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起舉行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的公聽會,一些「舊帳」也被翻了出來。前立委謝啟大昨天質疑,賴浩敏是前監委陳金德涉台開案的辯護律師,曾領銜要求評鑑堅不收賄的審判長,並與報導該案記者纏訟七年脫不了關係。
立院日前朝野協商,決定8日上午行使同意權,4日上午舉行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派學者專家八人進行聽證。謝啟大表示,她已獲國民黨、民進黨共同推荐,今將質疑賴浩敏關於台開案的種種傳聞及三個案外案。
謝啟大出示「法官友人」及她蒐集的資料,質疑審判過程前後長達十餘年的台開案,陳金德一、二審均被判重刑,但更二審卻逆轉,最終無罪定讞,可謂疑雲重重;其中最勁爆的是,二審時竟傳出高院林姓法官為陳金德關說,並稱願付審判長陳炳彰1000萬元賄款,遭陳嚴拒。
至於第二個案外案,謝啟大說,1997年時台開案仍由陳炳彰審理時,卻由賴浩敏領銜、以台開案律師群為主,共同簽署「決不再縱容這樣的法院」一文,發動台北律師公會要求高院評鑑陳炳彰,致不收錢的陳炳彰反被監院彈劾,經公懲會審議申誡一次。
第三個台開案外案則與媒體報導有關,謝啟大表示,一年後自立晚報刊出記者劉鳳琴一篇報導「陳炳彰為何被律師圍剿?問案態度不佳?還是不能接受台開案關說?」隔年台北律師公會即以該篇報導損及賴浩敏及律師公會名譽為由,告媒體及記者,前後纏訟近七年,由記者道歉結案。
謝啟大坦承,或許既有資料並無法直接證明與賴浩敏是否相關,但她「會說該說的事,盡該盡的責任」,希望賴浩敏能好好解釋這些案外案及種種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