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者:
"交通部民意信箱"
<motceyes@motc.gov.tw>
檢視聯絡人詳細資料 <motceyes@motc.gov.tw>
收件者:
一、交通部99年3月15日轉送台端致部長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高速公路收費站之設置係整體
性考量,並無縣市差異,亦非只對設站所在地用路
人收費。用路人來自不同交流道行經收費站後於不同交流道下高速公路,計次收費如
台端所述之
現象實無法避免。若因間距或其它因素廢除某站或改單邊收費,則將引起
其它類似建議,引發骨牌效應,終至破壞整體收費制度。
(二)為改善前述不公平現象,本局現正辦理電子里程
收費方案,預計於101年底完成,
屆時「走多少,付多
少」才是回歸公平合理的做法。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一)高速公路收費站之設置係整體
性考量,並無縣市差異,亦非只對設站所在地用路
人收費。用路人來自不同交流道行經收費站後於不同交流道下高速公路,計次收費如
台端所述之
現象實無法避免。若因間距或其它因素廢除某站或改單邊收費,則將引起
其它類似建議,引發骨牌效應,終至破壞整體收費制度。
(二)為改善前述不公平現象,本局現正辦理電子里程
收費方案,預計於101年底完成,
屆時「走多少,付多
少」才是回歸公平合理的做法。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