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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汰劣 三次丙吃自己
2010/03/03 05:45:00瀏覽321|回應0|推薦0
公務員汰劣
三次丙吃自己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昨天出爐,除新增「獎優」的優
等考績,也明訂「汰劣」的丙等考績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三,累積三次丙等 就必須資遣或退休;若通過,每年將有萬名公務員「吃丙」。



考試院昨天舉行新春記者會,考試院長關中說,今年是「文官向上提升年」,考績法修正是文官制度能否跳脫泥淖、擺脫黑洞、重建信心、贏得民眾信賴的起點。



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所有公務員制度的核心就是考績,此次提出草案的重點,就是如何使已經失靈的考績制度重新活化,第一項工作是重訂考核項目;過去除了工
作表現,考績還包括「學識」、「操行」、「才能」等,但這些其實和工作表現都無關,所以未來考核項目將只列「工作績效」和「工作態度」。


張哲琛說,過去考績只有甲、乙、丙、丁四級,新制在「獎優」部分,新增「優等」,每個單位的上限為百分之五;過去幾乎沒有人被評為丙等,未來將不得低於百
分之三,全國有卅三萬公務員,每年將有一萬人「吃丙」。


此案預定這個月在考試院院會通過後,送交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


【2010/03/03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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