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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重批王清峰 未謹言慎行
2010/02/11 06:16:01瀏覽246|回應0|推薦0
監委重批王清峰 未謹言慎行
---相較於何李前後兩位高速公路局長
王部長已夠好了





















 


王清峰去年初和陳聰明到台中監獄參加新春活動,在現場說「有沒有人要跟總長抱抱?」「抱抱就可以假釋!」,監委認為
嚴重損害司法威信。

本報資料照片

察院昨天通過監委李復甸、錢林慧君所提對前檢察總長陳聰明的調查報告。這份報告,監委花很大篇幅數落法務部長王清峰,指王未能謹言慎行,損害司法威信甚
重,有必要檢討。


監委在調查報告指出,王清峰就任後,未能熟諳行政倫理與行政長官的風範,「未善盡領導統御之能事」,陳聰明行事屢生爭議,王清峰不思規過督促於部內,卻兩
度公開答詢表示,「如果是我的話,早就離開了」。


調查報告還提及,王清峰去年初與時任檢察總長的陳聰明一起探視台中監獄時,王清峰譁喊「假釋啦!」「有沒有人要上來,跟總長抱抱?」「抱抱就可以假釋!」
監委認為法務部長應謹言慎行,發而皆中節,王清峰這種特立獨行的作風誠屬少見,損害司法威信甚重。


調查報告也說,瑞士政府於九十七年六月十六日即以公文要求我國司法協助,調查陳水扁家屬海外匯款,法務部接獲公文本就應儘速交由特偵組收辦,以爭取時效,
卻發交給高院檢察署,也未通知特偵組,特偵組一直到立委洪秀柱揭露此事才知,此一行政層級的統轄運作「容有違失」,應行檢討。


監委也認為,檢察總長任命制度有必要聲請釋憲。調查監委李復甸說,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由總統跳過行政院長及法務部
長,直接經立法院同意而任命檢察總長,使行政院長及法務部長對檢察總長人選無從置喙,侵奪行政長官人事任命決定權。


王:不可承受之重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昨晚發表聲明,對於監察院指責她未能謹言慎行、損害司法威信,她表示遺憾;她說這樣的指責是「不可承受之重」。





【2010/02/11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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