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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謹就「天災防治」事項,說明如下:
2010/04/14 10:18:43瀏覽362|回應0|推薦0

您好!


 99 年 3 30
台端發送至「部長電子信箱」之大函(信件文號: 00109903846 )敬悉。謹就「天災防
治」事項,說明如下:


一、 本公司為防範颱風、洪水、地震等天然災害及
重大供電事故,減少損失及迅速搶修復建,訂有相關之預防處理要點與緊急應變作業標準程序等災害防救機制,以建立完整有效之
指揮系統,健全緊急應變體系,提昇災害救治之應變能力,有效執行災情之勘查、處理、災害搶救、復電以及善後處置、復建等相關事宜,俾
減輕災害及事故損失。


二、 台灣位處颱風常經之路徑,屢受颱風的侵襲而
發生災害,一般颱風停電災情本公司皆可在3天內恢復供電,惟去年88水災短期間雨量創下百年紀錄,地形地物遭受空前損毀,搶修不易,致偏遠山區復電時間較
久;本公司除動員可用人力、機具及設備全力搶修,設法以臨時措施先行供電外,並針對政府救災機關、村里民活動中心、民眾臨時收容處所
等,基於救災需要或多數民眾需求緊急電源之處,提供小型發電機借用應急(縣市
政府或鄉鎮公所亦有提供)供照明及手機充電之用。


三、 本公司業務荷蒙關注,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事如意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謹上


 中華民國99413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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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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