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長期服務教育單位,深知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
度的浮濫與不合理,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改革談何容易?
首先,不好的制度
比沒有制度更糟糕,現行公務人員的考績就是非常不好的制度,因為不論各機關的團隊績效和表現,一律規定甲等人數的上限為百分之七十,先天 上就是假平等的設計,再者不對乙等、丙等和丁等人數設限,根本達
不到獎優汰劣的目標。更糟糕的是,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的因應下,現行絕大多數的
機關不是 採 輪流制抓替死鬼,就是將考績獎金拿出來均分,所謂的成績考
核,不過就是名存實亡的把戲罷了。
其次,只要是改革
一定會有阻力,但是只要上位者魄力夠,堅持理想的毅力足,最後一定會成功。個人擔任學校行政主管多年,堅持要徹底實現考核制度的精神,幾 年
下來,考核措施越來越公正客觀,結果也更具公信力,鮮少有不服或申訴的案例。
這次參與試辦的機關最後都以不具法源做為
推卸的藉口,而真正的實情是,國人鄉愿和稀泥的心態在作祟,這也正是個人認為現行考績制度不 能不改的重要因素,各 機關主管沒有擔當,不願當壞人,於是好壞不分,是非不明的現象,在現今的考績制度再明顯不過,加上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難 怪公務系統充滿官
僚氣氛和僵化的 作法。公務人員考核新制,再難都要做。
【2010/02/0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公務員新考績制 張哲琛:反悔也要做
| 聯合新聞網 20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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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
敘部長張哲琛5日表示,公務員新考績制度是考試院既定政策,即 使公務機關員工反彈、原同意試辦機關反悔,考試院仍將依既定規畫,提出考績法
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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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哲琛說,既然公務員認為 沒有法源依據,試辦考績沒強制力,那新的考績法會訂出比例。
張哲琛指
出,經初步向行政部門了解,八個試辦新考績辦法的機關,去年未能依試辦要點打考績,理由是打出來的分數沒有人是九十分以上, 沒有優等,也不需要有
丙等,因為也沒有人不適任。
張哲琛
說,將進一步了解試辦失敗的成因,做為考績法修正案的依據。
除了透過
公務員的考績,可以淘汰不適任公務員,考選部長楊朝祥昨天也在一項座談會表示,與其讓公務員進到機關再淘汰,不如進入機關前 就有淘汰,未來希望修
改相關法規,讓公務員培訓實習過程有淘汰機制,把培訓當成考試的一部分。
保訓會主
委張明珠指出,現行制度公務員只要考試錄取,就占缺到實務機關報到,除了實務機關的訓練外,文官培訓所也會有三至四個周訓練 課程,目前擬延長訓練
時間,除了專業訓練外,也增加人文關懷、民主人權概念等課程。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報導/20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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