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海關總署的訊息顯示,當前受走私團夥僱用,以賺取「帶工費」為目的,每天在深圳、拱北各口岸往返帶貨的職業「水客」在8000人以上。
財經網報導,自9月中旬海關總署部署在深圳、拱北海關開展打擊「水客」走私專項行動至今,已立案查辦「水客」走私違規案件達939起,案值4987萬5000元,涉稅501萬3200元。
據報導,「水客」是指受走私團夥僱用,以賺取「帶工費」為目的,頻繁往來於粵港、粵澳之間,通過旅檢等渠道,把涉稅貨物或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化整為零,攜帶、運輸進出境的人員。
報導指出,海關總署表示,當前「水客」走私呈現出群體化、職業化、團夥化的特點,職業「水客」在走私團夥操控下,進行著「螞蟻搬家」式的走私,其性質幾乎等同於有組織偷運。
報
導稱,從海關和邊檢部門掌握的情況看,每天在深圳、拱北各口岸往返帶貨的職業「水客」在8000人以上。這些「水客」混雜在數十萬客流之中,每天攜帶數量
不等的物品頻繁進出境,進出境次數少則三至五次,多則十餘次,最多的一天可達50次以上。據統計,2008年至2009年,深圳、拱北海關各口岸共計驗放
進出境旅客5億5000人次,查獲各類「水客」違法情事36萬8000起。
海關總署表示,「水客」走私物品主要為體積小、價
值大、科技含量高或品牌價值大、市場緊俏的應稅商品,主要包括:高科技電子產品,如手機、數碼相機及其存儲條、微型鏡頭,手提電腦及電腦芯片等;名牌穿戴
用品,如珠寶、名表、化妝品、名牌服裝等;營養保健品、醫藥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如精油、安利牌高級營養品、飲料等;高檔高稅食品,如洋酒、海產品。此
外,也包括毒品、貨幣、淫穢盜版光盤等非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