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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涉性侵 高分院:破壞正義形象...長官不該帶頭違法
2010/03/26 20:43:58瀏覽190|回應0|推薦0

檢察官涉性侵 高分院:破壞正義形象...長官不該帶頭違法


新日期:2010/03/25 12:34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
雄25日電)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因性侵所承辦性交易案件的當事人,被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處7年6個月徒刑。高雄
高分院行政庭長翁慶珍今天說,吳傑人已嚴重破壞檢察官正義形象。


被告吳傑人於民國95年承辦1件性交易案時,覬覦涉案應召女的姿色,以對方
瞞著家人賣淫,怕被家人知道的顧慮,藉故邀對方討論案情,要求發生性關係,事後仍不斷電話騷擾對方,被對方檢舉。


判決書指出,吳傑人將這名 涉案應召女載至高雄縣六龜鄉溫泉旅館,以不通知其家人為條件發生性關係, 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不當利益罪,判 處7年6個月徒刑。


翁慶珍說明院方審酌案情時表示,被告身為國家公益代表人的檢察官,職司保障人權及打擊犯罪,自應對於所掌握的國家公權力
懷戒慎之心,維護司法人員清廉、正義形象,竟藉檢察官權勢滿足一己私慾。


翁慶珍表示,吳傑人嚴重踐
踏司法官箴,並破壞檢察官的正義形象和人
民對司法的信賴,影響深遠,且衡量犯罪動機、手段、目的、犯後態度等情狀,量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以資懲戒。


吳傑人是司法
官訓練所28期,涉及性侵害所承辦案件的女子,當時曾引起監察委員重視調查,高雄地檢署也因這起檢察官風紀案件,向社會道歉。990325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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