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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不是這樣打的
2010/02/16 15:34:46瀏覽358|回應0|推薦0


考績不是這樣打的

































 





 



 



 





 







 


























考績,不是這樣打的



 



旅人.C (tripc)



2010/02/06 12:27





 



引用文章主管臨陣手軟 考丙試辦失敗



真心誠意建議考試院,設計考績制度,不要用常識,要找真正的人事專家來設計(可能也有找,但從目前辦法裡來看,這專家實在不咋地)。同時,筆者也從自己的專業知識來為這些單位說句話,不執行,是對的,因為制度的設計思路有問題。



考試院,想改變目前公務員鐵飯碗的現象,有效淘汰不適用的公務人員,這個想法很好,值得鼓勵,但如果以前制度的思路來看,這 個制度是有根本性問題的。



從報上及一些評論博文,都會比較專注在於這一部份。但筆者認為,理這一部份,這一制度也有很大
問題的。



對人力資源或管理專家而言,有個蠻普遍的 觀點和理論,就是 80/20 神奇比值. 這個比值運用範圍很廣,包含了百分之八十的利潤由百分之二十的產品來貢獻,百分之八十的業績,由百分之二十的業務產生,百分之八十的客戶由百分之二十的老客直接或間接的介紹,。。。等等。



這個神奇比值,還有一個用處,就 是公司裡永遠有百分之二十不達標的工作人員。不管你怎麼清理,永遠會產生百分之二十混吃等死或是績效不理想的員工。




這個8/2理論,就衍生出了很多種的解決方法。把那20%清掉是一種,選這種方法,就要保持20%的新產品,新人員,新資源 的引進。而且,進一步的研究也發現,這差的20, 換個地方,換個管理方式可能就會進入那80%裡。當然,同時又會產生了另外的20%問題人 物或產品。



清除法是要有條件的,你的招募要時時刻刻在進行,你的創新研發也要不斷的作,這樣才能維持住這20%的消耗。保
持組織的效率和活力,同時持續成長。



被淘汰掉的20%或是80,可以賣給別的公司,成為別人賺錢的20, 或是水準內的80.



從這個觀點來看,考試院的1%丙等,一來太少,二來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如果沒有其它的配套制度,光靠打考績,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的。按目前筆者看到的情況,似乎並沒有什麼配套措施,比如公務人員考試保證1%的招募率,各單位固定每年要淘汰掉1%的人之類的。



就算真想這麼做,我們也要思考,政府單位能不能像商業公司一樣,採取這麼直接的方式來打考績及配套作法?這個,需要就全部的 人事法令來評估和考量,筆者沒有辦法做結論。



筆者在幫客戶服務的時候,比較推薦的是相對法,而不是絕對法。



相對法是指公司在前一年設定各個單位的指標,也就是俗稱的KPI,單位主管和決策層互為契約,公佈這份量化的要求。未達成率經過換算,就是淘汰率。而淘汰率還是可以由最高層視情況進行調整,但一體適用。當然,獎勵公式也會同時公佈出來,以做為平衡。



這意味著所有的考評結果是可以預測的,每個工作人員也可以根據這個量化的標準,來不斷的自我評估。如果年終,情況不好,誰可能會走,誰會獎勵,大家心裡有數,主管在執行獎懲時,也比較沒有心理壓力,而且也很坦然。




這會有效的激勵工作人員,以團隊為單位力求達標,只要達了標,就沒有人會列為末等,也當然不會有人因此而被裁員。即使這單位 裡有20%的怠工人員,也還是可以被包容的,而且,這裡的20%水平,可能還高於另一組未達標工作人員中的前80%。



從 公司角度來看,即便全公司裡仍然隱藏了20%的不適用員工,也無需要計較,可以視為一種成本,因為公司年年都達成了績效目標,股東也
可以滿意。



這聽起來很不錯,但我必需承認,運用 的不是很普遍。



因為這種方法要成功運作,是很複雜的,而且要運用的資源也比較大。光是要決定要多少KPI,量化它們,高低標準的確定,就是一個大工程,還可能年年會變。而且,決策層和執行層間的指標契約,決定前也會有不少的衝突和溝通。在建立制度的前幾年,往往需要專業的顧問公司幫助,成本不低,不是什麼公司都支付得起這個成本的。雖然,從專業人員的角度來看,這是值得的,但在聽到我們報價和需要數年的努力後,大多數的決策高層還是會縐起眉頭,或做出日後再議的決定。




商業公司或集團都這麼麻煩了,政府單位肯定更為困難和 複雜,但如果考試院真有心要
做,那就應該好好的去承認,這東西很難,很 複雜,不是沒有專業訓練者可以做的。而且,
專業人員人數還不能太少,這 不太可能存在任何一家企業或是組織可以長期維持的。




考試院現在要做的,不是再依靠自己的募僚人員在傳統做法裡去轉圈圈,而是要藉由國際知名的顧問公司,依據國外經驗和參考現行 法規,在考績辦法裡出謀劃策,以及提供推進的人力和計劃。這在國外很普遍,但政府單位大多只請外部公司做高位階的規劃和評
估,很少願意連執行面的工作都委託外部顧問來領導和推動。坦白說,很不會運用外部資源。



我想,藉由我這裡的簡單說明,應該可以讓大部份的讀者明白,為什麼考試院的方法不適合推。並不單單只是大家想做好人的問題沒有去面對,連達成目標的可能性,其實都不高。試點沒有成功,並不是壞事,希望主事者,可以用另一種角度看待這種事,嚐試尋求外部支持,也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像陳水扁貪污枉法與何李局長貪財好色之徒都不願自請辭職就應法辦。

--------
肅貪請從高官做起,否則敗壞政風!如何要求部屬???考績有用嗎???!!!
















公務員考核 再難都要做








































【聯合報胡顏教(台北 市)



2010.02.07 03:38 am





 



筆者長期服務教育單位,深知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 度的浮濫與不合理,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改革談何容易?




首先,不好的制度比沒有制度更糟糕,現行公務人員的考績就是非常不好的制度,因為不論各機關的團隊績效和表現,一律規定甲等人數的上限為百分之七十,先天

上就是假平等的設計
,再者不對乙等、丙等和丁等人數設限,根本達不到獎優汰劣的目標。更糟糕的是,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的因應下,現行絕大多數的機關不是 採

輪流制抓替死鬼,就是將考績獎金拿出來均分,所謂的成績考核,不過就是名存實亡的把戲罷了。




其次,只要是改革一定會有阻力,但是只要上位者魄力夠,堅持理想的毅力足,最後一定會成功。個人擔任學校行政主管多年,堅持要徹底實現考核制度的精神,幾

年下來,考核措施越來越公正客觀,結果也更具公信力,鮮少有不服或申訴的案例。




這次參與試辦的機關最後都以不具法源做為推卸的藉口,而真正的實情是,國人鄉愿和稀泥的心態在作祟,這也正是個人認為現行考績制度不
能不改的重要因素,各

機關主管沒有擔當,不願當壞人,於是好壞不分,是非不明的現象
,在現今的考績制度再明顯不過,加上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難
怪公務系統充滿官 僚氣氛和僵化的

作法。公務人員考核新制,再難都要做。







2010/02/0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公務員新考績制 張哲琛:反悔也要做



聯合新聞網 2010/02/06



 


 


 





 
























銓敘部長張哲琛5日表示,公務員新考績制度是考試院既定政策,即

使公務機關員工反彈、原同意試辦機關反悔,考試院仍將依既定規畫,提出考績法修正案。







































 



張哲琛說,既然公務員認為

沒有法源依據,試辦考績沒強制力,那新的考績法會訂出比例。


 




張哲琛指出,經初步向行政部門了解,八個試辦新考績辦法的機關,去年未能依試辦要點打考績,理由是打出來的分數沒有人是九十分以上,

沒有優等,也不需要有

丙等,因為也沒有人不適任。


 




張哲琛說,將進一步了解試辦失敗的成因,做為考績法修正案的依據。


 




除了透過公務員的考績,可以淘汰不適任公務員,考選部長楊朝祥昨天也在一項座談會表示,與其讓公務員進到機關再淘汰,不如進入機關前

就有淘汰,未來希望修

改相關法規,讓公務員培訓實習過程有淘汰機制,把培訓當成考試的一部分。


 




保訓會主委張明珠指出,現行制度公務員只要考試錄取,就占缺到實務機關報到,除了實務機關的訓練外,文官培訓所也會有三至四個周訓練

課程,目前擬延長訓練

時間,除了專業訓練外,也增加人文關懷、民主人權概念等課程。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報導/20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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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務員考列丙等之我見(四)






 














發表者:

plurkguest



<plurk@yahoo.com>






















2010/02/07

15:39:58



























 



公務員考列丙等之我見(四)











不是故意去找公務員5%的碴,而是外界對公務員期許很大,





而是公務員本身就是高挑戰性的工作,





而且學習速度快,具備強大的溝通能力,適應能力





還得面對多種誘惑,又得面對檢察官公訴罪起訴,











高淘汰有其必要,真要作到年年進步,





公務員工作壓力不比台積電輕,





台積電尚且年年淘汰5%,更別提公務員。






優等的薪水都給公務員了,我不曉得公務員有何抱怨?











該給的查證程序也給了,公務員保障協會甚麼都可爭取,





該給假沒給,工作獎金少給,工作太多很忙,這都可以申訴,





也都公開,哪個勞保員工那麼好命敢去申訴這些?











公務員是10個考試院公保委員一起議決機關考丙是否公平。





甚至去函糾正機關,勞保員工有這些福利嗎?

















再則,公務員抱怨薪水比台積電少,





普考 月薪34





高考 月薪42 乍看好像很少。











其實把20年後退休的月退俸,折抵成當月領取











普考月薪 3.4 +1.7=5.1





高考月薪 4.2 +2.1=6.3萬。












還沒把 放假保障、各種福利制度加進去,





買房子還有優惠利率,





薪水又遠遠超過一般上班族。











又不是規定不可以重考,我真的看不出公務員哪裡痛苦,





薪水多,工作少,不成比例。



 










 





































 



















 



 










































 














標題:公務員待遇不比台積電差!






 














發表者:

Ken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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