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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1 04:32:09瀏覽756|回應2|推薦8 | |
今天《中國時報》報導,台糖公司近日為資產總值超過台幣四十億元「糖業協會」(今年改名為「台灣武智紀念基金會」)的主權歸屬問題,與糖協董事長張有惠槓上,台糖希望在不傷和氣的情況下,拿回糖協主導權,歸屬公家所有,張有惠則強調,糖協與台糖沒有任何關係;雙方各執一詞。 蘇貞昌今天上午在行政院會中表示,糖協不是那幾個人的個人財產,也不是他們捐出來的,日據時代的財產怎可以經由變動之後,幾十億的資產就完全由那幾個人在掌控,國家無法可管,那有這種道理? 他說,他本身是學法的,律師執照也超過三十年了,這又是什麼法,這連「理」都不存在了,公務員無所作為可以嗎?這幾天沸沸揚揚,主政機關毫無反應,可以這樣嗎?那有那麼奇怪的事,兩個公派的董事同時辭職,怎麼可以這樣,這沒有背信嗎?這樣的作為讓公產變私產,可以這樣嗎? 老嫗我感慨之餘,不免也同樣請問蘇院長:我老夫婦上億元的土地資產,不是那幾個法官的個人財產,也不是他們捐出來的,怎麼就任由那幾個法官在掌控,要判給誰就給誰,老嫗我一再上訴還是一再的由同一票那幾個球員兼裁判的法官駁回;國家無法可管,那有這種道理? 老嫗我雖不是學法的,但曾任小學老師近四十年,我也要說一聲,單純的土地買賣,犯了什麼法?土地買賣標的六筆共計4861平方公尺在沒有對待給付的情形下被判強制過戶給建商財團,連案外六筆土地共計1144平方公尺亦被吞噬一空;這又是什麼法?這連「理」都不存在了。 上百次的到處申訴陳情:司法院、監察院、好幾位立法委員、法務部、調查局.....。這麼多的公務員、有一個有所作為嗎? 現在聯網部落格上已經沸沸揚揚,主政機關還是毫無反應,怎麼可以這樣?請問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在哪裡?我老夫婦憲法保障的私產,無緣無故變成他人的私產,周老先生不但抗議無效,還被法官囚禁三個月、以示警告,請問學法三十年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可以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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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