深冷」的批判眼光。
那種既不偏「蔣」、也不偏「毛」,對歷史的真相存有無以言述的把握與定見,但對一般人們的評價敘述,卻頗有一種「不屑於庸俗」的優雅又嚴厲的角度,令我印象深刻。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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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 打壓批評言論 !
2010/07/11 01:54
http://blog.udn.com/kalaok/4211144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1 02:17 回覆:
說溫家寶下令打壓不太可能,網友寫的東西能有什麼影響力?會上達天聽?

不過就是網軍及網路公安搞的吧,在中國大陸,你在網路亂講話是會被請去喝茶的。

一般網站刪文則很有可能是網站自我審查,由於我貼文都不刪改,所以有些東西在鳳凰網就不被容許,像我談國民黨黑五類那篇在鳳凰網就被刪了。

我不怪他們,因為網友的言論不政治正確有可能導致網站存亡的,我看過很多大陸網站都有類似網規的。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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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范藍欽網友會產生矛盾,因為他違反自己的原則當公務員,反而為「分裂祖國服務」
2010/07/10 23:59
所以郭老頭要在 2000 年 2185 上台的前一天完成辭職,然後希望自己能在四年或八年後回去上班?

還是說郭老頭早在 1989/1/13 蔣經國過世當天就該遞出辭呈?反正當時景氣好,人也年輕好找工作。

還是說郭老頭在 1978 年改革開放的時候就該從香港游泳到對岸去?

還是說郭老頭在 1976 年毛澤東去見列寧的時候就該從金門游泳到對岸去?

當事務官不過就是混口飯吃而已。又不是當政務官。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1 00:36 回覆:
呵呵,你老實告訴我,你何時開始知道范藍欽網友的「愛國事跡」的?在管大媽乾哭之前,你看過范藍欽網友幾篇文章?

「大眾時代」這網站雲集極多寫手,個個像樣,個個是文章精練的寫手高手,我曾去看過,但總沒有留在那多看文章,主要因為我的興趣與寫手們的興趣不同。

在聯網的場域中,我沒印象看過他任何一篇文章,我其實對文學散文也非常久沒看了,所以他的文我沒注意到,但後來曾到他blog看過,確實是個飽讀群書之人。

因此,如xuser「朝野聯合逼反郭冠英(2009/3/31)」所言,范藍欽網友本來的影響力並不大:
郭冠英以「范蘭欽」的筆名寫了一些「辱台」的文章,這本來不是什麼大事。蓋無論媒體或網路,每天這類的文 章不少,實在不差那麼一篇;而且,畢竟郭冠英還是以筆名寫作,只不過是藉文發洩一下個人的情緒而已;其文章的份量與其他同類文章並列,並不特別突出,如不 刻意追究,其實毫無新聞性可言,也當然不會有什麼風波產生。
證諸這幾年來「范蘭欽」的存在並未產生風波,可見這本來不是什麼大事。…

我不同意什麼愛國愛到死,我也沒見過什麼愛國者,重點在於,你個人認為的范藍欽網友「愛國事跡」固然存在已久,但總是小眾閱讀,是管大媽、謝長廷、馬英九等人把他變成華人世界知名的「愛國者」的,說他「文章救國」,你再次老實告訴我,你同意嗎?

如今,范藍欽網友舉止動見觀瞻,這是花幾百萬退休金換來的,就看他覺得值不值得。

當初胡為真離開扁朝,不也被捧上天?至於你說「當事務官不過就是混口飯吃而已。又不是當政務官。」,混口飯吃而已是沒必要把自己隨興文章放到很高地位的。范藍欽網友會寫文章,因緣際會有此大名,若他不滿所受遭遇,不妨寫一系列文集結出書,自有知音者會買,建議他到對岸出書,肯定大賣,我這可不是挖苦他。

換句話說,鴨湯兄,范蘭欽究竟是在「范蘭欽事件」前就紅了嗎?台灣是「范蘭欽事件」前就動亂了嗎?

這樣還不能透露出本事件的本質嗎?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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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攻無望
2010/07/10 19:34
1954 年協防條約以後,有了美國第七艦隊進駐,大概就是斷了老蔣的反攻夢。對老蔣來說,繼續講反攻當然是又騙三十年。但是對留在台灣的統派而言,如果建設台灣是建設一個小型的正統中國,這點並不違反對國家效忠的邏輯。

難道你要那些人當時就宣布投共?還是要他們當時宣布台獨?

如果整個中國被火星人佔領,只有張大千一個人逃到南美洲的火地島,跟印地安人住在一起成家立業。只要張大千還試著復國,南美洲最南邊的一個小點就勉強算是中國,張大千也不算是愧對國家。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0 20:30 回覆:
「建設台灣是建設一個小型的正統中國」這話很妙,當留在台灣的統派發現反攻無望,他們該怎麼辦?

有個人作出抉擇,摸了兩顆籃球游過去啦。

不管台灣是不是一個「小型的正統中國」,如果真把台灣當成「小型的正統中國」,何必在意「大型的正統中國」呢?如果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別人是春城無處不飛花,台灣的統派也可以「台灣無處不中國」!

若是認為共產黨應該來「靖亂」,就是證明這些台灣統派已經認為台灣已經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了,台灣已被台獨「竊佔」。

這樣才不會產生你所說的復國矛盾。

不過,我認為這些台灣統派並不認為台灣「已經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現在要做兩個討論:

1.如果台灣統派認為台灣「已經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那范藍欽網友會產生矛盾,因為他違反自己的原則當公務員,反而為「分裂祖國服務」。

2. 如果台灣統派認為台灣「仍然是」中國的一部份,只是還沒統一。

那他仍然是在中國,只不過是「小型的正統中國」,問題只在於當「大型的正統中國」立即要求「小型的正統中國」統一時,他究竟要倒向何方罷了。

所以,范藍欽網友似乎是陷入1的狀況,從他認為共產黨應該來「靖亂」來看,他已經認為台灣被竊佔,而他又違反自己的原則,反而為「分裂祖國服務」,這不是違反他自己的愛國原則嗎?難道他要說他在敵後工作嗎?這樣怎麼能說「愛國」呢?

若是說范藍欽網友在2的狀況則不對,因為「大型的正統中國」並未立即要求「小型的正統中國」統一,根本沒有要求他抉擇呢!他若也認同「小型的正統中國」,要求「大型的正統中國」攻打「小型的正統中國」不是很奇怪嗎?除了和統哪有武統的選項呢?

我這兩個討論也適用於獨派,現在台灣獨派認為台灣「已經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並加入這個中央政府服務,如果他們要求台獨,就證明他們認為現在還沒台獨,這樣就是錯亂與自相矛盾,他們在政府服務的每一秒都是背叛。

換句話說,如果認為台灣已經獨立,就不必鼓吹獨立,如果認為台灣「仍然是」中國的一部份,只是還沒實質統一,那台灣上面就沒有亂可靖。

結論:范藍欽網友既認為自己在台獨政府服務,又認為「統一才對」,這不是證明自己的「愛國」很矛盾嗎?

他應該先辭職再喊愛國才有正當性,怎麼可以為虎作倀又說老虎吃人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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