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尤其是二審法官,很多都是可以買的,
哪些人能買,圈內人都知 道…」 「這種結果,就證明我沒有收買法官!」
這兩句話,前一句可不是市井小民的泛泛牢騷,而是這次高院法官收賄弊案爆發前,我和一位資深的社會記者在聊某樁社會新聞時,他脫口而出
的。很巧,沒幾天大醜聞就出包了,我投給他一個「你看吧」的眼神,他苦笑著。
後一句,則是醜聞爆發第二天,立委邱議瑩面對掌擊李慶華一案敗訴,不服判決、脫口而出的譏刺。很妙,這種歪理,隨後又在社會新聞裡,變成
民眾不爽時發洩的吐嘈。
前一句話,代
表了流動在台灣民間長期的傳言,結果因為這次特大的弊
案,造成了以後更多「事出有因,查有實據」的口實;後一句話,則讓司法的威信徹底被踐踏,完全被調侃顛覆。這麼多年司法改革的努力,就因為三位法官、一位
檢察官聯手造孽的空前大醜聞,幾乎被打回原點,不僅牽累了許多兢兢業業的司法人員,更讓台灣司法的公信力陷入了最無奈的寒冬!
伴隨著民主法治的進程,司法改革多年來,批判、監督與導正的陽光,的確已經陸續照進了司法體系的各個角落;從警察、律師、檢察官乃至獄
政,害群之馬不斷被揭發查辦,人權在累積的個案中獲得了相對的保障,制度因此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唯一,真的是唯一,只剩下審判是非仲裁正義的法官,
儼然成了最被忽視、也最無力的改革禁地。
為何司法改革會形成如此扭曲的印象?除了專家學者的理性討論,不妨從庶民的另類角度上來觀察。在中外電影或電視劇中,無數描述人性善惡、
正邪衝突的故事裡,以警察、檢察官、律師或監獄的題材,都曾創造出許多性格豐富的人物與價值的反思,唯獨職司審判的法官,似乎總只有模糊的面孔。尤其在有
陪審團制度的英美法系國家(含港片),幕前但見律師、檢察官的精彩交鋒,幕後又是律檢交互的掙扎折衝;但法官永遠只是中性的旁觀者,好像一定會與觀眾同聲
息、共感受,沒有人會懷疑,法官也可能是受到利益誘惑的最可怕的魔鬼。何以致此?一方面是外界對封閉的審判體系太過陌生,另一方面也凸顯一般人對法官族群
的想當然耳乃至缺乏警覺性。
但現在,高院法官的大醜聞加上司法院長的辭職,已經造成了司改的質變與新契機,在民氣可用的衝擊下,包括透過法官法的立法,建立不適任法
官的淘汰機制、速審法的推動落實,以及廉政署的成立,甚至還應進一步討論到法官考選制度的轉變;這些過去拖拖拉拉的改革,如今都取得了空前的動力。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既不缺對貪汙的批判與痛
恨,也不乏對貪汙的認命與縱容,這種矛盾心態,過度感性地放大了對清官的期待與評價,卻很少理性務實地肯定能官的本事。法官法的延遲立法,在於司法與檢察
體系本位主義的作祟;廉政署的
成立與否更不能惑於名稱之魅,以為改個名字、換個招牌就能交代民憤。這次的司法大弊,帶來了司法大震,啟動了司改契機,進而
直入司改禁地;正因如此,民氣必須善用導引,改革務須理性踏實,加上決心堅強,萬不可因無謀無智,徒以民粹激情擅入禁地,結果又是落得雷大雨小,春夢無
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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