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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疫保單「樂透化」,全民買單?
2022/05/11 12:03:56瀏覽905|回應0|推薦12

台灣今年防疫有大新聞,一是台灣確診數冠全球,二是之前熱銷的防疫保單成為保戶的樂透,道德風險與確診者死命要確診證明成為醫療體系與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災難,說保險公司可能因此破產的報導更此起彼落!但買了保單的保戶應該不在乎,而那些有金控公司當後盾的各產險或壽險公司,未來人事大地震也難免吧!

圖片說明:金管會主委黃天牧7日親上火線在指揮中心記者會上喊話,強調保險契約請求權開始有兩年時效,民眾不需急於一時為拿診斷證明書擠爆醫療量能,金管會也絕對不會要求保險公司向保戶終止契約並退回保費。

其實早在去年,我的保險業務員就從line傳不少廣告要我保防疫保單,價錢也不貴,但我也沒想要保,原因是確診後所受限制極多,尤其已經有許多醫師把新冠當成一般感冒吃退燒藥,連快篩也不驗,我只要不變成重症,說不定我即使有新冠症狀,得的就是感冒呢!

另一方面,我已經有醫療險及住院險,條款本來就沒有排除法定傳染病,即使重症住院也有理賠,不幸死了錢我又花不到。因此,我沒有考慮過買防疫保單。

不過,很多人購買防疫保單有很多考量,而保險公司的考量顯然就是「誤以為」台灣政府會繼續零容忍的「清零」政策到天荒地老為止,沒有想陳時中一放手,保險公司老闆大概就要崩潰。根據「理賠金比保費收入還多,恐引爆金融危機?一文讀懂防疫保單之亂」指出,以有效保單600萬件計算,若有三成的保戶提出理賠、一張保單賠5萬,恐怕要賠900億元,保費收入80億顯然不足。

同報導又指出,「金管會放寬理賠條件,是為了防止醫療體系崩壞」,難道,就不怕保險體系崩壞?

另一報導「防疫保單理賠破10億 2產險賣超過百萬張成最大苦主」提到,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防疫保單理賠已經正式突破 10 億元;若以公司來看,有 2 家產險公司銷售超過百萬張防疫險,恐成為理賠潛在最大苦主。而共 12 家產險銷售防疫險,銷售超過百萬張防疫險的有 2 家產險公司,50~100 萬張有 3 家,30~50 萬張有 2 家,30 萬張以下有 5 家。報導說,雖然金管會未透露業者名單,國內銷售防疫保單前 5 大業者為:富邦產險、國泰世紀產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和泰產險、中信產險。

這裡面幾家業者中有些背後有金控「富爸爸」,大概「命好不怕運來磨」,可並不是每家台灣公司都賠得起,尤其去年泰國十六家保險業者推出確診即理賠的防疫保單,結果去年疫情大爆發,泰國保險監理委員會(OIC)數據顯示,至今年三月底,防疫保單累計給付近六百億泰銖(五一八.三億台幣),但至當月十五日保險公司收到的保費總額為一一○億泰銖(九十五億台幣),收支嚴重失衡,其中四家業者因資不抵債而宣告破產。

為何台灣業者沒有得到教訓?

進一步看自由時報防疫險,他山之石》賠不完 泰國4保險公司破產這則報導,泰國綜合保險協會(TGIA)向OIC提出允許十六家業者若全數退還保險金,就可中止保單契約的議案,該案於今年一月遭否決;OIC說,取消給付將對投保人不公平。TGIA隨後提出上訴,表示Omicron的蔓延使業者難以支付理賠云云。其實台灣保險業者也被金管會以類似說詞斷了後路反正金管會就是要保險公司「願賭服輸」!

這就像經濟日報社論/防疫保單紛爭 儘速妥善處理所言:

“有人建議允許產險公司循民法第227條之2規定,終止或修改保單契約,退還保費,再給予要保人一定倍數的懲罰性違約金,當作要保人期待利益的損害。然而金管會黃天牧主委強調,主管機關不會要求保戶跟保險公司終止或修改保單契約,也不會有賠不到的問題。基於保險公司是提供保障、且對保戶有信賴保護義務,因此我們支持黃主委「依照保險契約辦理」的決定。”

那,問題來了:

保險公司破產,保戶當然會賠不到,為何金管會敢大話說「不會有賠不到的問題」?

根據金管會說明「只要是已經售出的保單就需要履約,民眾不需要恐慌,此外,理賠數字會遞延,理賠金額需要從一整年度來看,如果之後發生產險業者有清償能力問題,會來要求業者提出增資等解決方案,且金管會都會盡量幫忙。」

我們其他沒有買保單的「人民」要問,你們「金管會都會盡量幫忙」到底是什麼意思?

回顧過去,國華人壽、國寶跟幸福人壽都因經營不善被金管會接管,當時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指出,繼2012年接管國華人壽賠付標售883億元之後,又將標售國寶及幸福兩家人壽,光是這三年來,保險公司的虧損由全民買單善後的金額近1200億元政府對於保險業的監督管理明顯怠忽職守,現行監理、接管與清算的機制應該要全盤檢討

現在,防疫保單變成某些重複投保者的小確幸大樂透,為何保險公司一定要賠到底?那是不是又要全民買單?

我們這些沒買防疫保單的人為何要為這些保險公司經營不善「負責」?

政府對於保險業的監督管理明顯怠忽職守,誰又該負責?

是全民負「最終責任」嗎?

Blackjack 2022/5/10

經濟日報社論/防疫保單紛爭 儘速妥善處理

2022-05-10 01:15 經濟日報 / 社論

新冠肺炎確診數快速增加,除了考驗醫療資源的足夠性外,也造成防疫險理賠的紛爭。日前傳出主管機關可能要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取代醫療機構「診斷書」,引發產險業者的大幅反彈。

目前已經連續數天確診數超過4萬,截至5月9日,確診數超過33萬,未來有可能會再大幅增加。而目前防疫險保單有效件數逾600萬,且有數以百萬件保單在等待核保程序,造成保險業者非常大的負擔。有關保單的核保、續保、理賠認定等議題,的確需要衛福部、金管會、產險業者,甚至行政院,一起思考有效、可靠、可執行性的方案。

首先,有人建議允許產險公司循民法第227條之2規定,終止或修改保單契約,退還保費,再給予要保人一定倍數的懲罰性違約金,當作要保人期待利益的損害。然而金管會黃天牧主委強調,主管機關不會要求保戶跟保險公司終止或修改保單契約,也不會有賠不到的問題。基於保險公司是提供保障、且對保戶有信賴保護義務,因此我們支持黃主委「依照保險契約辦理」的決定。

其次,有關於以數位健康證明代替醫院診斷書,產險業者的疑慮是,除了於數位健康證明增列身分證字號之外,關鍵是必須還要有醫生姓名,確保資料登載的可靠性。原本保戶要申請理賠必須拿居家隔離或照護通知書、做PCR與醫院診斷書。然而,目前居家隔離或照護通知大塞車,很多確診者轉陰性了還沒拿到通知書;而有的還擠到醫院掛號拿到診斷書,大幅占用了醫療資源,影響照顧中重症患者的量能,造成嚴重的排擠效果。因此,要以數位健康證明代替醫院診斷書,必須解決身分確認、確診證明、居隔或照護天數的認定,主管機關可再思考增加視訊問診的可行性,避免衍生認定糾紛。

再者,有關核保相關程序,當保戶已繳費或有簽署扣款授權書,而且有關身體狀況已告知並符合保單相關規定者,保險契約即是成立。而有關續保問題,由於防疫保單為一年期,並不保證續約,保險公司在續保有主動權。若保險公司已寄發續保通知給保戶、且保戶已繳費,則保險契約就算成立。綜合而言,隨著確診數增加,有關防疫險的紛爭應該會不斷發生,因此金融消費評議機制要準備啟動。

另外,有評論提到一些民眾購買多張防疫保單,有不當得利或有道德風險的疑慮。然而,基本上防疫保單並非是填補損害的險種,因此並無限制民眾不能購買多張保單。除非防疫保單的內容限於填補損害,否則保戶購買多張防疫保單並不影響保險契約的效力。如果保險公司這麼在意保戶是否投保多張防疫保單,則可在保險契約特別約定,否則不能以此做為不理賠的理由。其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滾動式檢討,並非全對產險公司不利,例如:限縮匡列範圍為同住親友,此對部分防疫險的理賠範圍大大縮減。

最後,這次紛爭顯示產險公司的風險管控與精算品質有強化空間。有關防疫險在計算理賠機率、金額及保費時,如果僅以過去資料進行估算,而一窩蜂推出熱門保單、衝刺業績,就有可能帶來莫大的風險。今年初Omicron 的高傳染性在國外已經陸續大幅爆發,而台灣卻在熱賣防疫保單;當台灣在4月下旬確診數大幅增加,政府防疫政策也更改成與病毒共存,致使確診數暴增,有可能到6月底才是高峰,然而此時防疫險保單的數量、預計理賠金額已危及產險業者的財務健全性,值得警惕。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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